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完菜,堆着口袋站在路边等车,秦封就从旁边过来,开门下车把东西都拎上去。
看他没带手套,表情凶恶的皱了下眉头,把他被吹得冰凉的手拉到怀里捂着,“你手套呢。”
秦封身上大冬天也是暖烘烘的,藜麦在他怀里舒展了下手指,惬意的翘起嘴角,“忘戴了,刚出来的时候还没这么冷呢,天刚阴下来。”
“怎么不冷。”藜麦本身就不抗冻,手脚尤其怕冷,就在风里吹了那么会儿,已经被冻惨了。
秦封就感觉捂在自己肚子上的手,被冻的就跟冰块似的,“下不下雪出门都得戴手套,以后不许往了。
就不该让你这么早出来,往后你列个单子给我,我买好去学校门口接你。”
说得他就只能吃饭、啥事儿干不了一样。
不过这话藜麦听得高兴,也就听话的点点头,“往后出门必戴手套!”
秦封得了保证,才松开皱着的眉,等感觉他的手掌都捂暖和了,把他的手从胸口拉出来。
低着头去解他掌心缠的纱布,“我看看你伤口,疼么。”
“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藜麦就那么举着右手,方便他拆解的动作,摇摇头,“不疼,就是稍微有点发痒,让人总想去抓一下。
我估摸着,伤口应该不碍事儿,正准备把纱布拆掉,试试用右手写字。”
比起他已经习惯很多年的左手,已经荒废多年的右手可能会更加难锻炼。
秦封已经拆开纱布,看着他掌心那块颜色异于旁边的伤口,满脸凝重。
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指碰了下,随即又放松的笑了,“挺好的,等它再长长,再抹点祛疤的药。”
藜麦失笑,“我又不是爱美的小女生,留点伤疤也没关系的。”
“那不一样。”秦封捏着他的右手,动作轻柔的摩挲着掌心的伤口,语调软得不像话,“你留着伤,我会心疼。”
藜麦完全抗拒不了他这副温柔模样,手指上的温度像是长了腿,撒着欢儿从他手指上蔓延开来,跌落到全身都是。
像是冬日里泡着温泉,暖呼呼的,让人心生愉悦,轻笑着点头,“行吧,等伤口完全好了就擦祛疤的,半点伤疤不留。”
说着他想把手抽出来,可握着他手指的人不准备松手,甚至用上了几分力气。
张开手掌把他的手完全的握在手里。
秦封神色认真的看着他,眼里透着几分凝重,“麦子。”
藜麦有些疑惑,“嗯?”
秦封难得有些犹豫,望着他欲言又止,“我……”
看着他这样子,藜麦心里冒出来几分警惕,眼睛直直的盯着他,“你又瞒着我干了什么坏事儿?!”
他现在外表看着还年轻,可内里早老朽的差不多了,真是经不起半点风吹草动的。
秦封盯着他的脸看了许久,才摇了摇头,眉眼里透着柔情,嘴角微微带着笑。
专注又认真的盯着他,再也容不下其他。
像是全世界就只剩下他的存在。“不是,只是想跟你说,我爱你。”
说着面色郑重的牵起他的手掌,在手心轻轻吻了下,轻飘飘的,带着些湿润气息。
藜麦就觉得手心发痒的地方越发明显,刚刚从手掌撒丫子跑到全身的热度,又呼啦啦的跑到手心处,让他被亲吻的地方又热又痒。
他就跟中毒了一般,浑身难受,微红着脸颊,“你怎么突然……”
他跟秦封过了很多年,两人肯定是有床上活动的,真脱光了滚到一起的时候,他也不会害羞脸红,至少说正常程度上还算是放得开的。
只是这种突然的小动作反而会觉得脸红心跳,有些不自在。
秦封轻轻的摸遍他的手掌,连指尖最末端也不放过,才放开他,转身去开车。
声音慢慢的飘到藜麦耳朵里面,“我这次去隔壁,正巧陪着人去了趟青山寺。
主持大师跟我说,我身上带着浓到吓人的功德金光,必然万事顺遂,逢凶化吉。”
藜麦点头,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笑着,“你还信这个呀。”
“我本来也不信。”
他从来不信神佛,不敬生死,觉得大师的话就是无稽之谈。
大师也不介意,只是盯着他看了许久,说你们上辈子做善事,功德无量,才有重来的机会。
“他让我来问你。”
秦封侧头,藜麦才发觉他眼眶居然红了,被硬生生的吓了一跳,顿时有些手足无措,“秦封,你……别这样啊。
好吧,我跟你说,我也不知道什么善事!
真说起来,应该是我把你名下所有房产铺面和公司股份都变现捐出去了。”
当时藜麦久不管事儿,只跟律师说要找需要钱的地方捐出去,具体捐到哪里他也不知道……
“我当时想着反正也没什么用,也不想让你大姐他们得了去,就捐掉了,好吧……”
他在秦封执着的目光中,略微有些躲闪,有些不愿意承认,“当时我隔壁在读佛经,正读到轮回篇。
我当时觉得你做事向来太独,手段又太狠厉,虽说商场如战场,不狠点就会被人当肥羊宰了,不过始终有些伤天和。
我怕你真轮入畜生饿鬼道之类的……你也知道,我那会儿本身就,脑子有点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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