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耀钦记得很清楚,第一次知道雷霆这个人,是在某间叫“鼎天”的私人会所中。不知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惹到了雷堂主,他将人踹翻在地,抡起椅子一下一下很认真地砸下去,面目狰狞而恐怖,围观的人都瑟缩在远处,鸦雀无声。当时手下走过来介绍说,那个人就是东区大名鼎鼎的“疯狗”雷霆,那一幕留给严耀钦的印象十分深刻。
谁知,“疯狗”竟也有这样“贱狗”的一面。
看到严耀钦故意掩饰起来的狐疑神色,雷霆挠挠头,全无顾忌地大咧咧介绍说:“阿冉嘛,是我家陛下,是我的……那什么,哈哈哈……”他向来不拘小节,可是说到感情事,却多少会有些年轻后生的害羞。
严耀钦也是出入欢场、男女通吃,自然见怪不怪:“雷堂主果然是性情中人,看起来与丁少关系甚笃啊!”
“不怕严先生笑话,我八岁就认识阿冉了。那时候起,我就认定他了,我跟他说,丁冉,我雷霆这辈子就你一个,管什么亲人、朋友、兄弟的,从今以后,就你一个!”他呲着獠牙笑出满脸欢快与得意。
为了投其所好,严耀钦少不得顺着雷霆的话题与他攀谈下去:“原来是总角之交,怪不得丁少对雷堂主你处处帮衬维护。不过,丁少这人看起来似乎不大容易亲近啊?”
“何止不容易亲近!”雷霆满不在乎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历史,“那时候他完全不理我,把我当空气。但是我怕什么,太简单了,他不理我就追在他屁股后头,让他理啊!就死命追,跟在屁股后头,打也不走,骂也不走,反正认准了,就是他,死也是他,活也是他!”
严耀钦一时间有些无语,心里对雷霆执拗而疯狂的举动哭笑不得,不知道该表示感叹好还是钦佩好,于是干咳两声,试图一笔带过:“这……就不怕将人吓跑了吗?”
“跑?”雷霆眼珠一瞪,“跑就跑喽!地球只有这么大,能跑到哪去?能跑就能追!我从他六岁追到十八岁,还不是追上了!”
这下子严耀钦彻底说不出话来了。一个可以执着十二年的男人,世上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
更令严耀钦觉得心头沉重的,是雷霆的行为。谈不了一时半刻,他便起身屁颠颠奔过去,为丁冉送茶送水。稍微一起风,又赶紧提着外套跑去给人披上。无论对方是多不耐多冷淡,都自顾自乐得手舞足蹈。眼神转来转去,总像被磁铁吸住似的,往丁冉的方向飘,甚至一说到那个人的名字,满脸戾气立刻被白痴一样的幸福感所替代……
严耀钦震惊无比的发现,所有雷霆做的事,正是他想做的!而雷霆的某些想法,也正是他不知道该如何定义的内心想法!
这个发现太可怕了,他极力掩饰着心里的激荡,却越来越慌乱。自己明明是想好好补偿那个孩子的,这种关爱是出自父子之情啊!怎么会产生如此错觉?再仔细想想,那个孩子在心中的位置,确实与严予行完全不同……怎么会这样……
严耀钦面色平静,背上却冒出了汗,他不断在心里警告自己,那是你儿子严耀钦,别忘了那是你儿子,你到底在想什么!
可是很快,他又被自己脑海中涌现出的情绪打败了——为什么看到兄弟俩嬉闹会不舒服,为什么看到有人冒犯卓扬会怒不可遏,是生气?错了,这明明是在吃醋!
他在心里暗暗大呼一声,严耀钦,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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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活动进行到黄昏才结束,卓扬、丁冉两个带着战利品满载而归。这样新鲜的食材,不当场烹调出来吃掉,就太浪费了。
丁家的宅子里没有工人,对于由谁来掌厨的问题,一屋子男人面面相觑。丁冉刚准备走向厨房,便被雷霆的手下合起伙来死命拖走了,可见厨艺一定十分可怕。严耀钦看看儿子,拍了拍对方肩膀:“怎样阿扬,你来为爸爸帮把手,如何?”
卓扬从没见过严耀钦下厨,好奇地睁大眼睛,心里隐隐为着看去一尘不染的厨房间担忧起来。严耀钦拨弄拨弄水槽中的大鱼,很老道地说:“新鲜的鱼还是拿来清蒸和烧汤最适宜。不过阿扬你喜欢咸甜口味,不如再做个红烧鱼?”说话间麻利地翻找出一应的调味用品,又取出几个番茄与洋葱。
卓扬默默捡起配料清洗干净,放在案板上帮忙切配。他知道刀具事先浸泡过冷水,切洋葱的时候才不会刺激到眼睛,可惜这条常识并没起多大作用。一刀下去,空气里便充满了辛辣物质,再一点点切成细丝,泪水流个不停。
他从小独立,做惯了家事,偶尔会帮妈妈制作些简单的餐点。如果将这些毫不起眼的洋葱碎,配上黄油在平底锅中煎至金黄色,便会成为美味无比的酱料,香气浓郁,令人涎水欲滴。无论红酒烧牛肉,还是海鲜烩饭,都是绝顶滋味。好的配料,是一锅食物的关键。人生也就是这样,想吃到最后的丰盛大餐,总要忍受过一段流泪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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