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电看到季夏,热情得不得了,扑上去又舔又蹭,把季夏感动得要死。
罗建飞看着飞电那个亲热劲儿,不禁有些吃味,这家伙是典型的有了新人忘了旧人啊。
季夏将飞电的礼物拿出来,给它穿上。
“这什么玩意儿?”罗建飞看着飞电四只脚上那滑稽的小鞋子,差点就憋不住想笑了。
季夏答:“在宠物商店看到的专门给犬设计的小鞋子,穿了不会伤脚底。你不觉得挺好看么?是皮质的,应该还挺舒服的。”这是宠物商店的女店主一个劲地游说他买下的。
飞电穿着新鞋子,新奇得不得了,一个劲地低头去看自己的脚,又用嘴去扒拉。
罗建飞觉得这玩意儿真矫情:“咱飞电是军犬,没宠物狗那么娇气。再说犬的脚是散热流汗的地方,穿上这东西那就是累赘。”
季夏不以为意:“我知道,但你没发现飞电脚底上有不少划伤么?这次出任务,环境太复杂,飞电的脚底都被划破了好几处。先穿着鞋,等好了再脱。”
罗建飞拿起飞电的脚仔细看了一下,还真是那么回事:“你还挺细心的,难怪飞电喜欢你呢。”
季夏弹了弹飞电的耳朵:“关键飞电对我也好啊。”
飞电抬起头炯炯有神地看看季夏,满意地舔了一下鼻子,然后低下头去,抬了抬穿了小鞋子的脚,小心地迈出去一步,接着又一步,发现除了重了点,别的都还好。然后一边走,一边摇着尾巴跟旁边的犬们得瑟去了。
两人安顿好飞电,然后结伴去食堂吃饭,还没出犬园,就看见张航提着一个塑料袋迎面而来。季夏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对方就已经跟他招手了:“季夏!”
躺在医院的那两天,季夏除了回味罗建飞的人工呼吸和宽厚的背,想得最多的就是张航了,说起来,他们见面的次数用十个手指头都数得清楚,但是张航对自己可不是一般的好,好得没有理由。季夏觉得用老乡的情谊也解释不通,这世上哪有那么热心肠的老乡啊。唯一能够说得通的,就是张航可能跟自己一样,是个同。
张航之前就是特种大队的,但是季夏以前并不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他来的时候张航已经去上大学去了,他“不在”之后,张航才回来,所以季夏对张航完全不熟悉,不知道到底是个怎样的人,这些疑问又不能去问别人,只好自己慢慢揣摩。
“张哥。”季夏礼貌地笑了笑。
张航看了一眼罗建飞,微微点了下头:“老罗也在啊?”
罗建飞淡淡点了下头。
张航将自己手里的塑料袋递给季夏:“给你买的。我就说了是脑震荡吧,医生怎么说,要不要紧?”语气充满了关怀,连罗建飞都听出来了。
季夏头皮有些发紧,连忙推辞:“谢谢张哥,不用了。医生说没什么事,什么后遗症都不会有。”
“拿着。给你补一下身体,本来该去医院探视的,但是你也知道,咱们这儿轻易不让出门,所以等你回来了才送过来。”张航完全不掩饰自己的热情。
季夏尴尬地笑:“张哥,你看我其实什么毛病都没有,一个大小伙子的,身体好得很,补什么身体啊?”
张航脸上有些不高兴了:“我都听说了,你其实出院还不到半年,之前在医院躺了很久,身体底子肯定不算很好,就该补一补。”
罗建飞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最后便说:“季夏你就拿着吧,别辜负了张航的好意。难得有个这么近的老乡。”
张航赶紧说:“对啊,咱们在这地方都能碰上老乡,多难得的缘分,你还跟我客气啥?”
季夏听见这两个这么说,只好接过来:“那就谢谢张哥了。那啥,中午我请你俩吃饭吧。我们上小饭馆炒菜去。”
张航说:“不用你花费,我来请,我津贴比你多。”上次喝茶聊天的时候,张航打听到季夏家里没有爸爸,跟着妈妈过,猜想他家里条件不是很好,是以才采取了这种物质关怀的方式。
罗建飞说:“都别跟我争,说津贴,还是我最多,我请。”三人中他军衔最高,津贴确实最多。
季夏笑起来:“好,今天就吃飞哥的大户。”
小饭馆就在食堂楼上,是部队领导的家属开的,这是整个营区唯一的饭馆,照说应该生意很好,但是不然,因为这是特种大队,平时这些兵们上厕所的时间都是掐着的,吃顿饭都不定要被打断几回,你说能有多少时间下馆子。
吃饭的时候,张航一个劲地劝季夏吃菜,还不断给他夹菜,弄得季夏尴尬得很,连忙张开五指挡住自己的碗:“不用给我夹了,谢谢张哥,我自己来。你自己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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