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兽人 作者:小爷不是受【完结】(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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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天佑嘴上这么说,眼神却更苦,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还遇上逼婚的了。
暴撇撇嘴:“我知道你也嫌弃我身上有伤疤,不过放心吧,我只是需要有人做我的那尔,你嫌弃我,我还不想和你做,你只要乖乖被我养着就好了,黄角。”
→ →,听到最后两个字,天佑撇开眼去,黄角在兽人部落属于中下层,能得到一两个兽人的垂青已属幸运,所以暴才认为,自己这么优秀的兽人肯和他结婚,是种施舍,天佑肯定会答应。
“我的姆妈也有伤疤,但是我的父亲还是很爱他。”天佑笑眯眯地说。
暴不屑地动动嘴角:“那还不是死了?我用不着你爱,乖乖当我的那尔就行了。”
天佑尴尬地张张嘴,最后无奈地伸伸手:“好好好!我答应你!”
暴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半拳大的椭圆果实,果实的梗上穿着绳子,像是一个项链。他沉默地看了一会儿,表情有些难过,最后抬起头说:“给我戴上吧。”
“这是,信物?”天佑好奇地接过,仔细地翻看了一会儿,不同的部族有不同的订婚信物,靠近奎河的部族都能采集到丽珠贝,但是居住在森林的就只能迁就其它的东西。
天佑想了想,把它放进了腰上的口袋,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黑底白花的贝壳:“还是给你这个吧。”
早就看出他腰上灰扑扑的袋子装了不少东西,暴打着逼他和自己结婚的主意没说而已,现在看到对方居然拿出一个贝壳,不由有些惊讶。
这个贝壳也呈椭圆形,末端有个小小的柄,看上去光洁精致,暴抚摸着精致漂亮的贝壳,不由有些羞涩抬头:“这是比蒙那边的丽珠贝吧?你难道不送给你的心上人吗?”
“我还有好多。”天佑顺手就又掏出了两个,很二货地显摆了一下。
暴的表情立刻就垮了:“你那么大个包就装丽珠贝了吗?你可真好意思啊,一个黄角准备这么多,你想娶几个?你以为你是白角啊?”
天佑僵硬地支吾一会儿,转移话题:“要不要我给你带上?”
暴解开绳子自己带到脖子上,绳子不是很长,丽珠贝刚好悬在他胸口伤疤的位置,挡住了伤疤:“用不着,反正带不了几天。”
丽珠贝带上只是个形式,重要的是,在雄性和兽人交合之后,放进兽人的身体里,起到促孕的作用,所以一般结婚之后,就很少会看到丽珠贝被带走脖子上,大多是带在“身上”。
这话说得天佑有点不好意思,脸红地挠挠脸颊,暴不屑地嗤笑:“做梦呢?我假装解下来而已。”
他一把扛起地上的雕趾兽,这只身长近三米的野兽被他抗在肩上,他丝毫不见费力。洛蒙深处的部族,大多也是猫科的兽型,但是有些兽型不大,战力并不是那么强,目前看来,暴的实力绝对是很强。
天佑摸摸自己的鼻子,眼睛落在往前走去的暴被皮裙盖住的挺翘臀部,白捡了个萨尔?感觉还不错。
65、第二天就结婚
崇山峻岭的洛蒙森林,入夜之后显得特别黑暗,时而响起的嚎叫与呜咽,让黑暗越发增加了恐怖的味道。
“坐在这儿,不要乱动。”暴用火石生起了火堆,把一根骨匕放到了天佑的手里,恶劣地笑了,“用来防御,或者自杀。”
天佑抽抽嘴角,这个兽人还真是个性独特,不是说各大部落的兽人,都很重视照顾雄性吗,怎么自己就遇到这么个特立独行的。
其实暴离开的时间不长,他很快就回来,肩上扛着一片石板,手里拎着两只榛兔,他把一个兽皮口袋扔过来,里面竟然装着很多红榛子。
“你把它们窝掏了吧?”天佑拿起一个红榛子,手指长的榛子里剥出了蜡黄色的香脆榛子仁,这是很多丛林生物最喜欢的存粮。
暴并没有搭理他,手脚麻利地开始剥榛兔皮。这种不算头尾体长半米的森林动物,一向是所有坚果的克星,不过它们锋利的牙齿,面对灵敏的兽人根本没什么用,倒是它们隐匿的本事非常不错,能够找到它们,说明暴也是个非常精明的猎手。
他手中拿着的是一把含有金属成分的石刀,在火焰下闪烁着微光,灵巧地沿着榛兔头顶骨缝和脊椎剖开,剥出了一只完整的皮。暴的手指皮肤并不细腻,但是细长而灵巧,火光之下,他的皮肤也呈现一种红色,凌乱的头发因为他用力挥刀而微微晃动,眼神专注而冷漠,幽黑的双眸像是红宝石。有一两滴血液飞溅到他的脸上,他用手背顺手擦去,脸上的伤痕像是三条细线,不重,却清晰,篝火之下,有种惊人的野性之美。
很快他就把兽皮剥下,用刀子灵巧地分割肉类,从随身的袋子里撒上盐粒,把榛兔的脂肪涂在已经被篝火烤热的薄薄石板上,准备开始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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