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七年并没有让当年光芒四射的弘字辈第一人成为了鱼目,反而因为阅历的丰富而更加的沉稳大气,与皇长子同时再次出现在政治核心舞台上,无疑是为朝堂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
圈养的狼和见识过天高海深的狼是不能同日而喻的。
“弘皙你小子放心,哥一定会陪着你的,那个位置怎么都只能是你的。”弘昭拍着胸脯道。
弘皙只是笑笑,并不作答。
那个位置得不得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承诺了会陪着我,就不允许你反悔,绝不允许!皇阿玛有大伯,我有你,这样才好。
第91章 番外十二:程熙鸾(上)
在王强以前的人生设想里面,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能够三十岁就事业有成,有车有房,具备所有成功人士所拥有的一切。
但是成为程熙鸾之后,她的三十岁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成功人士,虽然是在大清朝这个封建环境下。有车,虽然是马车,但也是豪华舒适能长途跋涉居家旅行的大马车,绝对比得上宝马奔驰法拉利;有房,而且还不止一套,想想几百年之后北京的地价,折合成毛爷爷那可是连盖茨都望尘莫及,她在梦中都能笑醒;有店铺,她的J江可是开遍大江南北,还有一些当初的嫁妆,足够挥霍了;有名望,现在谁不知道河蟹总攻的大名?
综上所述,她程熙鸾可是绝绝对对的单身贵贵族!!
可惜,人生不可能是完美的,事业得意往往是以爱情失意为代价的,暗恋一个人足足十五年,她觉得自己可以改名字叫死心眼子了~~~有人说一个人久了是会习惯的,她想想自己已经是三十岁的老处/女了,能出嫁的机会,呃……其实已经嫁过一次了,反正程熙鸾觉得自己会再次结婚生子是一件非常渺茫的事情。没办法,不是她眼界高,而是初恋对象太好太完美,参照物找得太极品,所以只能过滤掉一批又一批的好男人。
但是有人说过,真正适合你的人,往往和你期待的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最近,河蟹总攻程熙鸾大人终于对数字军团这个系列写腻了,决定写个别的,她发现自己有些手痒有些怀念以前的雷文生子文文等等等等,可惜虽然河蟹总攻的文章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是很出格了,但是其实终究还是在整个社会环境能接受的范围之内,承祜就曾经和她说过,无论怎么胡闹都不能触犯这个时代的最根本的法则。
想来想去,想到这个时代没有电视网络,最大的娱乐不是听戏就是看话本,就决定写个关于戏子的故事,绝色美人戏子受!
写文是要做功课的,这么些年下来程熙鸾这个三流写手磨着磨着都上到二流之列,有时候还能写个一流的时政评论,总之就是变成了用心写作的文字工作者,所以为了她的新坑,她是每天下午都在京城各个戏棚子戏园子里转悠,还找了一些精通此道的人为自己指导讲解,务求做到在一定时间内成为一个伪戏曲专家。
她也由一开始听不懂那些依依呀呀的唱腔词句,变成了能够点评一两句的半半业余的水平,而当她把戏子文写完后,却也迷上了听戏。
所以闲来无事的时候,程熙鸾就会去听戏,而一听说有什么新的戏班进京,她也会第一时间去捧场。
这天,她刚听完一出《桃花扇》,出了酒楼脑子里还是想着那个李香君,真真是面容唱腔无一不美,听闻是江南极富盛名的一个戏班子,进京好几个月了,评价极好,今日一听果然不凡,早知道就早点来了,白白错过了些日子。
“楼千重,我再问你一遍,你是不是还要继续唱戏?”一把年轻男子的声音响起,应该是温雅和润,只是含着的怒气和戾气让这声音打了折扣。
“良辅,你知道我喜欢唱戏,你我也是因戏相识,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我们在一起和我继续唱戏又有什么关系呢?”另一把声音低柔而清亮,刻意的服软竟带着三分缠绵七分魅惑,让人骨头都能立刻酥了下去。
靠,这声音太受太受了!!程熙鸾在心底大呼,基于人类的好奇心八卦心和腐魂的燃烧,她放轻脚步向声音的来源处,一个小巷子走去,微微探头就看见两个男子,一个拉着一个的手,一个低眉顺目,一个脸含怒容。
程熙鸾看着那个大红的身影,那身行头怎么那么眼熟?啊,她想起来了,可不是刚刚唱李香君的美人旦角,想不到这平时的声音也这么的性感好听啊。
“千重,我知道你喜欢唱戏,可是你太美了,你知道我有多讨厌台下的人看你的眼神?你是我的,我恨不得每天都把你揣在怀里,不让别人窥视你哪怕一眼!千重,我也是真心喜欢你的,不要唱戏了,我养你。”年轻的书生打扮的男子捉着美人的手,说的话再加上表情动作,端的是深情款款,柔情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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