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作者:青猫团【完结】(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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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没细说。”清欢摇摇头,“不过我偷偷跟着去瞧了一眼,看见他们几个跑回去跟一个人说话,太远了也没瞧清到底什么模样,只看着也是个半大少年。”
  这就奇怪了,余锦年实在想不出是谁。
  他自来随遇而安,既然人家送了,左右也不是什么万分贵重的东西,便暂且吃着,大不了到时再还人钱财就是,说着便围着这一整只火腿转了一圈,用刀割下了一块,摆在案上剁碎。
  火腿是腌物,从宰猪、盐制,到风干、翻晒,好的火腿前前后后少说要经过数十道工序,这选猪也是学问,须得大而有料,骨细肉精,皮薄肌实的猪肉才能熏出嫩而不油的好腿来,其中熏制的风堂、火气,乃至所烧得柴火都有很大的讲究,据说精贵的人家还会专门买“茶腿”来吃,届时取红嫩处细细切片来吃,风雅得很。
  这么一只火腿从挂梁熏晒开始,半年方成,也算是肉中大件儿了,平日季节虽也不乏有高门大户买来食用,但火腿此物,还是在冬季寒风飘摇时候,拥着火炉就着烫酒来吃,才最是有风趣,寻常百姓也唯有过年祭祖时方能从熏肉行切得一两块过过嘴瘾,像这么大一整只琵琶腿,余锦年也是第一次见。
  他将切下来的火腿剁碎了,用葱末搅拌成馅放在一旁,又取上好的猪扁担肉锤软了,片成寸宽的薄薄长片儿,先用调料腌上一会儿,这时便打上一颗蛋,掺搅上玉米粉。
  之后起锅烧油,将腌制好的扁担肉片卷上火腿葱馅,在蛋糊液里滚沾一圈,就放进锅里油炸。这般炸物多是炸两次才好,才能既使其中裹物保持鲜美,又能让外头表皮酥脆。
  炸好的肉卷色泽金黄,外酥里嫩,而各个又只有寸段长短,两口便能吃得肚子里去,若是大肚汉,一口塞两个都不成问题,因此有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寸金肉”。
  出锅的寸金肉在盘子里摆作菊花形状,撮上一抔芝麻,可谓是香气四溢,咸美非常,且这一口咬下去,外面蛋液脆皮的酥、中间扁担肉的嫩、里头火腿的浓,都一齐在齿间化开,若是口重,再蘸上各类咸甜酱,又是另一种风味。
  捡出几个留给自己的,剩下一碟便交给清欢她们去馋嘴。
  之后余锦年又烧了道佛手白菜,单给屋里那个开小灶,那位贵公子是惯好吃些清淡素雅的东西,肉类都用不下太多,如今又被他给气着了,怕是更不愿意吃这寸金肉。不过出于对季鸿身体的考量,余锦年又不喜欢做纯素菜,总是想喂他多吃些肉,好长胖些,便另做道似荤似素的菜,来哄人开心。
  佛手白菜没什么难的,就花哨在造型上罢了。
  其实是将当即鲜物,诸如乌耳、冬蕈、虾仁之类,与肉末一同剁碎了,以各色酱、豉调料拌做馅,一小团一小团地绕着碟子摆一圈,再将白菜划四五刀,切成佛手形状铺在肉馅上头。
  这白菜要取里头鲜嫩的那层,菜叶与菜白各占半,这样划出来的“佛手”才能够好看,然后将整张碟上笼屉蒸个一盏茶的时间即可。
  余锦年为了让这菜更丰富一些,还将自家做的米豆腐切成小块,下锅炸了来摆盘,最后浇上芡汁。
  当他端着两道菜推开自己房门时,竟赫赫然看见季鸿正在房中饮酒,脸颊都已经红潮潮的了,也不知背着他独自喝了多少进去。
  那可是娄南烈醇劈震春,比之余锦年先前自酿的荔枝酒可不知要浓多少了,季鸿就连荔枝酒都消受不起,怎的今日竟吃起这酒来!
  余锦年吓得将食盘放过去,伸手挡住他,诚心诚意地道歉道:“我不就是与人吃了几口酒,你可犯不着将自己灌醉。阿鸿,我知道错了,下次再不敢。”
  “我只是尝尝,究竟是什么酒让你那般流连。”季鸿抓住他的腕子,将人带到自己身上来,说话间满是浓郁酒香,他饶有兴趣道,“你仔细说说,到底是哪里错了?”
  余锦年坐到他腿上,颇有些不自在,但认错的态度极其端正,更何况他辛辛苦苦做了这两碟菜就是为了讨好季鸿来的,和人腻歪久了,如今是连一分一毫的冷落都受不得,他抿了抿嘴角:“我不该与你约好了要早早回来,却还留在别人家吃酒。”
  “小酒鬼,你还委屈了,嗯?”季鸿一指揉开了他紧抿着的双唇,又伸手去拿酒盏,喂怀里少年饮下了,才慢慢说道,“可知你迟迟不归,我在家会如何担心?”
  “我现在知道了!我自罚三杯,你就不要生气了。”余锦年说着便倒上了酒,痛痛快快地饮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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