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这件事,林圆跟大家在一起好好的聚了聚。
不过,最高兴的不是王小韬,而是笑笑和乐乐两个小宝贝了,小宝宝非常敏感,他们能非常直观的感受到林圆身上散发出来的浓郁的自然气息,这种气息让他们觉得很舒服,恨不得时时刻刻黏在林圆身上。事实上,他们也确实这么做了。
两个小宝贝只要一睡醒立刻化身小树懒熊,挂在林圆脖子上扯都扯不下来。
别说王小韬酸不溜丢的,就连陈明夫妇都吃味不已,而被冷落的小辛巴更委屈地咬着林圆裤腿呜呜直叫唤。
而实际上,林圆本人也不轻松,想想上个厕所都要先把俩小宝贝哄开心哄答应了才能去,太憋屈了有没有。
不过,撇开这点小小的瑕疵不谈,林圆觉得这三天过得非常开心,而开心的日子往往非常短暂。
“呜……要哥哥……”
“哥哥……哥哥……笑笑……哥哥……”
俩宝贝被王敏敏和王韬一人抱一个,俩宝宝在他们怀里扭来扭去扯着嗓子哭得无比伤心。不过,王韬比他们俩更伤心,看着林圆渐渐消失的身影,他深深郁卒了,都怪这两个小坏蛋,害得他跟小汤圆儿连一点儿独处的时间都没有!他还有好多话想跟小汤圆儿讲!
好在晚上赖着跟林圆同床共枕的时候偷偷香了几口,才让他心里稍微平衡一点。
陈明他们离开后,林圆来不及伤感就积极投身到繁忙的事务中了。
林氏火锅楼的生意比林圆预想的更好,即使林圆把原来15块钱一斤的炸鸡块提价到20块一斤,都没有挫伤客人们的消费热情,值得一提的是,在林圆这里消费的官太太不少,商人更多,包间几乎能做到每天客满。
两个多月后,但凡在Q市提起火锅二字,人们第一个想到的绝对是林氏火锅楼,当之无愧的Q市最好吃的火锅,同时也是Q市最漂亮最有档次的火锅店。
有了林氏火锅楼火爆生意的带动,虹莲路的商铺陆续开了起来,发展的方向跟前世一样,是一条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美食街。而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就是,客人的选择更多客流量更大导致生意更火爆。
相比之下,千方百计租下朱婆婆小店的朱三娃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
一开始,借着林圆以前积累下的人气,店里的生意还不错,可仅仅一个月后,到他店里吃饭的人就少了大半。原因无他,朱三娃做菜的手艺跟许良林圆他们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再加上没有林圆逆天的‘祖传秘方’,他做出来的菜味道稀松平常,人手少上菜速度慢,跟以前的小店相比绝对是天壤之别。
人是一种喜欢比较的动物,来这里的大多是小店以前的老客,嘴都让林圆他们给养刁了,哪里还吃得下朱三娃做的那些色香味不全的菜?
渐渐地,朱三娃店里就只剩下卖炸土豆条的生意还好点儿,但跟人家外面拉着三轮车卖的人差别也不大,大家味道既然都一样,消费者们也没必要专门到你这儿来买了不是?可人家拉着三轮车卖炸土豆条的人不需要交房租,没有水电费,假如说人家卖一袋炸土豆条能赚5毛钱,到朱三娃这里就只剩下两三毛的利润了,相比之下还不如别人呢。
就在朱三娃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找上门来了。
“三哥,有兴趣跟我合伙弄个火锅店不?”赵武递了支红塔山给朱三娃,脸上堆满志得意满的笑容。
第70章 可以被模仿,无法被超越
朱三娃眼睛一亮,赵武他见过几面,对他的印象挺不错的,人勤快又肯干说话做事都挺漂亮的,还跟着许良学了那么久的火锅,已经是厨房里独当一面的师傅了,肯定已经把林圆火锅店里的配方研究透彻了。
说实话,朱三娃不是没想利用小店现有的资源开个小火锅店,一准儿比他现在这个门可罗雀的小饭馆儿来钱,可他不懂火锅底料的配方啊。之前他想进林圆的小店就存了想偷点师学点艺的心,没想到林圆一口回绝了他,让他半点儿机会也没有。姑婆也是的,在火锅店里帮了这么久的工,居然连一点皮毛都没学会,说话做事全向着林圆,想到这儿他就来气,姑婆简直是老糊涂了,为了个外人处处为难他这个亲侄孙,也不想想将来谁才是给她养老送终的人!
“小赵,你怎么突然想到跟我合伙了?”朱三娃不是笨蛋,他哪儿会轻易相信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他可不希望有朝一日被人卖了还给别人数钱。
“三哥,咱明人不说暗话,你这里地段儿好原先也积累了不少人气,而我也不是吹的,林氏的火锅配方除了许良就我最熟,你出铺面我出手艺,咱弄个火锅店还怕没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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