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篱正被老大夫用布巾就着温水擦手臂上的血迹,疼得眉头蹙了起来,抬眼看了他一眼,心想这人其实还算不错,跟着过来看他治病又等着掏钱,还要送好药,也算很有良心的了。
倒是杜氏很不情愿地说了一句,“那就麻烦二少爷了。”
其实杜氏觉得自己怎么也算杜家的人,还是杜晟的姑姑呢,她去杜家走动走动,他的母亲二太太也是认识她的,偏偏他却不认识她,而且还一直唤她夫人,也没称呼一句姑姑,杜氏心里便有些不爽快。
“让现在去取,时间也该来不及了,不知贵府所在何地,过会儿让人给送过去。”杜晟一切说得非常有礼,杜氏还没有报地址,吴雪珍就把家里的地址报给他了。
杜晟第一眼看到宋篱的时候的确是很惊艳的,开始是因为他的容貌,毕竟在这样的小地方,而且一看宋篱的穿着还并不是什么好料子的衣裳,身上也朴素到没有任何一点首饰,想来家中并没有什么家世钱财,小户人家出来的姑娘,却有这样一份美貌,实在让人不得不赞叹。
但杜晟从小所见的美貌女子并不少,还不至于被他迷住,对他产生更多兴趣,完全是因为宋篱身上的气质,那种并不像小户人家出身的姑娘的气质,别说小户人家,即使那些高门大户里的正经千金也难有。
说不出那是一种什么特别的感觉,但看着他的确是不像看着其他女人的,甚至这个女子对着他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澄澈坦然与洒脱。
并不像别的女人看到他的时候,会脸红羞涩之类,也并无躲闪或者讨好。
也许杜晟对宋篱产生兴趣,完全是因为他觉得宋篱对着他的时候没有被他迷住,这让杜晟觉得自己的魅力受到了挑衅。
这种深层的潜意识的东西,他当时并没有注意,只是想多和这个小娘子接触接触。
宋篱受伤了,自然不能再去逛街,杜晟非常周到地让自己的马车送杜氏和宋篱他们回家去,然后还让从人留了银钱供他之后看伤与买补品调养。
虽然杜晟想和宋篱多说两句话,不过宋篱却只注意自己的伤去了,根本没有在他身上多放任何一点注意力,杜晟让马车送他们的时候,他也只淡淡地道了一声谢。
看着马车送走了杜氏和宋篱,杜晟站在大街上问他身边的从人道,“照凛,你看她是不是和别人很不一样?”
他身边的李照凛笑了一笑,道,“的确很少见像她一样的女子,看着年岁明明还小,却已经很有些气派了。”
“气派?”杜晟惊讶了一下,很诧异于他用这个词语来形容。
“是啊。她见到少爷你可丝毫没有一点另眼相待的意思,倒似乎是觉得自己比你还要来得更气派贵气一些。”
“你居然会这样说。”杜晟听了他的回答,不由得笑了起来,又道,“不过,倒的确是这样。”
回到家里,杜氏便勒令宋篱在房间里养伤,而宋篱之前还想着不去给那位杜家二奶奶祝寿是不是应该装病,现在完全不用装病了,估计杜氏也不会让他去杜家劳累了。
吴雪珍之前是个娇气到不行的小姑娘,遇了今天的事情也变乖巧了很多,至少再不缠着宋篱要这要那了,还乖乖地坐在他跟前问他疼不疼?
那种乖巧的样子让宋篱也不得不在心里赞叹两声,心想以后要是有个女儿像听话时候的吴雪珍也很不错啊。
第三十六章 养伤
当天下午近傍晚时又开始下起雨来,从窗户望出去,院子里光线暗暗的,外面越发湿漉漉的,屋子里似乎就更显得干爽与温暖。
宋篱坐在椅子里,撑着手翻着书,不时盯两眼吴雪珍写字。
宋篱因为吴雪珍而受了伤,杜氏便越发把他当成家里的贵客给供起来了。
不仅因为他手受了伤无法做别的事情,还有这一份救命之恩的人情,实在是很大的。
杜氏相信以形补形那一套,所以晚饭用花生炖了猪蹄,还做了卤鸡爪,饭菜也是端在宋篱的房间里用的。
吃饭时,杜氏还一个劲把猪蹄夹到他碗里,劝道,“多吃些,吃了这猪蹄,你胳膊上的伤才容易好,那地方掉了那么大一块皮,我看着心就渗得慌,不知要多久才能够长得好,若是留了疤……,唉……,武郎才刚走一天,你就在我手上伤成这样儿了,他回来时,可让我如何对他交代……”
杜氏说着,眼看着又要抹眼泪,宋篱赶紧止住她,道,“舅母,您千万不要这样说,这实在不是什么大伤,只是伤了点皮肉而已,既没有伤到筋也没有伤到骨,实在算不得什么,过一段时间就会好了,应该不会留疤,即使留疤,又不是在脸上,别人根本看不见,根本算不得什么事,舅母您把这事记挂在心里,倒让我这个晚辈不知道该如何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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