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振国看着外甥:“你是认真的?”
季夏点头:“是,大舅。我很喜欢犬,以前跟朋友学过一点训犬。”
谢振国知道外甥住在自家那段时间,倒是经常训练两只小狗来着。但是这能一样么,那是游戏,这是工作,这孩子能熬得住么。
站在病床另一边的周昭云看着季夏,眼睛里充满了疑惑,但并没有立即问出口。
季夏又追问:“大舅,行吗?”
谢振国回头看看赵师长和团长:“我们回头商量一下。你好好在这里养伤。”
季夏笑起来,露出小虎牙:“谢谢大舅。对了大舅,千万别忘了跟我妈说,我不转院回北京,就在这边治疗。”
“行了,你小子翅膀硬了,主意大了,想做什么就是什么,我们当长辈的是管不住了。”谢振国不回头,只是伸手摆了摆。
周昭云看着大家都出去之后,回过头来看季夏:“你小子不是发神经吧?好好的兵不做,要去训狗!”
季夏耷拉着眼皮:“我又没想着升官发财,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挺好的。”
“你喜欢养狗?”周昭云怀疑地问,从他带回来那条流浪狗之前,他可从来没发现季夏对猫狗这些小动物表示过半点的热情。
季夏说:“我那天晚上被人揍得半死,在街上躺了大半夜,所有人对我不闻不问,生怕招惹麻烦,倒是那条流浪狗不嫌弃我,把我给舔醒了。所以我想通了,人情不如狗。”
他这话说得半真半假,周昭云倒是没再表示怀疑,只是皱起眉头:“你被谁打了?不会打电话报警,不会向我们求救?”
季夏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那些原本跟他没什么关系,如今也已经成为过去,换了个话题:“哥,高坤那边有什么动静没有?”
周昭云哼了一声:“他找不到人,自然就消停了。”这也是安慰季夏的话,高坤这种从不吃亏的主,找不到人就会消停?肯定会从别的方面找回面子,踢周家场子的事倒是干过好几回,不过也没有做得很明目张胆,况且做生意,高坤的脑子明显不够用,远不是周昭云的对手。
季夏松了口气:“没事就好。”无论如何,这始终是团阴云,得完全驱散了才行。
这时谢雪莹带着外卖回来了:“夏夏,来,趁热吃。”
“谢谢妈!”季夏试图坐起来,周昭云替他将床摇高,又将桌子放好。
谢雪莹将龙抄手放在桌子上,细心地替他打开,拿勺子:“你受伤,不能吃海鲜,我没让放虾皮。夏夏,在这边妈妈不方便照顾你,还是转回北京去吧,在家想吃什么都方便。”
季夏吞了一个抄手:“不用了妈,这千里迢迢的,搬来搬去多麻烦,我还是在这边好了。”
谢雪莹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得好好将养才行,你在这边我怎么能放心?要不我留下来照顾你好了。”
周昭云并不想季夏回北京去,高坤那边才消停点,这一回去,哪里能够安静养伤,便说:“姨,您别担心,我给小夏请两个护工,一个照顾他,一个专门负责做饭,保管照顾得妥妥的,不会留任何后遗症。您自己在家也有事要忙,就别操心了。”
季夏悄悄地对周昭云伸出了大拇指。
在请教过主治医生之后,谢雪莹终于作了退让,这边照顾了儿子一个礼拜,然后回北京去,剩下的事都交给护工。
第13章 意外重逢
季夏以一条腿的代价,换来了一个三等功和特种部队军犬训导员的名额,而且还是他一直想去的夜鹰特种大队。这当然是他强烈要求的结果,否则特种部队那么多分队,谁知道会将他分到哪个大队去。
季夏怀着雀跃的心情期待新生活的到来,恨不得立即就飞身去了怒江峡谷,无奈现在还是个瘸子,想飞都飞不起来,只得老老实实在医院待着,治疗、复健,简直把医院当成了自己家。
三个月时间一到,他就迫不及待地回归连队,收拾行囊准备去夜鹰报到。连队为了表彰他,还给他举办了一个欢送仪式,临走的时候,连长领着多吉过来给他送行。
季夏看着多吉,这家伙已经快一岁了,是只半大的獒了,一身金灿灿的毛发,像只狮子一样,十分惹人注目。他心想,要是能把多吉带去该多好啊,但也明白,多吉已经错过了最佳的训练期,就算是带过去,也不能做军犬了,他一个小兵,带这么大个宠物过去,让那边的领导怎么看。
“连长,等哪天您不想养多吉了,给我打个电话,我来接它。”季夏揉着多吉毛茸茸的脑袋,这家伙被他养了几个月,倒还认得它。
连长满口答应:“好,我本来打算让你带着它去的,但是想到它已经长大了,恐怕难以驯服,还是算了,留着我们自己养着看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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