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我会带着至少400个孩子回来的!”长牙对自家部落的财力物力实力信心十足,极为自信的答道。随即,一声悠长象吼响彻天池家园——
小伙子们,跟我走,咱们接媳妇去喽——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MYGOD,不敢相信我居然也写完了60W字的长篇,hoho,先仰天笑一个。
感谢一路给三儿写长评,短评的姑娘们,也感谢所有投掷霸王篇给三儿鼓励的姑娘们,虽然一忙起来,就来不及一一回复,但是那些一个字一个码起来的书评,三儿每一条都细细看过,这些鼓励是三儿几次卡文还能成坚持下来的绝对动力——我爱你们!
《丛林》是一篇种田文,是当初看了很多兽人文之后一时吐槽的产物——我不要金手指!然而其实真的想做到一点金手指都没有,三儿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当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大脑,金手指就存在于我们的生命里,或长或短,或十足真金或镏金包金的区别而已。
所以然姐,好吧,他就是个包金的货。然而,这是最接近我们生活中的穿越者的形象了。
PS:这章后面还有十个小番外,我一会先把V章开了,姑娘们可以先买,然后等我把番外贴上去,姑娘们就可以直接看了,算是一路跟下来,对姑娘们的感谢吧。
最后,再次谢谢,鞠躬——爱你们!
☆、番外合集
番外一:你还有我
长牙在连夏第70天带领部落里新近成年的246个年轻人,踏上漫长的翠玲宁赶集相亲之旅,在第330天带着571个年轻人回到部落,他实现了他的诺言,小伙子们讨到了媳妇,新部落更加强大了。
在纪浩然看来,兽人虽然质朴到有点傻,但无可否认,他们有很多睿智的习惯,虽然这睿智,只有他自己看出来了。
就比如说这翠玲宁。
炫耀财富充实部落人口之余,何尝不是优生优育的另类执行?
从其他的部落招徕人口,为部落注入新鲜血液,避免近亲结婚,好处之大,意义之深远简直值得载入史册!
纪浩然大力支持这个行为,并且,推着金鬃出去在部落集会欢迎新成员的夜晚,把每年连夏的翠玲宁定为部落必须执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年年如此,不得中断。
家里有这样一尊神一样的大佛,实在是挺好用的,这是狂欢之夜开始时,纪浩然心里最庆幸的想法。
晚上兽人们围着湖,在岸边开起了联欢会。连绵的篝火绕着整个湖岸,把夜空都映成了红色。在这个雨季之间的连夏,除了长牙带回来的额外三百多个年轻人,部落里又新增了上百个幼崽。以前在圣金源,因为食物的关系,兽人们很少选在夏季生育,因为一出生就接触温暖的气候,幼崽们的先天条件得不到筛选,一旦熬不过去冬天,就等于浪费了大量的食物,而现在兽人们除了食物再不匮乏,木屋的建筑挡风避雪,两厢条件加到一起,即使是冬天,也不在是兽人们惧怕的天气,那么什么时候生幼崽,自然不再成为兽人们需要小心翼翼控制节奏的难题了。
纪浩然倚着金鬃的肚子,微笑着接过又一对新人奉上来的烤肉。
来的大汉,这个今年第一个雨季才成年的小伙子在遥远的部落找到了他的新娘,一只变身后在纪浩然眼里的金钱豹的兽人,大汉眉飞色舞的说,他的眼光是多么高,长牙带着他们走遍了大陆,他也没看到和心的雌性,后来他们到了追风——那已经是长牙计划中今年的翠玲宁他们抵达的最后一个部落,追风之后他们就要回家了,不然赶不及在雨季之前,然后他就看到了他的新娘。好吧,纪浩然觉得如果单以速度论,叫豹子追风也不是不可能,至少对剑齿虎来说,短跑的话,大汉肯定跑不过文奇。
“所以,你对文奇一见钟情!”听完大汉犹带自豪的喋喋不休,纪浩然微笑着给大汉的浪漫翠玲宁做了注解,文奇站在他身边,继承金钱豹矫健修长的兽形特点,文奇站在那虽然不比大汉矮,但明显显得更单薄一些,只是这个男孩的嘴角带着一丝颇值得玩味的笑意,让纪浩然看着一口一个我找的这个雌性怎么样的大汉,心里实在不知道该不该提醒大汉一句:谁雌谁雄,真的已经定了吗?
因为翠玲宁行程之远,所有兽人都克制着没有行房,所以这个晚上的聚会,既是欢迎宴会,也是集体婚席,等到再晚一些散场,就是洞房花烛夜了。
好不容易送走了大汉,纪浩然转手就把烤肉塞进金鬃的嘴里。
可能是天热,纪浩然这个夏天经常处于虚火的状态,表现出来的就是明明没吃什么,肚子里却总是充满饱胀感,胃口不开,纪浩然对油腻的烤肉真是一点都吃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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