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_孟冬十五【完结+番外】(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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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凡听到马蹄声,卜愣着脑袋四处看。

  细软的发丝在阳光下透出淡淡的亚麻色, 衬得那张小脸更加柔和白皙。头顶的髻子松松垮垮,随着他的动作一甩一甩。

  李曜停在崖下, 轻笑出声。

  叶凡循着声音,这才找到他的位置。

  “诶?你什么时候来的?”少年当即露出灿烂的笑,毫无防备。

  这让李曜心情很好, 微扬着唇,“路过。”

  叶凡咧开嘴,一脸坏笑,“既然来了, 别闲着,干点活呗?”

  说着,拍拍白鹿的脖子。

  白鹿助跑都不需要,直接一跃而起,跳下山崖,轻盈地落到红枣身旁。

  红枣是河曲马王的后代,在北方马中已经算是极高了,然而,跟白鹿一比,竟整整矮了一个肩。

  这还能忍?

  小马王当即打起响鼻,蹄子“咚咚”地刨着地,小爆脾气嗖嗖地往外发。

  白鹿稍稍偏过头,斜着眼睛瞅它。

  自从吃了特效药,白鹿的眼睛和角都变成了金色,原本雪白色的长毛上也覆了一层淡淡的金。

  红枣冷不丁对上那双金色的眼,圆圆的,亮亮的,里面映着它的样子,超……好看。

  于是,响鼻不打了,蹄子不刨了,脾气也不发了,反而背着耳朵做贼似的一点点挨近白鹿。

  叶凡看着傻兮兮往这边蹭的枣红马,奇道:“它这是怎么了?”

  “发.情,该骟了。”

  叶凡睨了他一眼,“你可真粗鲁。”嘴上说着这样的话,实际却在弯着眼睛偷偷笑。

  李曜就那样看着他,目光专注,心无旁骛。

  叶凡今天的任务主要是挖蘑菇,各种各样菌种的都挖,还要带着土。

  他打算把南坡那成一个“蘑菇园”,万一有个急事,就不用漫山遍野地找了。

  李曜下了马,叶凡也从白鹿身上爬下来,兔子窝架在鹿角上,他相信白鹿一定会好好照看它们。

  事实也确实如此,无论红枣如何“挑衅”,白鹿始终温温顺顺,顾念着头上的小兔子。

  叶凡随便折了根树枝交给李曜,他自己则是拿着那把青铜小剑,半点惭愧都没有,“咱们比赛吧,看谁挖得多。”

  李曜嘴角一抽,他三岁之后就没再玩过这种“比赛”的游戏了。

  若对面站得是李三郎,长安侯大人一定二话不说抽上一鞭子,然后冷冷地丢出一句“校场见”。

  然而,换成这个弯着眼睛的小少年,到口的拒绝不由地咽了下去,换成了简简单单一个字——“好。”

  叶凡是个相当争强好胜的人,只要是比赛,一定要赢。于是,他毫不愧疚地使出胖团这个作弊器,一会儿的工夫就找到了好几丛蘑菇。

  李曜没有立即行动,而是默默地看着他。

  近来无雨,山中的菌子并不多,少年就像早就知道了似的,挖完一丛直奔下一丛,中间没有任何寻找或犹豫的迹象。

  连着挖了两丛,叶凡突然想起什么,头也不回地嚷道:“不要都挖走,留一些菌种。”

  李曜微不可查地笑笑,慢慢地也看出了些门道,只选那些背阴靠凉的地方,树根下,草丛中,多半会有。

  他虽然没有任何外挂,依旧凭着敏锐的嗅觉和强大的观察力找到好几处——有些还是胖团提前扫描到、叶凡没来得及挖的。

  叶凡一看就急了,连忙加快动作,小小的青铜剑舞得虎虎生风,脸上的表情十分紧张,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挖金子呢!

  李曜注意到了他那把剑,长约一尺三寸,糙面云纹,竹节状握柄,剑腊窄而薄,没有明显纹饰,与剑身一炉铸成。

  李曜抿了抿唇,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是战国时的古物——鱼肠剑。

  《越绝书》中载有五把宝剑,一曰湛卢,一曰纯钧,一曰胜邪,一曰鱼肠,一曰巨阙。

  其中,关于鱼肠剑有个典故:“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中,以刺杀吴王僚,故称鱼肠剑。”是以,这种剑又称为“勇绝之剑”,时人及后世多有仿铸。

  李曜好古剑,收藏了许多,大小也算个行家,他能看出,叶凡手上这把就算不是原物,至少也是战国时仿制,珍贵异常。

  竟被他用来挖蘑菇。

  李曜心思转了转,以叶凡的个性,他若开口要,对方反而会故意不给——那块地便是例子。

  这样的话……

  “我若赢了,可有彩头?”

  叶凡扬着嘴角,拿眼斜他,“堂堂侯爷,还要彩头?”

  “自然。”

  叶凡转了转眼珠,“勉为其难”地说:“好吧,你若赢了,我送你一样东西。”

  李曜认真起来,叶凡就算有十个胖团都不好使——就算胖团把地图摊在他眼前,他速度跟不上也白搭。

  一来二去,叶凡干脆破罐子破摔,随手揪了俩酸果子,靠在白鹿身上,边吃边看着李曜挖。

  ——反正地契也要给他,就当找了个免费劳动力。

  这样一想,叶凡的挫败感顿时消去,转而换成了一脸坏笑。

  李曜怎么不知他的心思?即使知道,也心甘情愿上当。

  他开心就好。

  ***

  沟壑绵延,斜阳西坠。

  出了山口,白鹿变回了毛驴的模样。

  变化的过程叶凡没有隐瞒李曜,李曜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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