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人?
余锦年沉思片刻,赶紧露出个笑容,将那小厮送了出去。
——
两家的车马均休整完毕,各自套好了鞍,只等着出发。
余锦年被婶娘一家塞了许多土特产,寒暄半晌才上了车,那小萝卜头还没跟他玩够,有些恋恋不舍地朝他招手。他瞧那娃娃哭得颇凶,是真的舍不得,于是从车后随身的箱奁里翻了翻,找出一根缠玉楠木笔,崭新的,还未沾墨,从窗口扔给小萝卜她娘。
然后单臂趴在窗口,笑哄道:“莫哭啦,你不是爱写字吗,送你支笔!日后好好读书,成了状元,到京中来找我。”
小娃娃抽抽噎噎地说着“肯定要考上状元”之类的话,他娘却受宠若惊:“这么贵重的笔,我们可不好收……”
“不过是支笔罢了,我瞧这娃娃是个当状元的料子呢!”余锦年摆摆手,“好了,走啦!”
前头吕家已经走远了,余锦年放下车帘,钻回车厢,皮肉俱软地歪在某人身上,翘起了二郎腿。季鸿调整了坐姿,让他枕得舒服些,这才轻轻敲了两下车壁。
也上了路。
出了村子有四五里,便是一个岔路口,一条往北,一条斜向东南,一直走下去,便能连上去往东边河洛城的官道。
季吕两队人马就在此分开,各奔前程。
余锦年挑开车帘,向东面望了望,直看到吕家最后一个脚仆也消失在密林山道之中,他才收回视线,浅浅地叹了口气。
季鸿摸了摸他的额头,问:“怎么了?可是又难受了?”
余锦年摇摇头:“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
……
分别了吕言嘉一行人,他们一路上风平浪静,过了这道山口,再往北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官道参差纵横,城镇鳞次栉比,比起南地的温软风土,北方又是另一种凛然飒气。夏京的歌舞升平绵延到此,便成了令人眼花缭乱的繁华大气。
闵家兄弟早就坐厌了马车,各自弃车骑马,一匹“疾风”,一匹“琥珀”,携着两名身着骑装的英俊公子,器宇轩昂,好不养眼!看得余锦年眼巴巴直羡慕,觉得能够纵马奔驰,才是男儿本色。
京中的世家子弟,没有不射艺精湛的,都是自小便被教养起来,季鸿自然也会骑马,只是他少时身体不佳,非到必要,也没人敢叫他上马去跑。况且他自己对骑马一事并无多少乐趣,只偶尔被闵雪飞拉着出去散散心。
这会儿瞧余锦年实在是眼馋得紧,季鸿问:“想骑?”
余锦年用力点头:“可我不会。”
季鸿笑道:“那有何难。”
于是半途便也下了车,自队伍里挑了匹温顺的马儿。季鸿先行跨迈上去,又自马背上一弯腰,攥住了余锦年的手,叫他踩牢了脚蹬,将他往上一带——余锦年只觉自己打了个旋儿,人就坐在了马背上,被季鸿稳稳地揽在了身前。
季鸿挥起马鞭:“坐稳了。”
剩下的人理所当然的,在车里听到了余锦年顺风而来的一串惊惨叫。
马车行到城下,打头的便是高头大马上的几个贵公子,堪堪称得上是风流无双。闵家兄弟也不再刻意隐匿行踪,闵雪飞则径直亮出身份,这一路算是畅通无阻。许是他们一行人太过扎眼,吸引了路人许多视线,余锦年兴致勃勃地四处张望,满眼尽是从未见识过的繁华。
与他前世所见的繁华不同,也与信安县的平和温静不同,这时的城镇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风情,人声的鼎沸,尘土的飞扬,甚至于皓皓青空之下的张罗吆喝,都有一股别样鲜活的感觉。
余锦年暂且忘记了屁股上的疼,好奇道:“夏京是什么样的?”
季鸿将他领下马:“比这里还要繁盛数倍。”
余锦年还未来得及感叹,便听身后突然响起好一阵骚乱嘈杂,一番指指点点和摔盘碎物之间,隐约听到有人痛骂高喊道:“好你个庸医!你化作灰我都认得你!你别想跑——还我儿命来!还我儿命来!”
第107章 榆钱蒸
余锦年背对着店门,专心致志地观察那匹任劳恩怨的马儿,此时周围骚乱起来,他正要回头去看,却被凌空飞来的一只破碗砸中了脊背,那碗豁了一个口,棱角正正巧儿地磕在他皮肉上,他一个猝不及防,差点与面前那奇长比的马脸撞在一块。
“谁砸我?”余锦年被喷了一脸马骚气,登时气道。
话音刚落,两个人影踉跄着被人从里头扔了出来,其中一个瞧着是个道童,身量甚小,另一个则是位蓄长须的道士,着大青得罗,腰间别着只药葫芦,手里还攥着个阴阳环,迎面便一股子冲天刺鼻的浑酒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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