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真的喜欢他?
容奚的脑子有些乱。
素素继续道:“喜欢一个人,你会给他你力所能及的东西,想要保护他,爱护他,若爱得深了,甚至愿意付出生命。”
素素说完,脸上露出憧憬的神色,“这才是真正的喜欢。”
容奚拿着茶杯,久久没放下。
付出生命?
他回想起虞城之乱的那一天,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地为了百里煜差点把自己的小命丢了,要知道他非常珍惜自己的性命,特别怕死。他一直想不通自己那天为什么会那样做,如今,似乎有了答案。
答案就是我喜欢他,愿意付出生命。
容奚:“……”
开、开玩笑吧?
容奚有点不敢置信,仔细回想和百里煜相处的点点滴滴,他认为这个结论有点扯。他可从来没好声好气地对百里煜说过话,大部 分的时间呼来喝去,所做的一切都是别有目的,这种怎么叫喜欢呢?
喜欢应该是久远记忆里的爱情电视剧里演的,两个人经常腻在一起,互相倾诉感情,见到对方眼睛都在发光,彼此之间相处非常融洽。他和百里煜完全是合作的关系,和电视剧里演的完全不沾边啊。
如此说来,我应当是不喜欢他的。
容奚勉强镇定心神,在心里下了结论。
于是,他摇摇头,对素素说:“不,我不喜欢那个人。虽然我见到他的确欢喜,不见他便思念,也愿意给他拥有的,为了他甚至差点把命丢了,但我应该不喜欢他。”
说完抬头看素素,见到女子脸上露出震惊的神情。
“怎么了?”容奚莫名其妙。
素素吃惊地道:“都这样了还叫不喜欢?难道他是非常重要的亲人?”
“亲人?”容奚摇摇头,“不是。”
素素不甚理解,“那就是喜欢啊。”
容奚感觉自己像是被一件一件地扯掉衣裳,连最后的遮羞布都要被扯掉了,有点生气,“说了不喜欢就不喜欢。”
若是百里煜在场,一听他的语气便知道他生气了,然而素素与他相处时间不多,对他的情绪掌握不深,依旧很认真地与他辩论,“容公子,你这是爱而不知呢。”
容奚的脸慢慢红了,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依旧嘴硬道:“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素素,你好大胆子,敢这样和本尊说话!”
素素轻笑起来,“容公子恼羞成怒啦。”
容奚差点拍桌子。
“真好,容公子也有喜欢的人了……真好。”素素的表情极快地变化了一瞬,快要落下泪来,然而长久的卖笑生涯让她很快将那点泪意收了起来,站起身,提起桌上的茶壶道:“水凉了,我去换一壶。”
她说完提着茶壶快速走入旁边的小厨房,随后深深吸一口气,将胸口难受、喜悦又释然的感情压了下去。
容奚对她来说就是一个梦,长达十年的梦,如今,梦该醒了。
她整理好自己的情绪,换了一壶水又重新走回堂屋。
当她走出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已经平静下来。
她很从容地给容奚斟了一杯热茶,像十年前一样递给他,“公子用茶。”
容奚接过她的茶杯,有些不自在地喝了一口。
素素刚才那番话引动了他的情绪,对着一个凡人,竟然有点心虚。
“对了。”他转移话题,“素素,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以后?”素素愣了一下,已经略有皱纹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走一步看一步吧。”
容奚的心砰砰跳起来,试探着问道:“看来这十年,你过得不好。”
素素沉默片刻,道:“好与不好,都有。”
“你现在这样,以后恐怕……”
素素苦笑,“我知道,我孑然一身,出身不好也嫁不出去,无儿无女,生活潦倒,以后的日子怕是苦得很。”
“这样的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吗?”容奚语意含糊地问道。
“那有什么办法?”素素说,“我自己选的这条路,总要走下去,哪怕再苦再难,也要过下去。后悔没有意义,况且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顿了顿,又道:“其实也不是很苦,我一个人自由自在得很,心情也很平静,再也不用像以前那般费尽心机讨好他人,唯一烦恼的便是生病的时候没个人在身边,以后年老了,连个守身的人都没有。不过最近打听到 了,隔壁杨槐县旁边有个乱葬岗,经常有人在那里扔弃婴,等开了春天气不冷了,我就去乱葬岗捡个孩子回来养着,帮我养老送终。”
之前容奚问她苦不苦的时候,素素的眉目间的确有忧虑,然而说到后面,素素的眼里却越来越明亮,像是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容奚望着那双明亮的眼睛,知道自己再也无法下手了。
失忆的那段时间,穿越前的记忆无比清晰起来,他记起了自己曾经当过志愿者,资助过贫困儿童,收养过流浪狗,家里那条金毛就是他收养的。记起了自己是个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人,若是那时候的他,难以想象自己会杀人,会变成现在这般冷酷无情。
那些久远的记忆,在穿越过来的三百年间变得模糊不清,如今都记起来了。
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狂妄行事,随心所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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