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苦难言。
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我由始至终,也只喜欢过王筝。
不过,儿子不是我的,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冲击,难怪我每次都觉得,乖仔眉眼挺像姓王的……
唉……说到底,整个任家,就是栽在了姓王的手上。
从原来垂帘听政的任老太,到后来的王筝,联合任……任……唉,就算死过一回,我终究不想提那衰人的名字。
衰,太衰了。
你问我死过一回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总之,我只记得,我明明是刚签了离婚证书,躲在任氏大楼四十楼顶楼喝低劣的啤酒,低头不小心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在一块儿搂得死紧——坦白说,这比儿子不是我的,给我的冲击还大上许多。
原来王筝不喜欢我,不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我一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王筝和那衰人又亲又抱,这一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于是乎,我忘了那里是四十楼层,忘了脚下没有阶梯,一蹦——
啊哈。
于是,我一蹦,蹦回了二十年前。
醒来的时候,恰好是王筝找我爬树的前两天,那时我发了高烧,烧了足足两个星期。结果才好上没几天,那没安好心的蛇蝎妇……美男,就拉着我去爬树。
我耸了耸肩。
你问我,明知道这死小孩没安好心,还跟着死小孩做啥?
唉,急什么呢?我这不就是要说下去么!
那时候,王筝已经到了顶头,我拖着一把老骨头……啧啧啧,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时候我会失足,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跌个脑震荡。我还记得,当年我从树上摔下来,任老太难得对王筝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要不是那时候我死活拖住任老太的脚,不让她把王筝送走,王筝哪里还能长成二十年后的那一个千古祸害?
我叹了口气。
王筝啊王筝,我这会儿再活一次,注定又要因你再摔一次。反正上辈子吃了你这么大的亏,这辈子也不差这一摔了……
我眯眼,隐约瞧见王筝细致的脸蛋上,扬着高傲的笑靥。
我慢慢地张开双臂,让重心向后仰。
王筝,说真的,我好歹是姓任的,总会有那么一点、那么一点点的……小心眼。
就当我以为,这会儿又要重回儿时每天当印度阿三的噩梦的时候。一双白皙的手臂,硬生生地拦住我的腰。我还没回神,碰的一声——!
我的头没摔着。拦住腰间的手,用力地紧缩了一下。
鼻间……是悠悠的青草味儿。
我的眼皮,跳跳跳……
两天前,我意识到自己回归童年的时候,脑子里转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弯——就算要逼着任老太把我一脚踢出新加坡,我这辈子也不要再遇到那一个、那一个……
我听见上头抱着我的那人轻轻闷哼一声。
心中——长叹。
“天啊——!三爷!你怎么出来啦!啊!小少爷!怎么会——!”
“来人!快叫来人啊!小少爷把三爷压着啦——!”
张妈夸张的嗓音蓦地响起,我只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嗡地飞过……
我、我、我……颤巍巍、颤巍巍地抬头。
看看。
看看。
那张脸、那张脸、那张骗阿婆阿公阿娘阿爹无知少男少女小男孩小女孩小BB的脸——!
不是那个死衰人,还会有谁!
第1回
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是我的小尾巴。我在哪里,王筝就在哪里。实际上,却是王筝往哪儿去,我就会啪嗒啪嗒地跟上去。
王筝脚程极快,尤其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突然拔高了身子——其实那时我就觉得老师教得不准,不是说男生都是在中学时期才发育的么?
在小学的时候,王筝看我的姿势,现在回想起来,着实让我伤感。
不知是不是王筝那孔雀心态作祟,他总爱走在我的前头,我在后头跟得实在辛苦,再加上在我迈入中学的时候突然发福,圆嘟嘟的脸蛋儿让外人瞧一眼,在任老太面前,为免伤及我的自尊,虽说不会昧心说我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总也会夸说我一脸福相圆润可爱。以至于我当时实在不觉得,一个玉人似的少年后头紧跟着一团肉球,是多么惊悚的一个画面。
故此,我对于上天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由衷感激。
重生以来,我和王筝碰面的次数,掰开手指数都嫌多。再说后来我罔顾我妈狰狞的眼神,选了外头的政府市民小学,就连主屋也是逢年过节才回去一趟。
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因此滋润起来。上辈子我好歹也留洋拿了硕士,再说市民小学的水准也远远及不上任老太布置的作业,于是我小学两年拿了年度班级葵花奖,样样特优,以资优生的姿态毕业,安然地升上了中学——说真的,这稍稍满足了我上一世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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