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问鼎[重生] 作者:莫晨欢【完结】(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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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时候……可以来吗?”
  林暄认真地凝视着远处的金发男人,这一次,灿烂的阳光依旧照射在这个人的头发上,让那头金色的头发,仿佛熊熊燃烧。可这一次,这个人留给他的不再是背影,而是一个带着惶恐和害怕的眼神,属于他所不熟悉的克里曼斯·霍尔特,又让他无法拒绝。
  十四年的痛苦与折磨,到最后,化为短短两个字——
  “可以。”
  这世上唯一仅有的初恋,属于林暄,属于克里曼斯·霍尔特。
  这份初恋,各自保管了十四年,或许无法很快忘记痛苦,但只要还爱着,就不会忘记。
  我这一生放不下你,只因为,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三个月以后——
  容容:……所以你就用我当理由,表示可以谈恋爱了?
  二木:谁说我要和他谈恋爱了?谁说的谁说的?
  容容:=_=那你什么意思?
  二木:至少……让他再追十四个月是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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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写到这,就是正式完结了。
  本来想写个小甜饼当最后的番外的,但是一来时太累了,写不出来。二来是最近没想到什么好梗,没灵感,写出来也是强写,不会有趣。
  最后说一说关于秦橙橙的马甲的事情。我家秦神是很蠢萌,但这个蠢萌只蠢萌给容容看,在其他人面前,秦神永远是秦疯疯【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秦疯疯小组的全名是:(如何在与秦呈相处时占据上风并无情地碾压他让他羞愧难当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最后的最后,谢谢小天使们这半年的支持。
  巨星写了100多万字,连载半年,其中我自己因为精神状态和三次元繁忙,更新非常不稳定。能包容我、并且看到现在,我真的非常感激。希望下本书,还能与你们再见,我爱你们。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宣传新文啦~新文下周一6月5号开坑,继续写小甜文啦啦啦~蠢福娃会努力更新哒,这次不会像巨星一样断更啦,喜欢的妹子赶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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