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碧轩辕是被人谋杀的。”林志顿了顿,见小轩依然面无表情,然后接着说,“出事那辆Mirabeau跑车是去年的最新款,碧轩辕非常喜欢,买了后一直舍不得用,放在锐捷汽车美容公司请专人保养,可是我调查发现自从他出事后,专门为碧轩辕服务的小吴就不见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我看了他们的登记记录,就在碧轩辕出事前一天,碧轩辕还开着Mirabeau去换过轮胎……”
“你怀疑有人在碧轩辕的Mirabeau车上动了手脚?”小轩眯着眼深深吸了口烟,若有所思。
“嗯。昨晚死的那个女人,有可能就是最后跟碧轩辕接触的人,可是……我们去晚了一步,被人杀了。”林志显得有些懊恼。
“那个修理工,交给我,就算化成了灰,我也一定会在十天内找到他。至于那个女人……小五已经处理了,你不用管。”
小轩站起来一扬手——将烟弹进对面的茶杯里,“我会负责去调查杀死女人的凶手,你只要找机会接近碧云天,看看——他最近是不是因为家庭状况或身体状况而苦闷,哼——”
“你的意思是?”林志惊异的看着小轩,碧轩辕是碧云天的长子,而碧云天所管理的华氏集团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当年碧云天为了上位获得总裁的位置,娶了董事会最大的股东刘德才的女儿刘勰,得到了最大的股份,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坐上了那个位置。
然而半年后,碧云天就与刘勰离婚,从此各不相干。四年前,碧云天又娶了演艺圈的名模毛娜娜为妻。
“碧云天,我曾见过一面,是个不简单的男人。”前几天林峰带着他参加一个什么慈善晚会,林志记得那是个风度翩翩、有着儒雅气质的男人。
“还有……”小轩迟疑了片刻,像是做了什么决定,“你找个机会做一下DNA对比,确定一下他到底是不是碧轩辕。”
“其实——当时我拿了残骸去做过对比,碧轩辕真的死了,是我亲自火化的。”林志闭上眼,不愿意回首那一幕,“不过很奇怪,这个人能找到碧轩辕放得最隐秘的戒指,知道我晕血……这件事除了碧轩辕没人知道……而且更邪门的是他跟碧轩辕一样腰腹部有个疤痕,那道疤痕是碧轩辕拍戏时失手被铁钉扎的。”
小轩听完林志的话,突然想起上次找穆楠的事……他是怎么知道的?如果这个人有什么野心的话?那还真是个可怕的人!“哼——不管如何,我要确切的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碧轩辕!”
如果是……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不是……林志看见望着窗外的小轩,眼神变得越加深邃,那眸子中的寒意让他庆幸自己没有与他对抗,做了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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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碧轩辕对着镜子慢慢练着探戈,作为一个艺人如果没有一两项绝活,很难红或者说很难红的长久,所以他想趁着这段时间有空,好好学学舞蹈。
为了方便在家里练习,碧轩辕还专门找人把客房的一面墙装了镜子,腾出了所有的空间练习,现在这间房一半放床,当卧房;一半是练功房,当舞蹈室。
(碧轩辕的房子是三室,小轩住了一间,他的房间给林志了,自己睡了客房)
“一二三四……呼呼……”碧轩辕从来不知道探戈这么难学,他本以为很简单,哪知道看起来容易……他擦了擦汗,干脆坐在地上休息,感到无比的沮丧。一股从未有过的挫败感涌上心头。
“要练好舞蹈,必须要有双很好的鞋子,否则——再美的舞姿都是徒劳!”碧轩辕没有回头,从镜子中看到靠在门框上的林志,感觉有些难堪。
“其实……对于初学者来说,你已经不错了,只是手的姿势不对!”已经看了良久的林志实在难以忍受碧轩辕那笨拙的模样,慢慢走进来,“探戈的姿势一定要优美,抬头挺胸仰头……每一个动作都干净利落……充满力量与美……”
“阿志会跳探戈?”碧轩辕惊讶的看着林志,一副听见火星撞地球的痴呆样。
“捡起你的下巴,谦虚一点,诚恳一点,认真一点……或许我可以收你为徒。”林志插着手一副拽拽的样子。
“真的?不许反悔。”令林志惊讶的是碧轩辕一副捡到宝似的模样,碧轩辕急忙爬起来拉住他手臂,笑眯眯的恳求道,“阿志——”
林志被雷得牙齿打颤,那故做女生的娇羞刺激得他浑身鸡皮疙瘩,“好了,好了——停!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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