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歌坛传奇_锦屏韶光【完结】(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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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皇V:亚伦是King的好友,他们多年前就曾相识,亚伦有许多女友,但从没jiāo往超过三个月,而King身边一个女xing都没有,所以,他们是粉丝心目中的cp。

  陈陈V:亚伦写词与节奏能力都是顶尖,而且有白人的口音与吐词优势。他的flowgān脆利落,又富有跌宕起伏,让人听着很上瘾。加上他的歌词里有故事xing,被女人甩,甩女人……大家喜欢他的故事,所以越来越受欢迎。

  “好棒!”在现场受到两个男人成吨冲击的凯莉激动得面色cháo红,“他们唱得好棒!”

  舞台上,两个男人分站两边,朝对方扔着一大段一大段的rap,这种纯rap的表演方式实在很彰显男xing魅力,不少观众纷纷表示:

  “他们像两只雄狮,为自己的地盘向敌人发起进攻!”

  “不如说像毒蛇,互相喷吐毒液。”

  “第一次发现纯rap也挺好听的!”

  “哇哦!King脱衣服了!他脱衣服了!他甩衣服了!天啦!看他的肌ròu,流过汗液的肌ròu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第一次在演唱会现场看得目不转睛!”

  “啊,唱完了,还没听够!”

  灯光包围中,舞台设计成双层,灯光从上打下,第二层一片漆黑。□□上身的King和亚伦走到第一层也就是底层舞台中间友好地你一拳我一拳拍击对方的肩膀,惹得台下一声声尖叫,King胡乱揉了揉自己的短发,喘着气凑近举在两人中间的话筒,“接下来这首歌,我想邀请一位好友,与我们共同演唱。”

  “这位好友,你们或许不太熟识,但肯定听过她的名字。”

  凯莉和瑟琳娜互相疑惑地对视一眼,又往台上望去。

  “她就是——”他在这顿了一下,翘起唇角,露出一个雄xing特有的攻击xing的笑容,右手一挥,直指漆黑的第二层舞台,灯光也顺着他的手势滑向第二层舞台,同时响起的,是一句幽幽的歌声:

  “I’m about to lose my mind。”

  第120章 I need a dotor2

  “哇呜!惊艳!”

  “这个女声是谁?”

  “好好听!”

  “新歌吗?从没听过这首歌!”

  在观众们震惊的喧哗声中,灯光滑至第二层舞台,一名少女的身形显现出来,她背对观众,靠着栏杆,黑发如瀑,两手如天鹅展翼般扶上栏杆,穿一身白裙,在灯光下,苍白的皮肤几乎与栏杆的白色石头同色,她扶着栏杆的右手握住话筒,离她微偏的头足有一条手臂的距离,但她的声音并不小,相反,似乎在空气中震dàng扩散后才传入话筒,她的歌声显得非常飘渺空灵,“You’ve been gone for so long。”

  “有点怕!离话筒那么远!”

  “话筒已经下线。”

  “你话筒放哪呢朋友!”

  “可怕,假装用麦。”

  “她说:我要这话筒有何用!”

  是慕君!哪怕只有背影,瑟琳娜也能一眼认出她来!

  她就是慕君?在后台化妆间守着直播的艾德文和格瑞斯夫妻两小小地震惊了一下。他们在欧区查过慕君的底细,知道她唱功不错,喜欢一些浑厚大气的歌,但是,这首歌好像完全不是那种风格呢?她的歌声不说尖锐,也不浑厚,有些像日区那边的细嗓,配着几乎□□冰所化雾气淹没的第二层舞台,和舞台上随风飘来飘去的白纱,真的有几分幽灵的味道。

  “我竟有点怕怕,这位姐姐不会是从地狱来的吧?这布景,这歌声,jī皮疙瘩掉了一地。”

  “简直超神。”

  “我被吓到了!恐怖片现场吗?”

  “看得我后背发凉。”

  “您的好友[话筒]已掉线。”

  她露的那么一小手,立竿见影地让观众们肃然起敬,所有疑虑一扫而空,只看这一手,光唱功便足以证明她超一线歌手的地位。

  了不起,King也是第一次看到她的舞台效果,好在底层舞台没有灯光漆黑一片,不然所有观众都会见到他目瞪口呆的傻样。他不是第一次听慕君唱歌,尽管打歌时出现的是修,但隐于修体内的King同样可以见到听到感受到外界的动静。然而,就连他都被吓呆,更别提其他人。

  “她的唱功,天啦,光唱功她就够格上超一线了。”看清慕君的身形,艾德文一怔,喃喃自语道,“难怪,难怪King会,现在看的确不奇怪,如果King见识过慕君的唱功。”

  “我从没见过这种风格的歌,奇怪,这种风格也能配rap吗?”格瑞斯双手环胸,听慕君唱到第三句,不禁疑惑地脱口而问。

  她的丈夫自然答不出来,倒是在外奋斗多年的野玫瑰成员莎拉摇了摇头答道,“我也没听过,这种风格真有些奇怪。”

  《I need a doctor》,是这首歌的歌名,第一层舞台上,亚伦在黑暗中握紧话筒,神色复杂地望向舞台唯一光源所照she的地方,这首歌是三人演唱的,作为King最铁的哥们——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在King的请求下他冒着被艾德文拉黑的风险和慕君共同演唱这首歌。他分到的是一段短短的rap,因为那时慕君还在船上,便只和King配合着练过,还特地邀请自己的前女友雪莉充当现在慕君的角色,以便更好的磨合练习,雪莉同样是一线歌手,她是唱摇滚的,对这首歌也特别感兴趣,她唱的时候仰天尖叫,用的是摇滚的那一套,亚伦私心觉得她的演绎非常棒,成功地展现了一名病入膏肓又不想死的患者。

  但是,当他听到慕君的版本,才后知后觉地明白雪莉到底差在哪里,每个歌手对歌曲的理解都不一样,本来分不出高下。没错,雪莉是很好,可未免落入俗套,这首歌的rap已经够有力量,再加上一个有力量的女声,就太超过了,沦为三人对吼的现场。

  而慕君,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如果说雪莉还在配合亚伦和King的rap风格,慕君则完全以另一种方式提高了这首歌的听感,他敢说,这首歌出现后,观众们最喜欢的一定是慕君的那几句歌词,他和King不说沦为布景板吧,却也因为rap的风格太同一,失去了他们的特色。

  “I need a doctor~Call me a doctor~”

  慕君是第一次尝试这种空灵带些鬼魅的风格吧?从第一首歌就开始关注她的瑟琳娜不禁在脑海中搜寻了许久,才敢肯定自己没有听过她唱类似的歌,老实说,都有些见怪不怪了,什么时候她重复自己,拿出两首相同风格的歌曲,他们才会大吃一惊。

  不过,不管哪种风格,都好好听呢!

  “我也需要一名医生![举手]我的心都快陷进她的歌声里了!”

  “不愧是超一线歌手,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料!”

  “这种微微绝望的感觉,有种黑暗风格的feel啊。”

  “现在我开始为格瑞斯担心了。”

  “I need a doctor, doctor。”仿佛不知道自己为其他人带来了多大的困扰,慕君在灯光中微微朝右转身,这个动作本不足为奇,不过在她离话筒足有一臂远的时候转身,对她歌唱的稳定xing是极大的考验。知道这一难度的歌手嘉宾们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的动作,直到她唱着“T me back to life。”转过大半张脸,歌声也一丝都不颤不抖,就在她唱完歌词,即将全部转过来的时候,照着她的灯光一暗,第二层舞台连同她没入一片漆黑。

  在众人不约而同的叹气声中,第一层舞台的灯光瞬间同时打开,在五颜六色的舞台灯光中,King一边喷she着rap一边走向舞台边缘。或许是因为慕君的表现太过完美,他一开口就将自己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歌词上,状态一点都不像刚唱过几首歌的人。

  “看来我们的确太小瞧她了,格瑞斯。”野玫瑰团长詹妮弗坐在格瑞斯化妆间的沙发上,金色发丝在暗huáng的灯光下闪着光芒,她穿一件贴身舞衣,勾勒出姣好的身材,丝毫看不出刚生产的痕迹,“这可怎么办呢,格瑞斯?话都放出去了,我们会被笑话的。”

  格瑞斯点燃一根香烟,轻轻呼出一口烟雾,在烟雾中勾起红唇,“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被笑话了。”

  这句话让野玫瑰的成员们露出怀念的神色,谁都不能一出道就成为超一线,当初,她们也是在观众的笑声们跌跌撞撞地爬到那个位子。可惜——

  “再说,她唱得再好,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唇角弯成嘲弄的弧度,“别忘了,野玫瑰已经过去了。”

  像一盆冷水倾倒在她们头上,詹妮弗和莎拉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当初,她们解散野玫瑰,从没想过还会再回到舞台,现在,不说后悔,遗憾也是有的。但是,媒体的追捧让她们迷失了自己,让她们忘了,她们只不过是一个前超一线团体。

  “总之,尽力就好,别想太多。”格瑞斯将烟头摁灭,随手丢进垃圾桶里,走向自己的丈夫。

  “I’m about to lose my mind。”在King的rap达到最高峰时,慕君适时地cha丶入歌曲,与刚才的空灵不同,在激昂的伴奏声中,她将话筒凑近唇边,一手无助地伸出栏杆,仿佛垂死挣扎般带着些微窒息的绝望感,尽管歌词一模一样,但她的演绎更深了一层,仿佛在从地狱到人间的路上挣扎。

  绝了!跟她一比,所有歌手都好像不会思考只会用本能唱歌的木偶。

  接着她的歌唱,King的rap声音也变得愈加高昂,节奏越来越快,连凯莉这个平时不听rap的门外汉都听住了。

  亚伦则是在黑暗中注视着他,苦笑着摇摇头。

  这个小子,好像在慕君的刺激下,进步了。

  海的另一边,华区,陈陈注视着米区歌坛官网主页留言数目不停往上跳,短短一分钟,便超过了汤姆的四千多条留言,他们所提到的歌名《I need a doctor》,也勾起了她的回忆。

  这首歌,好像是,华区的?

  爱歌人V:《I need a doctor》的原唱是Eminem、Dr. Dre和Skylar Grey。歌词讲述了他和自己恩师Dr. Dre的故事,Dr. Dre相信Eminem是个明日之星,在别人的质疑中努力培养他,就好像伯乐和千里马,后来Dre处于的人生低谷,之前所谓同生共死的酒ròu朋友都纷纷离他而去。Eminem站出来,想让Dre能够振作,走出困境,于是这首《I need a doctor》便出现了。

  耳皇V:看米区的留言数量和内容,基本可以确认,继欧区后,慕君又征服了米区。摘抄部分留言翻译给你们体会一下。

  “原来华区也有这么厉害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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