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蔚听说不去医院了,这才又安静下来。少顷拿着体温计走回来,坐在床边甩了甩,而后哄小孩儿似的发声,“啊——”
迟蔚很配合地张开嘴,将体温计含在舌头底下。约莫三分钟后,少顷将体温计拿出来一看,立马又叫了出来。
迟蔚眯着眼朝他那边看去,无力地低骂了一声,“一惊一乍的做什么?”
少顷很郁闷地瞧着体温计上的刻度,对迟蔚说道:“小蘑菇,还是去医院吧,你都39.2℃了,这么下去要烧坏脑子的。”
迟蔚听见“医院”二字就反感,又怎么会愿意?只见他顺手将被子紧紧一裹,虚弱却坚决地道:“不去。”
少顷自然是心疼自己这表弟的,看他烧成这样,心里急得发慌,“行行,我这就给你拿退烧药去。”说着,他一溜烟就闪出了门,没多久又跑回来,将手里的两片药片儿递到迟蔚嘴边,他另一只手扶着迟蔚坐起来,“来,吃药。”
迟蔚听话地把药吞下去,就着少顷递过来的水杯喝了两口,随后再慢慢地躺下。少顷瞧着小蘑菇脸色苍白,则又给他加了一层薄被,把他整个人裹得像只粽子,最后还不忘把空调的温度往上调了些。
病人到底是嗜睡,没多久,迟蔚就又睡着了。
少顷坐在床边守着他,就怕他中途再出什么状况。记忆中,小蘑菇很少发高烧,唯一的那次他却没在身边。
那时候他还没和小蘑菇住一块儿,沈珞的父母一年里只在家中留几天,这孩子从小都是老管家带着的,后来老管家因病去世,沈珞便一个人住着。那回小蘑菇发高烧,家里就他一个人,想必他原本是想熬熬过去就好了,后来实在受不住,才给少顷打了通电话。
直到今天,少顷依然记得那个深夜,他从老远的地方赶过去,发现这小蘑菇烧得已经神志不清时心里有多着急。
之后他把沈珞送去了医院,吊了好些天的盐水才把高烧给压下去,此后少顷就说要搬过去跟他一块儿住。
沈小蘑菇善解人意,听说表哥要跟他住一起,又知少顷工作的地方离家里远,恰好沈家在市区有一套空置的别墅,他原是嫌那儿太大,一个人住着冷清,所以一直以来都是住在靠近郊区的一栋小公寓里。
少顷那时听沈珞提议说搬去别墅同住,当下就点头应了,而那别墅就是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装修是沈珞出的钱,而家具和电器是少顷负责采购的,全部打理完估计也用了上百万。
这点钱对小蘑菇这种富二代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不过少顷看着自己账上的数字一点点减少,他的心却止不住地滴血。他本是个生意人,瞧见钱出去就难免心酸。
当时沈珞还笑他,说:“有什么嘛?我给你报销总成了吧?”
江表哥眼泪横流,“你是我表弟,我怎么好意思问你要钱?”少顷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真他妈纯真,叫是换做今天,小蘑菇说要给他报销,他铁定二话不说答应下来。可惜的是,自那以后,小蘑菇就没再说过这样的话。
少顷暗自想着往事,忽然发现肚子饿了,这才想起为了伺候这小祖宗,他连牙都没刷,更别说吃早点了。
于是江表哥闪进卫生间去刷牙洗脸,完了后又去厨房自己动手做了个三明治当早饭。回到房里时,迟蔚还在睡,少顷闲来无事,便拿过床头柜上的那本小说来看。
他是知道这小蘑菇经常看一个叫“无肉不欢”的作者写的书,他也知道那是耽美,可悲的是,他不知道“耽美”是什么意思。
所以可想而知,当他看了大约十几页,发现两位男主角的行为举止越来越暧昧、而女主角却迟迟没有出场时,他终于意识到,这书可能并非一般的言情小说。
这世上有一种病叫手贱,而且很难治,唯一的根治方法就是把手给剁了,要是不治,后果就是瞎了狗眼。
而那一刻,少顷的手贱病犯了,他拿着自己的手机上了网,点开百度,输入了“耽美”二字,百度百科里写了一长串,他懒得一个字一个字看,只是粗略地扫了几行,最后总结为——耽美即BL即BOY'S LOVE即男人间的爱恋即男性同性恋。
结果不出所料,狗眼瞎了。
如果小蘑菇不是病着,少顷相信,他绝对会摇醒此刻正躺在床上的这家伙,问问清楚他平日里看的到底是些什么小黄书?
也不知迟蔚是不是察觉到了身旁投来的灼热视线,他忽然翻了个身,顺便将之前被他随手丢在床头的那只小熊娃娃搂入怀里,可能连他自己都没发觉他的这个动作做得有多么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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