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黎并非心肠柔软的人,否则当初在凌阳宗修习剑道时也不会出剑必见血,而后在战场上更是十步杀一人了,但和夏添一个个小世界走过来,正如生烟奁中那冷硬的坚冰亦能渐渐化作澄澈的雪水,盛黎也能感知到自己的心境在慢慢变化,他或许还没有学会主动接触这样柔弱可欺的孩童,但却也学会了不再视若不见。
此刻,盛黎便在小侄女身前蹲了下来,耐心地回道:“对,小叔要结婚了。”
小姑娘哪里懂得结婚的意思,便按照自己的猜测好奇地问道:“是要和一个人天天在一起过家家吗?小婶会用树叶做盘子,会用浆果炒菜吗?隔壁班的林清清就会呢。”
小姑娘这是把自己和玩伴过家家的举动都当成了结婚要做的事情,问得认真极了,一旁的大人乐不可支,她的父亲正想让女儿别瞎胡闹,盛黎却认真地点了点头,“他会。我会一直和他在一起。——还有,以后见面了要叫夏叔,他和小叔一样是男的。”
小姑娘老早就把自己父亲叮嘱要问的什么“小婶长什么样”“小婶对小叔好不好”一类的问题给忘光了,此刻一听这位未曾谋面的小婶竟然会炒菜摆盘子,顿时高兴极了,要知道整个幼儿园里可就大草莓班的林清清会呢!闻言,她开心地拍了拍手,欢呼道:“夏叔好厉害呀!他让小叔不饿肚子,我喜欢夏叔!”
盛黎失笑,捏了捏小姑娘头上扎着的羊角辫,“我们小丫头这么可爱,夏叔见了也会喜欢你的。”
小姑娘被哄得心满意足,双颊红扑扑地跑回沙发上坐好了,还不忘向父亲邀功,“爸爸,我问清楚了,夏叔什么都会,小叔要娶他回家啦,夏叔也会喜欢我的。”
她是童言无忌,一旁的大人们则齐齐看向盛黎,问道:“决定了?”
“对,我会尽快带他回来,父亲说得对,我应该先同家里知会一声。”
盛黎的大哥连连点头,“既然真心喜欢,就该带回来,免得人家孩子以为我们家不重视。”
“对的,那孩子是叫夏添吧?听说还是个学生呢,看着漂亮极了,怎么就看上你这个榆木疙瘩了。”盛黎的二姐捂嘴笑了起来,满是促狭地看向自己的弟弟,“还是说,你对着人家做了什么撩拨人的举动?”
盛黎从来就没让他们操过心,青春期时更是没有一点躁动,眼看着别人家的兄弟都对着心上人使出浑身解数撩拨,却唯有他们家这个,整日里除了学习就是训练,一板一眼得仿佛是个机器人似的。
而今好不容易听到弟弟有了心上人,二姐自然十分好奇,又觉得自己应该担起做姐姐的责任,要是盛黎不会撩拨心上人,至少……“姐姐可以教教你怎么浪漫地追求人,我今日特意打听过了,夏添以前就是机甲学院的,听说也是专心学业的,你要不要送他咱们家珍藏的初代机甲模型?对了,谈恋爱都得送花吧,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花?”
盛黎先是向二姐道了谢,而后才道:“是夏夏先追的我,他还给我送过粉色郁金香。”说罢,他又道:“我先去换件衣服,稍后再来详谈。”
眼瞧着小弟一步步走上楼,盛二姐张着嘴,好半晌才回过神来,“这小子是不是跟我们炫耀呢?!”
“真是太久没见,该活动活动筋骨了——哥,姐,你们听黎哥的语气,还送粉色郁金香,都没人送过我呢!”
“是该打一架!”
盛家以军功立家,所谓将门无犬子,盛家人个个身手利落,而他们沟通感情的方式也十分简单粗暴,就一个字——打。
待得与盛黎好好过完一场,几个年轻人俱都因倦累而瘫倒在地,但他们却畅快地笑了起来,“没想到,咱们盛家看起来最像要当一辈子苦行僧的人短短两月就遇到了心上人。”
盛黎亦是觉得酣畅淋漓,他靠在墙边,从怀中摸出一个毛茸茸的雪白绒球细细把玩,倘若夏添在此,一定能一眼认出,这就是他上一世送给饲主的狐狸毛,盛黎把它做成小毛球以后便一直贴身带着。
阳光从训练室的窗户里透进来,迎着光能看到细小的尘埃浮动,盛黎在这一刻只觉得无比安心,他头一次觉得,原来当初他不能感知也不屑于感知的情感竟然如此珍贵,他亦是头一次知道,原来提剑为家国而战竟是人最为坚强的盔甲和最为脆弱的软肋。
他有血浓于水的手足至亲,有愿意为之拼搏奉献的母星,更有他最为珍惜的小狐狸,此刻就在首都星上,还闹着要继续追求他。
思及此处,盛黎不由得微微笑了起来,他十分温柔地将小毛球举到唇边轻吻了一下,这才站起身来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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