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正是女装大佬王怜花。
谭昭吁了口气,林逸已经跌跌撞撞地跑过去和林夫人一起叫着柳编修的名字。
“你不追?”
王怜花一笑:“阿飞在外面呢。”
谭昭一楞,继而脸色不好:“你让个小孩帮你追凶手?”
“别这么冷脸,那人武功不弱,诺诺诺,这不来了嘛!”他指着门口,果然看到个矮小的身影,手里提着个破刀片,可不就是阿飞小孩。
算了,人才是当舅舅的,他个外人生什么气。
柳编修终于醒了过来,林逸也终于承认他比柳编修更早到,看着为人挡暗器的柳编修一脸难以置信,人总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任。
据林逸交代,他那日寅时三刻之前就到了,也是很快发现了案发现场,可他胆子到底比柳编修大,而且地上两个人都躺在血泊里,就壮着胆子查探人是不是还活着,可人的善恶到底是一念之间的事情。
死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活着的是李寻欢,而死者身上有一袋足足一百两的金子。他心想李寻欢杀了人,他只是拿钱而已。
俗话说得好,钱不是万恶之源,没钱才是。
他拿了钱就不好做第一目击人,等在寒风中他心里就有了更大的妄想,他知道李寻欢文采好,但他不记得他的位置了,这才错拿了谭昭的誊抄祭文,毕竟那时候他一看文采确实好,回家后才发现并非是整篇的祭文。
林逸等了不到半刻时间,就等来了柳编修,如果不是谭昭,说不定真能瞒天过海。
“值夜的人怎么会没发现你?”
林逸就说:“我家地处偏僻,离正门很远,却离偏门很近,值夜的人一般不会去偏门。”
……
“那金子呢?”
林逸望向自己的夫人,林夫人受了惊吓脸色惨白,半晌才磕磕巴巴地说被刚才那人抢走了,只有一锭昨天她悄悄去药店换了一支老参回来。
只还剩些碎银子,被她用帕子包着。
如果只是些金锭的话,没道理凶手要杀人灭口,除非……:“那金子可有什么特殊之处?”
林逸不得不佩服这位状元郎,到了这个地步,他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没错,那金锭下面刻了字。”
第31章 吾与汝孰美(十)
五两足金的大元宝,足足二十个,林逸揣着它们回家时,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这么一大笔钱意味着他今后都不用节衣缩食,也可以为夫人买更好的药。
要知道现在的物价,二两银子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
可他那时有多喜悦,回家后看到底下的字就有多害怕,一般来说金锭银锭的下面会有标号,但不会有年号的,这是为了简单,也为了流通方便。而什么锭子下面有年号呢?只有官银。
而且更加令他害怕的是,这官银还是十数年前先帝年间的官银。
“那……”
谭昭话还没说完,林夫人就嗫喏着开口:“夫君生病,妾身也是没法才使了些力气将金锭下面磨平……”
谭昭大惊:“什么店,竟然也收?”
然后谭昭就知道这林夫人艺高人胆大,她竟是去的黑市,难怪这根人参这么贵了。不过倒也解释的通,黑市那地方,就没有哪个不敢收钱的。
只是如果是黑市,这金锭的流向就不好查了。
谭昭决定先去户部查查先帝年间有没有被劫掠或者丢失的官银,说起来先帝……他翻了翻原主的记忆,终于从记忆深处找出了成华帝老子的介绍,显然一个普通书生的知道没有太多的讯息。
从林逸家出来,谭昭搓了搓手,快步上了马车,等到王怜花拎着小孩进来,他终于开口:“看你的表情,看来是能找到那‘梅花盗’了?”
“状元郎果然是奴家肚里的蛔虫。”王怜花看向阿飞,阿飞立刻从怀中掏出个竹筒,竹筒打开,里面飞出一只鹅黄的虫子,圆圆胖胖的,一看伙食就非常好:“培育这东西可花了我不少功夫,我已让阿飞在院子四周的路上撒了只有这小家伙才能闻到的药粉,除非那人洗上三天三夜,否则绝不可能找不到。”
“那你确定刚才那人与当夜那人是同一人吗?”
王怜花却是摇了摇头:“恐怕不是,我怀疑真的不是梅花盗杀的人。”他从胸口摸出一个飞镖,刀锋闪着冷光,这人大概也是听了梅花盗重出江湖的消息使的是梅花暗器:“虽都是梅花图案,可你看这两把,连大小都有出入,更何况这毒就更不入流了。”否则那小翰林怕是早就毒发身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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