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舟对木华的了解,那简直就比对自己本身的了解还要深切。
他打小便和木华作伴。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便是他和木华最真实的写照。
从身份上来说,木华是他今生必需誓死效忠的少主。
但从感情上来说,木华就是他的兄弟。
对木华这个兄弟,叶舟一向是宠溺加纵容的。
就连这次木华跑来野鸡大学就读,他也二话没说就以伴读的身份跟随过来了。
只是,木家人实在不忍心眼睁睁看着叶舟这个新一代的高考状元被木华这厮给毁了。
所以,叶舟虽然跟着木华来了Z省,但就读的却是Z省师资力量最雄厚的重点大学……恒哲大学。
哲恒大学与星辰大学同在H市,相距也不过10公里的路。
但名牌就是名牌,野鸡就是野鸡,尽管都是大学,那身份就是天与地的差别。
就好比木华和叶舟这两个人,一个就像是毫无底蕴的三流肥皂剧,俗不可耐,一个却好比珠玉暗藏,充满了让人惊艳的内敛光华。
不过,叶舟这颗光华内敛的明珠似乎对堪比三流肥皂剧的木华却是万分照顾和宠爱的。
他比木华大三个月。
就这点差距,让他把木华当成了自个亲弟弟一样的宠。
再次望天兴叹,木华这厮受万千宠爱,何其有幸啊!
言归正传,正因为叶舟太过了解木华,所以当木华开始发生改变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嗅出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周末,早六点。
和木华同住一幢郊外别墅的叶舟起床准备负重晨练。
尽管叶舟样貌俊秀儒雅,但暗中接受过体术训练的他,在正常情况下,打倒三、五个壮汉,还是绰绰有余的。
木家既然安排了他来贴身照顾木华,自然不会让他一点武力值都没有。
六点,早春的清晨还有些灰暗。
叶舟换好运动衣,负上五十斤重的背包后,刚走出房门,就意外的看到了一个绝不该出现在走廊上的人。
“木华,怎么起来这么早?”叶舟蹙眉询问,在他看来,这个时间段应该正是木华梦游周公馆的好时光。
所以,陡然看到木华,他不免疑惑。
尤其是看到木华还换了一身清爽的蓝色运动装。
难道……
“早。”月琅琊转眼看他,招呼一声后,便淡淡道:“出去练练手脚,要不要一起?”
说着,也不等他答复,就自顾自的抬脚向楼下走去。
做了一周木华,过了一周懒骨头的腐败生活,月琅琊觉得乏味了。
无聊。
对,就是无聊。
月琅琊对过于悠哉平淡的日子并不感冒。
天天闲着,他的骨头都要生锈了。
该是活动活动筋骨,出去找找乐子的时候了。
好吃懒做……从来不是他月琅琊的心愿。
练练手脚?叶舟凝视着月琅琊那犹如青松绿竹般挺拔修长的背影,咖啡色的瞳眸瞬间幽暗了起来。
少主……
脑中猛地蹦出个深埋在他内心的词汇。
木华的背影从来都是带着三分散漫的。
而现在,他却在木华的背影中看到了一种刀锋般凌厉的傲然气势。
这样的气势,他也就从木家老爷子的身上隐隐看到过。
那身负中将头衔的老爷子可是真正上过战场打过仗的人,有气势自在情理之中。
但木华……
难道是错觉?
有些不由自主的追上月琅琊的脚步,叶舟敏锐的嗅到了某种不同寻常的气息。
【……与人斗其乐无穷,貌似月琅琊这厮一直就不是个安分守己的善类……纯属性格而言……就个人品德方面……他还算是个信仰坚定的军人同志吧……大概……】
第五章 太能跑了吧 …
晨风沁凉,拂面生寒。
南区郊外幽静的林间小道上,不乏三三两两晨练的人。
南郊方圆三十公里地的绿化工程算是整个H市做的最精心细致的。
不说湖光山色一线天,倒也风清水秀堪入画。
当然,真正能享受这些好景致的人大多都是家庭条件十分好的。
试问,最低房价都在每平方米十一二万的地方,一般人能住的起吗?
所以说,金钱万恶又万能。
至少它让一部分堕落腐败的同时,也毫不吝啬的让一部分人更加舒适的享受生活。
世间大多罪恶有它而起,大多生命有它而存活。
邪恶与仁善并存,金钱有时就是这样让人又爱又恨。
月琅琊现在是个有钱人。
所以他可以毫无顾虑的住着几千万的豪宅别墅,顺带优哉游哉的慢跑在风景雅致的林荫小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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