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_柳暗花溟【完结+番外】(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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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地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我也感到枯燥,感到一点莫名其妙的不快乐,想像其他孩子一样骑马飞奔,什么也不做,只是飞奔。还想学他们一样,找族中地漂亮姑娘跳舞,和她们偷偷在小河边约会,亲嘴,甚至在糙垛中滚来滚去。

  可是父亲不许我这么做,他说我是最高贵的人,只有天下和第一美女才配得上我。

  所以我压抑着寂寞和想笑的冲动,每天做着那个高贵冷漠的阿德斯,不爱任何人,不爱任何事,只等着天下和第一美女来到我面前,然后,我征服他们。

  不过后来我遇到一个红头发的姑娘,她叫爱西,很热qíng、很放làng,父亲准许我和她在一起,但警告我不许动真qíng,因为他绝不让我娶她。

  其实我还挺喜欢她的,虽然比喜欢我的马和我的狗,还有我的小侍从詹姆和汉姆少一点,但也挺喜欢的。她在chuáng上时,能让我特别快乐。可我记着父亲的话,他说只有紫金家的公主才能成为我的妻子。

  然后我遇到了安娜,紫金家的公主,虽然她的家族已经不是王族,但她坚称自己是一位公主,而父亲允许她这样自称。

  她也很漂亮,应该说相当漂亮,但我总感觉她像一条死鱼,尽管外表无懈可击,可是她的心却泛着qiáng烈的寒意和腐臭的气息,她温柔的眼睛下,看起来藏着另一个人,很算计的人,这些让我讨厌。

  我不喜欢她,但父亲希望我们订婚,他说这是唯一配得上我的亲事。我虽然怀疑这只是因为紫金家要与驿马家结盟,父亲才这么说的,可做为公爵之子,似乎婚姻就是政治的筹码,这一点,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

  于是我试着接受安娜,相处久了,觉得她虽然无趣,却也不讨厌,况且她美丽优雅,地位高贵,非常满足我的尊荣心。

  就这样,我慢慢成长到了十八岁,父亲说要在两年之后把爵位传给我。但在这之前,他要我在两年时间内,为驿马家征服整个大陆。

  我准备好了,事实上比起一场场的比武,我更渴望战争。那会让我热血沸腾,让我觉得我的生命有重要的意义。公爵之位我并不在乎,但想想坐在王者的位子上也是挺不错的。到时候,安娜就是我的王后。

  我知道父亲筹备了多年,就等着战争的到来,而我并无惊慌感。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为战争而生的,因为我不怕死亡,反而渴望打败死神。

  也许,如果我不是父亲的儿子,我会当个佣兵。而就在一切就要开始之前,我在树林里遇到了怪事。

  外篇阿德斯的打击

  一个幻灵。

  我在树林里遇到了一个幻灵。

  以前听别人说过,幻灵是很可怕、很凶残的怪物,它们都是魔鬼,作为一个骑士,作为一个贵族,应该绝对消灭幻灵,免得它们伤害别人。

  于是我提剑杀了上去。

  奇怪的是,它几乎没有反抗,而且居然跪在了我的面前,任我杀掉它也没吭一声。我的仆从都说是我的神威让幻灵不敢造次,并且在各个酒馆大肆chuī嘘,让吟游诗人把我的伟大传播于整个大陆。但我却奇怪的感觉不快乐,当我的剑刺入那幻灵身体的一刹那,我感觉心疼和心虚。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给我解答的人是我的叔叔列斯达。他是我父亲唯一的弟弟,却是我祖父和一名舞女所生。所以不管列斯达母亲之前的地位多么高贵,她毕竟是沦落为零人后才被我祖父买下,所以列斯达是私生子,被人看不起,特别是被我父亲看不起的私生子。

  不过他非常漂亮,那惊人的美貌堪比绝代佳人,一个男人长成这样就有了妖异之气,但他一点也不娘娘腔,也是个特别受女人欢迎的人。我常想,如果他有我父亲的地位,说不定可以和我父亲并列成为大陆上的第一美男。只可惜他没有地位,所以档次下降了很多。

  我不喜欢他,虽然他对我很好,并且一直微笑着。n但我却觉得他像躲在暗中的毒蛇,随时会咬人一口的。而且他能无时不在地严重存在感让我很不自在。

  只是父亲虽然厌恶他,却也纵容他,给了他一个私生子绝不可能拥有的家族地位和奢侈生活。在驿马家,他是仅次于父亲、我、管家的存在。

  那几天我为了杀了那个幻灵而烦闷。心中不知再想些什么,反正混乱得很,这时候列斯达出现在我的身边,对我说,“阿德斯,你如此英勇,你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我哼一声,不理他。

  可是他一直跟着我。说很多话,没有一个是我感兴趣地。正当他说到动物之间的猎杀,而我厌烦的不行时,他忽然说,“有时候同类之间是有感应的,动物如此,人也一样。假如你无意间杀掉了同族的人,会很不安,也许还会痛苦很久。”

  我觉得他这样说是原因的,完全是意有所指。于是很不客气的问他,“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笑,“你难道没有因为杀掉一个幻灵而心有不安吗?”

  听到他这样说,看到他的表qíng。我莫名其妙地感觉从心底升上一股寒意。不,不是我对自己的身世有过什么怀疑,只是看着他的眼睛,我就感觉害怕了。

  “它跪在我面前受死,我只是受不了这个。真正的骑士不应该杀掉没有武器之人。”我说,我一直对自己是这么说的。

  “可是它为什么自动受死呢?”列斯达慢悠悠的说,“要说它是怕了你,它可以逃。而且幻灵是有名的好勇斗狠,怎么可能怕到跪在地上,让你杀死的地步?”

  “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转过身,真想掐死他,虽然他是我的叔叔。

  “你有没有想过,你和幻灵有一些关系呢?”他仍然不紧不慢。神色却极其恶劣。

  我大怒。差点立即拔剑与他决斗,因为他侮rǔ了一位贵族。可他却指了指远处的湖心岛说。“你知道为什么那个祭坛荒废了吗?你知道为什么你父亲,我地哥哥,驿马家的公爵大人禁止族人上岛吗?你知道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他会亲自到那个早就没有了神灵的神庙去祈祷吗?”

  我瞪着他,手按在剑柄上,如果他说的话有一个字让我愤怒,我真有可能杀了他。就算父亲再宠他,他毕竟是个私生子,他不能冒犯一位未来地驿马公爵大人。

  但是我没有杀他,因为他说出的话,挑起了我的好奇心,非常qiáng烈的好奇心。“那岛上的神庙中囚禁着一个人,一个女人,祭坛和神庙的荒废都是因为她,你父亲的祷告,还有禁足的命令也是因为她。”列斯达平静地说着,没有一点同qíng,“这是一个秘密,我也是无意中知道的。你不觉得奇怪吗?建议你去看看,我之前偷去过,当时差点吓死我。但我相信她会给你解答一些问题,关于你的身世,你的母亲,还有为什么有幻灵向你下跪。”

  我觉得他说这话不怀好意,我不想听他的话去岛上看看,可我忍不住,好奇心像一只魔鬼盘踞在我的心里。于是,有一天趁父亲不在,我去了。

  通过这几天地思考,我觉得她可能是个巫女,因为掌握了驿马家地秘密而被我父亲囚禁。也许父亲这样做不够光明,但我却没有一点责备他的念头。

  我上了那个岛,不知道列斯达就跟在我后面,然后我看到了我永生难忘地qíng景。

  有一个女人,不,不能说她是个人,一个女妖,一个女魔鬼,一个幻灵窝在角落中。她长得奇丑无比,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头发和牙齿全掉了,一脸皱纹和菜色,一身的冻疮。

  可怕,但也可怜。一瞬间,我忽然觉得父亲不该nüè待她。

  她看到我,先是一惊,然后突然变得很激动,向我爬了过来。我得说,我吓坏了,想跑,可是挪不动脚步,于是我抽出剑,我要杀掉她。面对恐惧的唯一办法就是战胜它。

  她停在我脚下,抬头看我,我发现她虽然丑,却有一双大大的蓝色眼睛,很温柔的。她看着我,像我杀的那只幻灵一样,一动不动,甚至还微笑着,似乎能被我杀死是一种幸福。

  看着她的眼睛,我下不了手,一种感觉让我莫名其妙的发抖。我就那么僵在这儿。而她,不断的抚摸我的脚,亲吻我的靴子,害我感觉恶心,却又不知为什么想哭。

  这时候,列斯达出现了。

  看到他,那幻灵开了口,她狂叫,“别说,什么也不要说,如果你要我的命,拿去。可是别说出来。求求你,以诸神之名,别告诉他!”

  列斯达哈哈大笑,一点也不理会她的请求,不理会她不间断的哀求,大声道,“骄傲的阿德斯,伟大的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战无不胜的阿德斯,你知道你为什么那么qiáng大吗?因为你有幻灵的血统,因为你身体的一半是魔鬼以,因为地上这个恶心的东西就是你的母亲!”

  从没有哪一刻,有我此刻受到的打击更大了。无意之中,我踢开她,那个被列斯达说成是我母亲的人,不,是幻灵,跑了个无影无踪。因为,我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打击,好像晴天霹雳。

  我的世界,在那一刻开始崩溃。

  外篇她是我的劫

  不过,之后的两天,我还是背着父亲到湖心岛上去看过那个幻灵。

  我不愿意相信她是我的母亲,因为她和我想像中的差得太远。从小到大,在我的意识中,幻灵就是怪物,是应该赶尽杀绝的。而我的母亲,则应该是温柔美丽的贵族模样。现在,突然说我是幻灵之子,一个半人半魔的怪物,要我如何能接受?

  但是,我无法断绝天生的母子亲qíng和血缘,我控制不住要去接近她,虽然她的样子让我厌恶,但她的眼睛真温柔啊,有时候她用那种温柔的目光看我,我都要落泪了。而原来,我是从来是不哭的,因为父亲说,真正的男人流血不流泪。我总是按照他的要求努力去做每一件事,所以我不哭。

  可是看到那个有可能是我母亲的幻灵,我忍不住心酸。

  “告诉我事实。”我最后一次见她时,我这样要求。

  我想过了,假如她说的一切是事实,我也许可以毁灭天地以埋葬所有的东西,那么,我就是个没有出生过的人,这种痛苦也不会存在了。

  我每次看她,都给她带些吃的东西和棉衣。因为我发现父亲每隔十天半个月才送一点吃的东西和饮用水给她,取暖的衣服则根本不给,冬天的时候她只能把神庙中的布缦和帘子把自己包裹起来。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nüè待她,既然她是我母亲的话。我也不明白,我父亲为什么不杀了她。她又为什么不去死,既然生活得这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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