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最最重要的……
重要的……
嗝。
我睁开眼的时候已然是天明。
抚着额转过头的时候,正好看见李玲一双大眼盯着我。
“你,醒啦?”
我呆愣地看着她。
李玲两手插腰,啧啧两声,突然揪住我的衣领,“任祺日,你太不够意思了,是谁说生日要陪我过的,嗯?结果你居然没来!”
我登时还没回过神来。
过了好半晌,脑子才理出一个头绪来。
我记得……我是和杜亦捷在酒吧里,原来只是喝一杯,后来就……
就不知不觉……
我看着李玲干笑一声,问:“妳怎么会在我家?”
李玲甩了甩发,模样颇是得意地说:“当然是威胁那个白痴把你家的钥匙交出来,开玩笑——”她又揪住我的衣领,“你好啊你,随随便便把我骗出来去跟那个姓程的白痴约会,不过也没差,把他给解决了也好,省得烦人。”
我嘴角抽了抽,“程辰他……”
李玲啧了啧,笑了一声,然后按了按我的肩,说:“起来了就梳洗梳洗吃早饭吧,我做好了。”
“呃……哦。”
或许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玲从小就把弟妹拉拔大,手艺也是一等一的好,虽说只是普普通通的东西,味道却是极好。
只见她毫无形象地盘腿坐在椅子上,一手支着下颚,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我。
良久,才听她说:“昨晚那个,是你的朋友?”
我看了看她,李玲看了看指甲,似是漫不经心的说:“那个大帅哥,他是你的朋友?”
我明白地“哦”了一声,“是啊,中学的时候还是同学。”
李玲点了点头。
“怎么了?”我问她。
李玲眉头微皱,摇了摇头,然后说:“没事……”却又嘟哝一声:“他看你的时候,怪怪的。”
“啊……”
“没事啦,吃你的粥。”
“哦……”
“祺日。”
我抬头看她,只见李玲一双眼四处乱瞟,嘟着嘴,说:“你昨晚说的那个……”
“哪个?”
“就、就是——那个——”
我放下汤匙,疑惑地看着她。
李玲突然砰地站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就是那个啊,我是你最——”
她的双颊猛地充血似的发红。
什么?
僵持了好一会儿,李玲长叹一声,两手掩面倒回椅子上。
“呆子、呆子、为什么啊为什么,怎么会有这种呆子……”
……
嗯?
————————
在戴斯?金的案子告一段落后,凯萨琳就像先前承诺的那般批了我两天假日,原来是计划好趁着这两天好好把房子打扫一番,没想到当晚烂醉如泥之后,隔天起得晚不说,还让李玲逮着在外头悠晃了一个下午。
李玲的打工时间不定,不过多数似乎是在晚上,详细她也不多说,李玲很有个人原则,即便是上一世也鲜少听她诉苦或是抱怨。我即便不好干涉,心里难免有些担忧,可瞧她那好精神,想来还是过得不错的。
原以为晚上能好好放松的时候,却又远远瞧见那有些单薄的身影——这回我总算有了经验,赶紧强打精神了迎了上去。
“你来了?怎么不打一通电话通知我?”我把两手装满东西的袋子放下,一手伸进裤袋里掏着钥匙。
王筝两手插在大衣口袋内,似乎不太耐寒,脸色倒是好了许多,看着我微微垂头,声量极小地说:“我来……拿衣服。”
“呃,哦,那先进来坐。”我招呼着他,一手提起袋子,另一个却被那苍白而富有骨感的手接过,我微微一怔,王筝却径自走了进去。
他替我将东西提到了厨房,看过去有些喘,只见他抬手掩了掩嘴,侧过头低咳了几声。
“你……是不是生病还没好?”
“不是。”王筝摇了摇头,又用力地一咳,声音有些暗哑,“老毛病了。”他看了我一眼,“在英国一开始,身体不是很好。”
“能给我……倒一杯水么?”
哦……哦。
和王筝也有六年没见了,模样没差不多少,个性却和记忆中的相去甚远,甚至让人有种是两人的错觉。至少,上一世的王筝是绝对不会如此低声下气地和人说话的,坐着不说话让人隐隐感觉到一种病态的沉默。
既然把人请了进来,总不能不留下来用饭,再说王筝这性子比早前实在好相处许多,最让我讶异的是他居然会主动帮忙。
“一个人生活,很容易就能学会的。”王筝不时拿着勺子搅动着锅里的汤水。
实话说,我们两个大男人在厨房里忙活,实在是个诡异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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