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肥水不流外人田 作者:留在地球的喵星人【完结】(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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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绿茵场上,一众中年大佬中的顾大佬仿佛入错了片场,又帅又有型,个子拔高,颜值耐打,气度不凡,人群中最亮的崽就是他了。
  顾大佬的球技也是好的没话说,偶尔来几杆差不多都能一杆进洞,苏以嘉真不知道他这个打法到底是来炫技的,还是来跟人谈生意的,还是说因为大佬了,所以不care?
  应该是这样,苏以嘉有点兴奋,这种感觉就像是班级篮球比赛,你的同桌帅气十足,球技过人,在篮球场上风起云涌,打得对方妈都不认识,哦,好像友军也受到了惊吓呢。
  但是没有关系,最后你们班勇夺第一,这其中的百分之九十九分都归功于你的同桌。
  众人都为他喝彩,为他鼓掌,但只有你有名正言顺的理由给他送上水杯。
  瞧,顾大佬让我去送水呢!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到底谁是画呢?
  ☆、马场 + 中二顾歌
  下午的时候,一行人去了隔壁的马场。
  男人之间的社交,运动,一直是一项重要的法宝,对于中产及以上阶级而言尤其。
  马术这种运动就和高尔夫一样,是有闲有钱阶层的专属,只有那些既有钱又有空闲时间的人,才能把时间花费在这些所谓高档运动上。
  毕竟买一匹马的开销不大,但是养一匹马的开销很大。
  这就跟私人飞机一样,买下一架私人飞机,意味着日后更多的支出,空闲场地,专人维护,每次出行又要另计。
  马匹也是如此,买下一匹马,之后要给他足够大的空地溜达,要有专人维护,每场运动又要有额外的开销。
  而骑马的人们呢,也需要和马匹进行沟通交流,这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
  如果要想赢得比赛的话,一般都会用自己的马,平常多加训练,和维持联系,才能在最后关头保持默契。
  因此没有一定的闲钱和一定的空闲时间,还真不能好好的玩马。
  苏以嘉又想着,幸好自己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
  正所谓穷人花时间买钱,富人花钱买时间。
  如果自己没有那么优良的家庭出身的话,怕是还在为了生计苦苦支撑,花着大量的时间,只为了那么几元的回报。
  这样一想,他对自家哥哥的感情又深厚了,衣食父母诶!
  诶,算了,我就勉强同意了吧,虽然我也并没有发言权,哭!
  由于马匹有限,大家的马也并不都养在这里,所以众人最后还是决定分批次骑个马溜达溜达了。
  凭着上午在高尔夫上的出色表现,顾总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先锋队。
  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从入口处过来,身姿挺拔,像一棵松树,高耸入云,给人以一种岿然不可撼动之姿。
  他没有穿马术服,依然是一身西服,却愣是有一种矫健之姿。
  而那匹马的毛发颇为光滑,在阳光下好像照到了什么珠宝一般,折射着细碎的光。
  顾歌的脚踩在马蹬上,指向苏以嘉的方向,那脚尖像是一支利箭,离了弦,射了过来。
  马匹也是黑色的,和同样黑色的顾歌,在蓝天白云下,浑然成了一幅画。
  现在,这幅画活了起来,向着箭的方向移动了过来。
  马的四肢有力,马蹄落在地面上的声音一下一下的敲击苏以嘉的心。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是个等待拯救的公主,而那王子正骑着马向他而来。
  黑马王子也真的在他的面前拉住了缰绳,止了步。
  “我在一个马场养了一匹马,下次带你过去,你可以挑一匹,到时候一起练练。”
  逆着光,苏以嘉看不清他的脸,只听见那个低沉的声音如旋律般飘进了他的心里。
  他好像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感动的稀里哗啦,这个男人踏马而来,踩着众人的心弦,结果却心心想着他,向他邀请。
  他已经不自觉地脑补了勇士战胜恶龙,然后抱的美人归的故事,现在这个美人已经要被勇士的英勇之姿给帅晕过去了。
  另一部分却极为暴躁,我也有自己的马好嘛!只是最近都没有去看他,我当年驰骋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又转念一想,不对呀,顾歌比他大六岁,骑马的时间怕是也比他早。
  而且看大佬的运动水平,应该是挺发达的,怕是骑马也帅不过人家,一时又有些悲伤。
  其实顾歌也没啥别的意思,就像之前说的,他把苏以嘉当做自己的副手来培养了。
  他不知道苏以嘉的真实身份,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既然是普通大学生,那么应该是有很大概率没有接触过这一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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