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成了这条街最渣的崽 作者:今夜来采菊【完结】(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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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源领着黎琮去了附近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超市,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当然也有衣服在销售,只不过风格都偏休闲,价格也比较贵。
  “这件怎么样?”
  路源对穿着没什么要求,只要上头没有骷髅头之类的印花,他就可以接受了,而黎琮手里拎着的那件灰色卫衣,就很符合他的审美标准,“可以啊。”
  黎琮笑了笑,又给他买了两条牛仔裤,“我的衬衫都可以穿,下摆掖起来就行。”
  路源长叹了口气,令黎琮脸上的笑收了几分,“怎么了?你要是不喜欢,我们买新的。”
  “不是,都怪我,腿太长,上身比较短,哎……”
  “……你是不是欠揍了?”
  “你怎么能忍心呢。”
  黎琮是不能忍心,“走吧,还有好多东西要买呢。”
  一个人需要用的生活必需品太多了,而路源生平第一次自己来挑选这些东西,他显得极其兴奋。
  黎琮看他红着脸,很害羞的从货架上拿起两条款式相同,颜色不同的毛巾扔进购物车里,便将自己有毛巾的这件事放到了脑后。
  牙刷,口杯,拖鞋,睡衣。
  都是双份的。
  买完了这些,两人上了三楼,“晚上吃什么?”
  “我想吃排骨,还有番茄牛腩汤!”
  “家里没有砂锅,做不了汤。”
  “啊,你不早说,那我下去拿吧,你去买排骨!”
  黎琮扯着他的袖子把他拽了回来,“急火火的干什么,今天买的东西太多了,砂锅不方便拿,明天再说吧,晚上给你做排骨和回锅肉怎么样?”
  路源虽然很想吃番茄牛腩汤,但是想到他们俩没有车,拎这么多东西会很累,便笑着答应了。
  这一刻,他发自内心的认为自己贴心又懂事。
  回国之后的所有事似乎都非常顺利,晚上黎琮联系到了以前医科大的同学,为他介绍了家附近的一家私立医院,黎琮的履历很是优秀,又曾在R市最好的肿瘤科进修工作过,轻而易举的赢得了科主任的欢心,一去就被安排了岗位,过两天便可以签下工作合约。
  而拥有UOC大学布斯商学院文凭的路源,凭借着自己的文凭,以及他过人的口语能力,得到了一家外企的面试机会。
  嗯……虽然他选择的职位只是一个小小的财务助理,但这并不影响路源对他能够自食其力的喜悦。
  “黎琮,你说我明天穿什么好?”
  这是路源两世人生的第一次面试,还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想要让自己表现的非常优秀。
  也不为了别的,就是给他爸妈看一看。
  “简单一点就好。”黎琮帮他整理了一下衬衫的领口,不由笑了,“我还是帮你买套西装吧,你这样看着,确实不像要去面试。”
  路源穿着款式最简洁的白衬衫牛仔裤,是很多应届毕业生的统一打扮,可他长相着实稚嫩,背上书包都可以混进高中了。
  “明天九点就要去面试,上哪买去啊……”路源念叨着,忽然打了个响指,“有了!”
  “有什么了?”
  他光着脚跑进卧室,在黎琮的衣柜里取出了一条宝蓝色的领带,“快,帮我系上,这样不就好了吗。”
  “你穿牛仔裤系什么领带,不伦不类的。”
  “你不懂了吧,这叫fashion~以后大家都这么穿。”
  路源的话在黎琮耳朵里就是胡言乱语,“过来,我帮你系。”
  ……
  翌日上午八点半,两个人一起出门,路源要应聘的那家外企比较远,黎琮给了他一百块钱来回打车,“祝你一切顺利。”
  “你也是!那我走了!”
  “嗯。”
  外企工资高,职位竞争者也多,和路源一同来等候面试的大学生足有二三十个,路源坐在那,看着他们低头背简历,竟有点小开心。
  上辈子的他,大学一毕业就进入了SIL,空降成了部门主管,没两年就成了SIL的副总,高高在上又浑浑噩噩,每天到公司的任务就是把秘书和助理检查好的文件统一签字盖章,就这样还总是犯错,让沈慕林给他擦屁股。
  说实话,除了和那些狐朋狗友聚会的时候,副总的身份会让他脸上增光以外,这个职位没有给路源丁点的成就感。
  死过一次,重活一次,他已经完全不在乎所谓的面子,至于那些朋友,都很久没有联系过了。
  所以当他坐在这里,和二三十人竞争一个财务助理时,路源充满干劲,甚至开始后悔在国外留学的时候没有把握住机会好好学习。
  “下一位,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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