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又是风平浪静的一天,羚羊们照旧安心吃草。
趴在草丛中的雄狮三兄弟这次没睡觉,但他们无聊地顺手灭了一窝兔子,当下午茶啃得只剩下头骨,晚上又挑了一头没昨天肥,却年纪小、肉嫩的羚羊,美滋滋地再吃一顿;
第三天,羚羊群暴/动了。
它们一起用蹄子敲击地面,不满地咩咩叫:快让他们滚!偷羊贼不来,他们就快把我们吃光了咩咩!!
但公主一心要抓偷羊贼,自然不可能就让行动这么结束。
她让康姆和莉莉去安抚羚羊,发表一些‘这是为了大家以后的安危,为了更长远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废话,羚羊们愤愤不平,却还是被安抚了下来,耐着性子等结果。
幸运的是,在这一天,偷羊贼终于行动了。
然而,偷羊贼的暴露却并非是雄狮三兄弟的功劳,而是因为他瞄上了羚羊群中最高、最壮、最大只,也是最狡猾、最厚颜无耻、最喜欢骂街的一头羚羊。
它的名字叫本,身上有旋角羚羊(又名大羚羊)的血脉,所以,体型相对较大,浑身都是灰黄色的短毛,偏偏屁股那里全是白毛,导致每次跑起来的时候,都能看到一个圆形的白/屁/股在前头一动一动,极富喜感。所以,公主一度怀疑,它那么厚的脸皮,很有可能是从小先天缺陷导致被别羊嘲笑太多次,身经百战后,才练出来的。
可不管怎么说,这头羚羊和公主养的其他羊都不一样。
因为它是主动找上门的,而且,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想和莉莉羊生小羊羔。
只可惜莉莉羊被康姆养大,一直有轻微的种族认知障碍症,短时间内不愿意和一头草食动物相爱,所以,羚羊本的追求进度还处在‘努力让自己不被狮子吃掉,取得羚羊群主导权,在莉莉面前混个眼熟’上。
不过,虽然莉莉羊没有接受它。
但经过一番努力,它确实(凭借无耻)成功取得了狮子们的关注。
所以,当熟悉的羊式口音响起时……
狮子们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不对,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当成羚羊们无聊、普通的咩咩叫
草原上一望无际,动物们一般都会靠毛色、伏下身子,或者藏在草丛中来进行隐蔽,可一旦进行出击战斗,就再难隐藏起来了,一眼望过去,几乎没什么视觉障碍。
所以,雄狮三兄弟清清楚楚地看到,羚羊本正绕着圈的狂奔,后头追着一头大雄狮。
它一边跑,一边凄厉地惨叫着:“厦羊里咩!厦羊咩!有屎杀羊咩!!狮杀羊咩!救命!敲里咩啊!!屎子似了似了咩!快来救咩!”
居然真的是流浪雄狮来了?
居然真的有流浪雄狮敢来?
自觉领地被侵犯的提米瞬间火就上来了。
他眯起眼,猛地咆哮一声,比阿伦还快半步地纵身一跃,前爪弹出锋利的指刀,张嘴想骂一嗓子,却被那头死羚羊给带偏了口音:“敲里嗷啊!呸呸,什么玩意儿……”他赶忙纠正口音,重新威风凛凛地喊一嗓子:“特么的敢来我的地盘偷猎,想死嗷呜?”
那头雄狮见势不妙,不得不停下了追逐羚羊的步伐。
他本在追羊的狂奔中,这时,一个急刹车,身子敏捷地向左一偏,恰好躲过提米的一爪子,身子微微站稳,却不趁胜追击,谨慎地一个转身,向左侧疾退数步,和提米拉开一段距离。
也幸亏他没有趁势偷袭提米。
因为提米敢跳起来攻击,就是仗着安德烈和阿伦在自己身后不远处,但凡那头陌生雄狮敢出爪,安德烈和阿伦肯定会也给他来上一爪子。
如今,他这么一退,反而让场上形势变成了三足鼎立模式。
提米和阿伦、安德烈各自占据两端,他自己则站在了另一端。
一时间,雄狮们都没轻举妄动。
提米睁大眼睛,凝神望过去,借着月光看清了流浪雄狮的样子。
高高瘦瘦、一张很英俊、讨喜的毛脸,狭长的丹凤眼,圆圆的嘴巴自带弧度地微微翘起,乍一眼看过去,仿佛是在笑一般,只是鬃毛杂乱,没有光泽,还有些瘦,胸前肋骨支棱着,一看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最后导致营养不良的那种类型。
‘毛色好像有点儿眼熟,我见过他吗?’
在提米还皱着鼻子在心里思索时,安德烈已经冲口而出:“恩里克,你怎么会在这儿?”
那头全神戒备中的雄狮,十分惊奇地抬起头:“你认识我?”
他不由得眯着眼睛,定神打量了一下雄狮三兄弟,突然恍然大悟:“卧槽!原来是你们啊!住我叔叔隔壁,后来搬家,喜欢养便宜儿子的野牛三狮!”
雄狮三兄弟齐齐沉默了三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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