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墨菲玩味的说,“不死生物确实算是怪物吧。啊,要不是你们惹我生气了,我还是很想好好当一个人类的。”
说完,他轻轻攥住手掌,又摊开。
那名血族浑身上下发出“咯咯”的声音,然后瘫软到了地上,化成了一团灰烬。
长老们惊恐万状,有人终于供出了真凶。
墨菲对他笑了笑:“你自己跟我来吧。”
血族亦步亦趋,跟着他离开了议会,身后留下的是一片狼藉。
出去之后,他还想逃跑,但墨菲根本没给过他机会。
墨菲用七根鲜血长矛,将那名血族贯穿在绿茵广场上——就是血族们用来杀死血奴的那片绿地上。
血族顽强的生命力让他不断挣扎,只要心脏没有被扎破,他就暂时不会死。
但是,很快太阳将升起,阳光会一寸一寸炙烤他的皮肤,让他的身体不断毁坏又重生,直到他耗尽力气,被烤成灰烬。
这就是血族的日刑。
墨菲说:“你看,我还是很赏罚分明的。”
墨菲临走之前,在血族的议会中造成了极大的动荡。
这次动荡被称为“纯血之末”被记在在血族的日历当中,因为据说这一切的导火索都是最后一名纯血种的初拥仪式导致的。
在公爵的城堡里还留下了墨菲的画像,后世的人由此临摹出了墨菲的长相,并忠实地记录下了这段历史。
血族们说,墨菲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天生就应该是一名血族。证据是,他在接受了纯血种的初拥之后,立刻获得了令人胆战心惊的恐怖力量。
然而谁也不知道他来自何方,最后又去到了哪里。只是他带走了公爵以诺。
关于他的信息,他们唯一确信的是:墨菲拥有独一无二的“愉悦之血”。
在他愿意的时候,他的血将胜过世界上所有美味,能让尝过一次的血族为之匍匐膜拜,能让无法得到它的血族为之发狂。有人也将他的血称为“圣血”。
在他成为了血族之后,据传这血也将继承无与伦比的力量,假如谁能得到一滴,无论如何使用它,都毫无疑问会重新掀起一场新的风浪。
……
墨菲脱离了血族的世界,回到了一片虚无的星界。
他有些懒洋洋的,任凭自己在虚空当中飘来荡去,一边观察着手中这颗六十六面体的宝石。
这颗粉红色的宝石真是美丽极了,仿佛映射着所有星辰的光辉,更何况里面还封存着以诺的一片神格碎片。
墨菲低低地笑了,自言自语道:“总有一天我会彻底击溃你……”
他用咒语召唤了锚点,然后将自己传送回了法师塔。
墨菲有七座法师塔,每一座都在一个独特的半位面当中,确保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打扰。
这一座是他用来休闲度假专用的。
——暂时他假装自己正在休假,在各个世界“旅游”一段时间。这对星界旅行者这个职业来说实在是太正常了,不会引起诸神的警觉。
法师塔里目前养着一个塔灵,现在它来迎接墨菲了。
“主人,您不在的时候,有一名访客来拜访,”塔灵说,“他正在会客室里等您。”
墨菲“哦”了一声,站在门口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
一身黑色的罩袍,兜帽下是一张骷髅的面孔,苍白的骸骨上镀着金色的法纹,金色的粉尘若有似无地飘散出去。宽大的袖子里伸出两只狭长的手骨,有四个骨节里分别镶嵌着不同的宝石,手腕骨上套着一对附魔精金镯子,更加显得那段骨头纤细而惨白。
他回到自己的躯体了,他是个巫妖。
只剩下一具骨头架子,并不好看。
他讨厌不死生物。
墨菲于是从镜子里转移走注意力,对塔灵说:“我带回来一只宠物,你开辟个地方养它。”
他抖了抖自己的法术口袋,从里面跃出来一只瑟瑟发抖的暹罗猫,呆呆趴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塔灵抱起了猫:“是的,主人。”
墨菲自己则走到了书房,将手头的神格碎片摆在了展览架上,第一个空位上。
他又抖了抖口袋,从里面拿出来一副水晶棺材,公爵正躺在里面,好看得像玉雕而不是一个活着的生物。
神格碎片抽取出来以后,公爵应该再也不会醒来了。
然后墨菲来到访客室,见到一名罕见的客人。
客人有着墨绿的卷发,忧郁而神秘的外表。他身上还带着圣者特有的灵光、善良阵营的灵光,这证明这是个善神。
“说出你的目的,”墨菲道,“是什么让一个神明千里迢迢来拜访一个巫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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