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人_脂肪颗粒【完结+番外】(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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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知道了,娘会唱好这首歌。”李氏说。

  “别怕,我和三姐陪你一起去。”雪兰说。

  李氏却微微凝眉,半响后摇摇头:“不,你和三姐不能陪我去,你们还是留在家里吧,这事我自己就行了,万一北边发生什么,却不能让你们出事。”

  说着,她拿出行李箱,开始收拾行李。李氏的动作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了随身物品,然后她穿上了一件素淡的深蓝色布衣旗袍,头发挽成一个髻子,耳环手镯全都摘下,最后素淡的仿佛尼姑一样。

  这时,她才打开了房门。

  门外,三姐已经收拾好了行装,正在跟许编辑急切地说着什么。

  看到了李氏出来了,陈先生急忙上前道:“既然先生收拾好了,那咱们赶紧走吧。”

  李氏却转身对三姐说:“你不用跟着我,你和五姐在家里等我回来。”

  “那怎么成?”三姐道,“你一个人怎么行?”

  “你们两个未婚姑娘跟着我东跑西跑算怎么回事?就算是为了国家大事,也到底少不了抛头露面,你以为歌女登台演唱有多么光荣,都在家里给我等着。”说完她看向许编辑,福身道,“先生,我这就去了,两个女儿就托付给您了,我从未离开过她们,此时不得已分开,我……”

  许编辑却朝李氏一揖到底:“夫人此行非比寻常,您就放心把二位小姐jiāo给我吧,我和家人一定照看好她们。”

  第59章

  雪兰和三姐一夜没睡,天蒙蒙亮的时候,姐妹两个依然相对无语。

  昨晚的事qíng太突然了,一个车队半夜过来,就这样把李氏接走了,闪得姐妹两个连早饭都没处着落。

  毕竟李氏不方便单独上路,所以就让大妮跟着了。三姐还要去报社上班,这天早上两个人只得去早餐摊上买了两碗云吞吃。刚咽下早饭,丁氏就过来了,拉着雪兰去了她家。

  “李姐姐出门这段日子,你们两姐妹就跟着婶子住,婶子给你们做饭吃。”丁氏说。

  李氏太宠孩子,雪兰和三姐都没下过厨房,连大米都蒸不熟。这年代又木有高压锅,没点水平的主妇真心蒸不熟大米的。

  丁氏是个比李氏还巧的主妇,各种北方小菜、面食和点心都做的很棒,雪兰在他家吃了两天饭,就感觉自己好像又胖了一圈。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会变成土肥圆的,雪兰忧愁的看着碗里的红烧猪蹄。因为家里来了客人,丁氏可着劲做好吃的。

  但是好吃的太好吃了,为了变苗条,不能吃好吃的,做人还有什么意思。于是雪兰决定摒弃家里蹲的生活,每天出去运动运动。

  她的运动方式很简单,就是跟丁氏逛菜市场。

  丁氏是个闲不住的女人,既慡利又泼辣,来沪市没多久,就把附近的大街小巷都逛遍了,现在都会说沪市本地的方言了,他们一群人里,就她是个女中豪杰,都能用方语跟人对骂了。

  这天出去买菜的时候,雪兰在路口听到了一阵歌声,忽然就愣住了。

  远远的,她看到了一个拨弄着琵琶的女人。

  “唱得好听吧。”丁氏笑着跟雪兰说,“那个盲人经常在这个路口卖唱,我觉得她唱的《笑红尘》比录制碟片的那个女明星qiáng多了。”

  隔着一条马路,雪兰静静地望着那个唱歌的女人,她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朴素的褂子,团坐在地上,怀里拨弄着一把琵琶。女人的眼睛应该是看不见的,因为她的眼珠一动不动,呈现灰白的颜色。

  她正在唱那首《笑红尘》,声音纯净、动人、饱经沧桑。

  在雪兰的故事里,唱《笑红尘》的就是一位盲女,所以此qíng此景给了雪兰qiáng烈的震撼。

  因为这个女人的声音太美了。

  不说出尘空灵,也有一种洒脱超然之感,听着听着,就会觉得很感动。

  这时候正是上午七八点钟,路上行人都来去匆匆,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唱歌的女人,她坐在那里,美得仿佛一幅静止的画,那灵动的声音似乎赋予了她全新的生命,带着听歌的人也去往了不同的世界。

  “闺女,还听吗?咱走吧?”丁氏问雪兰。

  “哦……嗯。”雪兰点点头,跟着丁氏回家了。

  从报社里得知了李氏的消息,据说她在追悼会上唱了《jīng忠报国》后,马上就有人邀请她去学校等地唱歌了。李氏第一次去学校唱歌的时候,就唱了那首《大华夏》,结果引起了轰动。这首歌曲简单明快,调子轻松,易于传唱。最重要的是寓意很好,在全国上下都抱着统一华夏,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大背景下,这首歌在大街小巷很快的流传开来。雪兰还看到《大辰报》上刊印了这首歌,并且有不少人写信来赞扬雪后山岚,还说希望她能继续书写类似的歌曲,鼓舞人心。

  至于林海cháo声先生,她现在红了,这个名字几乎红遍了南北。有时候歌曲的力量很qiáng大,甚至比雪兰这个写文章的还要qiáng大。比如《大华夏》,这首歌贵就贵在歌词简单畅快,也不拽文,普通老百姓都能听个明白清楚,了解到一个大华夏的可贵和伟大之处,也凝聚了想要统一的普通百姓们的心愿。

  雪兰和三姐读着李氏寄来的信件,这些信都是她念着,别人给她写的,但信里李氏的语气越来越不同了,有时候那种自豪和欢快可以透过信纸传来。

  果然见过世面的女人就会变得不一样,这种就叫自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已经深秋了。

  这些日子里,每天每天,雪兰都会跟丁氏一起路过那位唱歌的盲女,有时候雪兰会驻足听一会儿,然后给她放下几角钱。盲女的耳朵也许特别好,时间长了,她竟然主动开口跟雪兰搭话。

  “谢谢您,总是来捧场。”她对雪兰说,女人的声音非常好听,似乎是仅仅听她说话,就是一种享受。

  “不客气,您唱得真好听。”雪兰说。

  “让您破费了,我回家后才知道,您每次都打赏不少钱。”盲女道。

  “您的声音太美了,比录制唱片的歌手都唱得好。”雪兰说。

  “您过奖了,那怎么能比,人家是大明星,我只是个街头讨饭的。”盲女笑道。

  雪兰说的是真心话,因为这个年代的歌星,唱起歌来总有种唱戏的感觉,调子有时候尖锐,有时候婉转,给人拿腔拿调的感觉。

  雪兰问盲女:“不知道先生家在何处?”

  “不敢称先生。”盲女道,“小女夫家姓周,家就在后面的弄堂。”

  雪兰迟疑了一会儿说:“若有机会时,请先生上门唱曲可行?”

  “求之不得。”盲女睁着灰白的眼睛,向雪兰颔首道。

  雪兰正在写《冰冻千年》,她把小说的前三章寄给《小说周刊》后,就收到了连载的邀约。

  与她联络的编辑叫王万膳,他回复雪兰的第一封信就用十分惊喜的语气说一直想联络您,原来您来了南方云云。

  原来《妻妾成群》被改编成话剧后,就在许多剧院上演过,可惜一直联络不到作者本人。因为有些场合是盈利xing质的,很多文化人比较注重cao守,盈利后就把一部分钱寄给了杂志社,结果杂志社早就联系不到作者了。

  王编辑说很欣赏雪兰的文笔,希望能跟雪兰见一面。

  《冰冻千年》不是短篇小说,起码要写二十万字左右,杂志社自然需要事先跟作者见面,并签订协议的。

  《小说周刊》的杂志社就在沪市,要见面也很容易。

  雪兰选的会面地点就是她家对面的那家咖啡馆。

  大约上午十点钟的时候,有位先生推门走了进来,并且一眼就看到雪兰,因为她在桌上放了三个苹果,这是他们约见的标志。

  那位先生脱下帽子,向雪兰欠了欠身说:“您好,初次见面,鄙人是王万膳。”

  “您好,我是刘五姐。”

  “不想先生如此年轻。”王先生有些无措地说,“我来这里之前,还以为先生是男子……冒昧了,冒昧了。”

  其实也不怪人家胡思乱想,雪兰一个年轻小姑娘,偏偏写了一个jì院jì女的题材,也难怪人家想歪。

  显然王先生就非常尴尬,似乎准备好了一肚子话,却都说不出口的感觉。

  《冰冻千年》可不是为了充噱头,写些qíng色之事博眼球,因为主角是条狗嘛,视角最多也就是听到奇怪的声音而已。而且整篇故事都处在一种晦暗晦涩恐怖的调子中,就算有qíng色,也不过是恶心,令人心生反感而已,所以雪兰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她张口就对王编辑谈论起了自己的故事,并把自己的立意和打算说的一清二楚。

  王万膳先生见对面的年轻姑娘侃侃而谈的自在样子,也就渐渐放松了神态,听她说起了故事,并与之进行了讨论。

  “说实话,先生要写这个题材是很需要勇气的,而先生又是一位年轻女xing,在下十分佩服。”王编辑说,“您这样的进步女xing或许可以成为我们杂志的签约作者,我可以引荐您加入沪市这边的作者协会,我们有志同道合的青年才俊,还有不少像您一样写进步文章的年轻女xing……”

  雪兰却直接打断了这位先生的话:“您也知道我书写的是非常敏感的话题,我希望贵社能对我的一切信息保密,如果做不到,我也只好另谋他就了。”

  “咦……”王先生似乎有些惊讶,他奇怪地看着雪兰,半天没说话。

  想进入作者协会的人有很多,但能得到推荐的人却很少,没点水平的人是甭想的。王万膳在很早以前就通过《妻妾成群》知道了雪兰,虽然没想到她这么年轻,但是看雪兰写文章的功底不差,而且写作题材又比较大胆,以为她是进步女xing,所以才主动提出了引荐,想让她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作家,本以为她会很高兴呢。

  也不是说鄙视人家引荐的协会,但雪兰是个来自未来的人,其实她的思想比当代很多人要开放的多,可思想开放归开放,她后世人的jīng明也在此处,不会傻到去身体力行。做人要热血,但同时要保持理xing,只有理xing才不会失去理智,才可以把这份热血长长久久地延续下去,而不至于一下子就耗光了全部血气。

  比如‘五四’之后,很多女青年流行离家出走,自由恋爱,未婚同居,跟已婚男人搞婚外qíng等等。说起来这都是特殊时间的错,有些大忽悠,忽悠来忽悠去,就把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都忽悠傻了,做出许多年少轻狂的傻事。男人还好说,女人本就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想挣脱封建没有错,但挣脱封建,并不是走向另一个极端,比如乱搞男女关系,毁了名声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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