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出了隧道,又行了半小时光景,停在一处远离市区、背山面海的大宅院门口。围墙内外全是郁郁葱葱的热带植物,一派幽静。
刺猬出去按响了门铃,片刻功夫,雕花铁门内的石子小径上悠闲踱来一名长者。那老头个子不高,极富态,稀疏花白的头发全部向后拢去,圆脸圆肚、眉目弯弯,犹如一尊弥勒佛。他身穿中式对襟褂子,脚上是千层底的布鞋,若只看打扮,任谁都会以为那只是个门房伙计。
雷霆带着小弟们下了车,迎着老者恭敬叫了声:“七爷。”
七爷脸蛋笑得红彤彤一片,走上来亲切拍拍几人肩膀:“不错不错,都是一表人才、精明强干嘛,这个是……霆仔是吗?哎呀,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听说很快就要升做义字堂口的堂主了,后生可畏啊哈哈哈!”转头看向阿坚,“这位小兄弟是?”
阿坚赶紧鞠躬:“我素阿坚!”
七爷满面油光大笑着:“阿坚,好啊,阿坚,听口音是台湾人吧,台湾是宝岛,人杰地灵啊哈哈哈!”眼神又瞄准了刺猬。
刺猬没想到堂堂七爷也会注意他这种小角色,紧张得有些结巴:“拜……那个……见过七爷,我叫刺猬,是雷哥的司机。”
七爷一视同仁地热情握住他的手:“嗯嗯,刺猬,好好干,很有眼光,跟定了老大,以后也一定是前途无量啊哈哈哈。”
一圈忽悠下来,几人被搞得晕晕乎乎,七爷踩着凌波微步飘向丁冉,一边笑眯眯叫着:“阿——冉——”一边张开怀抱迎了上去。
丁冉懒懒抽了下嘴角,算是微笑过了。然后随便摆了摆手臂,回应着七爷的拥抱。两人肩颈交错之际,七爷贴近他耳边小小声问道:“什么意思?拉起人马来叫阵?我还以为你伤筋动骨,要养个一年半载呢,没想到这么快就杀上门来了。”
丁冉唇角微动,小小声回答:“我来献宝的。”
七爷眼神一转,依旧笑模笑样悄声说道:“献宝?姓雷的那个?除了胸肌壮实一点儿,卷毛有型一点儿,还真看不出哪里特别!由里到外透着股土腥味儿,跟刚从红山港捞上来似的。”
丁冉不动声色地针锋相对着:“红山港盛产金蝶贝,是孕育南洋金珠的上等母贝,有点土腥味又怕什么?”
七爷的笑容定了一下,随即意味深长地开怀大笑起来:“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可别失了前蹄才好!”
“只能靠嘴巴占上风的人,没资格说这种话吧!”丁冉一身轻松。
“好好好,”七爷前头引着路,“今日正好人手齐全,我们叔侄档就来会会你们兄弟档!你许久不来,我身手都生疏了。”
丁冉气定神闲跟在后头:“老规矩,赢的出题,输的办事。”
雷霆一大早迷迷糊糊被叫了过来,路上丁冉也没透露有何安排,此刻再听见他们一老一少之间天南海北的对话,简直一头雾水。心里一犯嘀咕,脚步便慢了下来。丁冉走在头里,感觉身后人没跟上,也不回头,手指高过肩膀的位置,冲着后面勾了勾,雷霆赶紧大步追上。
七爷的宅子外观看去除了大一些,并没什么稀奇,内里却别有洞天。整间屋子布置得古色古香,全套海南黄花梨的家具,一应家饰物件尽皆朴拙厚重,年代久远,简直可以说是间实景博物馆了。
一进门,阿坚和刺猬便被请去了客厅喝茶吃点心,雷霆和丁冉则在七爷的引领下缓步上了二楼。
楼梯正对着的走廊上,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子远远晃荡了过来。其穿着打扮与七爷毫无二致,素净的中式衣褂鞋袜,浓密的黑发很随意地向后拢去,鼻梁上架着副无框眼镜,镜片微微泛着茶色,将眼神不动声色隐藏了起来。
人还未到近前,声音先飘了过来,也是一副嘻嘻哈哈的腔调:“失礼失礼,听说姨丈的宿敌杀上门来了,不知是哪一位呢?”
七爷乐呵呵冲雷丁二人介绍道:“这是内侄——刀少谦。近期赋闲,来外岛小住。”
雷霆见是主人家亲眷,迈上一步礼貌点头:“你好,我叫雷霆,多关照。”随后主动伸手,与刀少谦用力一握。
丁冉站在原地没动,定定注视了一阵对面的男子,忽而悠然一笑,稀松平常地招呼着:“嗨,刀刀,我是丁冉。”
刀刀二字一出口,其余三人都面露狐疑之色,连刀少谦都有些纳闷,自己何曾见过这小子?为什么一见面就如同相识已久般,称呼如此亲昵?
顿了两秒,刀少谦从容笑道:“如果我没猜错,你便是姨丈的那位‘小宿敌’了,失敬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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