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饭桌上明明合胃口的菜色,却毫无食欲,哪一道塞进嘴里都索然无味。端上了什么汤,什么点心,就会不自觉去想,这个是卓扬爱吃的,那个也是,瞬间就全都难以下咽了。
比如宴会前夜凌彩衣找出两套合适的礼服,给自己选择,虽是不同风格,却看来看去都一样,觉得没兴致,懒得为此思考。穿上了身,耳边就会响起卓扬的声音,“银灰色要黑色才压得住”,“这条领带在灯光下比自然光下好看”,“腰线处的省道收进去半寸会更合适”,诸如此类。
晚上从书房出来,好像游魂一样就向楼下走去,直走到门口,被凌彩衣叫了声“严先生?”才猛醒过来,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要干什么。
夜里反反复复做梦,先是梦见回到了八九岁的时候,在考场上做题目,每一道都会做,却忘记了怎么写字,握住笔,急出满头大汗。醒了,抽支烟,再睡下去,又梦到变成了一只飞蛾,在蒙蒙亮的墙角正飞舞着,却撞上了黏黏密密的蛛网。一条条蛛丝缠绕在周身,怎么也挣脱不开,憋得浑身热汗淋漓……
就好像挥舞着拳头大力出击,却打在了虚无飘渺的一团棉花上,烦躁得无以复加。
最后他放弃了睡眠,跑到书房,一个人坐在灰黄的灯光底下,将卓扬留下那张字条取出来,小心展开,一遍遍细细搓弄着,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心情平静下来。指尖一笔一划描摹着两个字的签名,心驰神往。
卓扬,卓扬,卓扬……尘埃之外,卓然独立,有子一人,婉兮清扬……原来他的名字这样美好,怎么从前竟一点都没发现呢……
转过头,暗黑的玻璃窗上映出了一幅冰冷的投影,两个严耀钦隔空相对,彼此询问:我这是怎么了?失魂落魄,神不守舍,跟十几岁上的失恋少年一样可笑。是因为卓扬吗?是因为卓扬不在了吗?
由最初的怀疑,到之后的好奇,再到祭渔岛上一笑惊心,那个少年犹如一池潭水,悄然流入心底,润物于无声,偷偷地,慢慢地,就将那里注满了,占据了,自己还全然未觉。等到那人一朝逝去,心也空了,干燥得迸出条条裂纹。
从前以为,他再美好,再聪明,再善解人意,也只是个十七岁的普通少年而已。就像某种漂亮的颜色,某支动听的歌曲,某样香甜的食物,有了固然欢喜,却也并非不可或缺。
回头想想,大错特错。就好比盐巴,看似渺小,微不足道,不吃它也能活着,可人生却没味了。
没了……就没了吧……严耀钦悲哀地想。
自己今年三十九岁,再过一年,就整整四十了。四十而不惑,很快,自己的人生就可以写成一条定理,不再改变,不再迷茫,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就这样吧……也好……也好……
第12章 无碑之墓
活着的人们总是一厢情愿地以为,当那些逝去的生命转化成灵魂,便会固执地驻守原地,因为贪恋尘世中的一切,而迟迟不肯离去。
哪怕是父母、子女、挚友,生前朝夕相处、深情厚谊,一经身死,便被不分青红皂白地统统称之为“鬼”,成了非我族类的可怕存在。嘴上说着祭奠、哀悼、追思,心里却恐惧着,想方设法要更快更稳妥地送其上路。
所谓入土为安,埋谁入土?又保谁心安?
卓扬死后四十九天,他的骨灰被带回了严氏祖居的墓地落葬。依照里岛传统,若有长辈在世,则早夭的晚辈坟前不能立碑。只有等到长辈过世后,才可进行补立。于是那座椭圆形汉白玉台基上,便空空荡荡的,头顶盖着新土,看起来像个尚未栽种植物的巨大花盆。
对于墓碑这东西,卓扬毫不在意。一块石头而已,大小高低有什么要紧?葬礼都是做给活人看的,如果死后真的有座碑,那么它存在的地方,也只能是其他人的心里。有人思念,便万古长存,没人记得,便灰飞烟灭。
这天卓扬穿了一身整齐肃穆的黑色西装,站在队伍最后,将豪华气派的墓地和恭敬垂首的众人尽收眼底。就这场葬礼而言,他既是主人公,又是局外人。当骨灰龛缓缓沉入墓穴,被泥土填埋掉,他的脑子很不合时宜地胡思乱想起来——如果将十七年不甚美好的过往种植进花盆,那经历过风吹日晒、雨露冰霜,等到来年春天,会长出怎样的枝叶?结下怎样的果实?
十七岁,花样年华,在此之前,卓扬从没对遥远的死亡有过一丁点预想。此刻猛然间面对葬礼,竟有种尚未来得及化妆、彩排就被推上台表演的感觉,紧张、尴尬之余,更多的,是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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