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起淡淡看他一眼,“只有凡人才会拉肚子。”
白祭认命地挠头,“好像说的也有道理......”
“客,客官,您是不是想吃牛肉啊?”烤熟之后,小贩将十几串碳烤牛肉递给云起,战战兢兢,生恐惊扰了美人一般,“您若是想吃的话,这些全都送您了!真的真的!不收您银子!”
毕竟是美人,走到哪里都会有特殊待遇的。
但白祭是何许人也?那是几千年前打败过鬼祖的上神!
既为上神,那岂有坑凡人银子的道理?
于是在各种小贩争相送食之下,某仙吃得心满意足,某神却掏空了腰包。最后不得已,还卖了一颗随身携带的金珠子,这才没在他的小仙君面前失态。
待折返天界,云起还对凡间念念不忘。他想着那些捧腹大笑的面孔,想着大街上追着丈夫痛骂的妻子,想着为了一颗糖果大打出手的孩童,他们拥有神仙没有的焦虑和痛苦,但却让人向往。
这份悸动白祭感同身受,毕竟他第一回下凡回来也回味了许久。他以为云起是怀念辣鸭头,其实不是。
那个坐在血玉浮石上的小仙君俯瞰着下头,两只脚在半空轻轻晃动,说:
“他们的树会掉叶子,我们的不会。”
宁可恋与老花少,不可恋与不老花。
意思是说,我宁愿喜欢一朵花年轻时虽然短暂却风尘绝代的样子,也不要喜欢一朵终年不变,不老不死的花。
因为死,生才有了意义。
因为迟暮黯淡,芳华才更显辉煌。
正是好景不长良辰不久,才会倍加珍惜。珍惜,便有了情。
“确实,不老树看多了,瞧瞧凡间百态还是挺好的。”
“嗯。”云起低着头,望着游走的薄云出神,眸子微有落寞。
白祭可见不得他不开心,连忙凑过去,“凡间的趣事可不止这一桩,往后我还带你去,如何?”
须臾间,云起的眼睛都亮了,“嗯!”
“但是不能去得太频繁,不然被发现就完了。”
“那就......后天如何?”他很懂事地把“明天”咽回去。
白祭额头滴了一滴汗,“这......”
对面的人见他迟疑,立马就不悦了,“你不肯?”
白祭连忙力表忠心,“这是什么话?后天天一亮我就来找你,你可别睡过头了。”
“哼,我才不会。”
第116章 大结局(中)
云起就这样被他带坏了,隔三差五的就要去凡间走走,海边,大漠,深山,一一都要去瞧去看。还好掌管天界规矩的司序上仙是他的老相识,总是睁只眼闭只眼让他们去。只要每次回来给他带一壶美酒便成了。
除了□□游玩,他们也没闲着。如若天界哪里有动乱了,白祭仍旧会像以前那样挺身而出。至于云起,他本只有蓬莱仙翁灌输给他的法力,但半路突然又吸纳了白祭一千年的功力,加上他本身根骨奇佳,很快便在木系一路扬名。
那时,负责给蓬莱浇水的童子一个没留意,将擦洗宫殿的污水浇给了南岭幽竹,顷刻间,竹林尽皆患病,大片坍塌。蓬莱仙翁都手足无措,最后,竟然被云起治好了。那时起,他的名号便在天界传扬开来。
只是,诸神口中这个“法术高强的仙君”,却是无比贪恋凡间的。
那日,云起突然问他:“为何凡人都有两个名字?”
白祭告诉他,那不是两个名字,只是一个是名,一个是字,譬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便是名“亮”,字“孔明”。一般关系近的人,会直接称呼人们的表字。
云起觉得有意思,便说:“我也要有字。”
白祭却道:“你是蓬莱仙翁的嫡孙,你的字,应当由他老人家来起。”
“你给我起。”
“这......”
“你不乐意?”
“......怎么会?!我如此相信我,我当然受宠若惊了!”
“那你快想。”
白祭低头琢磨了好半晌,才终于灵光一闪,道:“凡间的名和字要么按照辈分来起,要么就讲究互相呼应。蓬莱还没有把辈分纳入名字的习惯,那便不谈辈分。”顿了顿,看进他的眸子,又道,“云起,乃是清风所致,而风却是了无痕迹之物,不如就取‘无迹’如何?”
身前的人怔了怔,怅然道:“无迹......”
“对,喜欢么?”
“无迹......无迹......”他又重复了几遍,唇角才终于扬起,“好,就叫无迹!”
清风扬起他的发梢,将将拂在唇畔,那一刻,白祭是极羡慕那发丝的。
他瞧着他开心的模样,心里仿佛化开了一滩水,柔软摇曳。“你能喜欢,自然是好的。”
“你以后就叫我‘无迹’,不许叫其他的。”
白祭动了动眸子,“好......”
得到表字之后,无迹开心得睡不着觉,当晚就敲开了白祭的府门,道:“你也要有字。”
“我?”白祭笑笑,“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我不在意的。”
无迹却很是执着,两步跨到他跟前,“不许不在意,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白祭被他弄得没了脾气,便打开折扇摇了摇,“好,你说来听听。”
无迹侃侃而谈:“你跟我一样,没有辈分,所以我用前后呼应法给你取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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