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为贱(兽人) 作者:盗帅潘安【完结】(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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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不杀了他们?”立刻有人反对。
  “我支持族长的决定。”不过更多的是赞成声,他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真要下杀手还是不忍心的,撵出去很好,对双方都好。
  依莎点点头,继续说道:“火灵珠并没有起死回生的作用,它的作用只有一个,便是传承后代,它能令雄性慢慢雌化,其实这也是我族这么多年来雌性多雄性少的原因。”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这次就连小狈都惊讶的张大了嘴。
  “因此,我决定不再要火灵珠,我要将它送出这片土地,这样我族的后代才能平衡。”她举起火灵珠,竟有一种神圣的感觉。在场没有一个人反对,能让雌雄性平衡是他们多年的愿望,火狐族就是因为雄性越来越少才逐年衰弱的。
  可是让谁送出去又成了一个问题,还有,应该送去哪里?
  “将它交给我吧。”德里斯突然开口,依莎一怔,然后微笑着点点头,她将火灵珠交到德里斯手中。虽然不清楚王为什么要火灵珠,但是将火灵珠交给他是最好的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孩子们等久了哈,自我检讨一下,实在是因为那该死的论文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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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回 千人共浴 ...


  接下来的几日,依莎仍然在养伤,因此派了丽芬带着小狈几人去逛火狐族。火狐族一共有上千树屋,族人近三千,算是仙山上较大的部落了。
  他们有自己的生存领域,没有族长批准一般是不能外出的,上次艾曼受伤就是因为偷偷跑出去打猎造成的。为了杜绝这种情况,依莎又下达了新的命令:凡是私自外出者,将不会再被火狐族接纳。
  不再被族里接纳,也就是被族里抛弃了,这对单个人来说实在是很严厉的处罚,对于仙山的人和动物来说,落单往往意味着命不久矣。他们不能向自己的族群求救,这比直接杀死他们还要难以忍受。
  玩了将近十天,周围差不多逛遍了,火狐族的环境不错,到处绿树成荫,十分适合放松心情。
  “打扰了各位这么多日,我们也该离开了。”小狈昨日就与德里斯商量好了,今日一早就来向依莎辞行。
  “不能再多留两日吗?”依莎差不多已经恢复健康,又成了那个美艳无双的火狐族长。她左腕上戴着一条淡蓝色的手链,珠子颗颗透明,十分耀眼。
  小狈正想说什么,突然被奇微打断了,小狐女兴奋的说道:“对啊,就多留两日吧,后天是我们族的千人沐浴日呢,到时候所有人都会去火湖沐浴,火湖圣灵就会保佑我们万世长存。”
  听她这么说,小卡首先两眼放光,他霸着小狈的怀抱,虽然被德里斯瞪过多次,但依然我行我素,臭屁的不得了。诺兹塔乐的一身轻松,每天只顾吃吃睡睡,闲时逗逗美貌狐女,日子过得很滋润。
  小狈也有点兴趣,千人共浴啊,那个场面一定很壮观。
  “小微说的没错,后天正是我族的重要日子,凡是在火湖里沐浴过的人,都能得到我族圣灵的保佑。”依莎笑着说道,“千人共浴要十年才举行一次的,你们的运气不错,可不要错过了啊。”
  这下子小卡更兴奋了,小狈也觉得不能错过这次盛事,诺兹塔向来墙头草,无论怎样都无所谓,因此只剩德里斯一人没表明态度了。
  德里斯很郁闷,不答应显然是不给依莎面子,人家一族之长亲自邀请了,他实在无法拒绝;另一方面,他一点也不想让别人看到小狈不穿衣服的样子,小狈是属于他的,只有他能看。
  纠结啊纠结,最后抵不过小狈的哀求目光,德里斯还是答应了。算了,大不了到时候一直守在小狈身边。
  千人共浴的场面果然盛大,一大早人们就起来了,陆陆续续往火湖赶去,小狈、德里斯、诺兹塔以及小卡倒没那么积极,他们是客人嘛,依莎自然会给他们留最好的位置。
  跟着依莎来到火湖,那里早已经挤满了人与小狐狸,没错,今日未化人的小火狐也都跟着来了,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圣灵的保佑,让他们健康长大,早日化人。
  “王和族长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人群立刻让开一条道,让依莎他们通过。
  依莎始终微笑着,不自觉地拉近了与族人间的距离,小狈看见族里很多成年雄性都对着依莎发呆,有的甚至露出贪婪的表情。依莎视若无睹,怡然带着小狈等人走到了最前方。
  火湖是火狐族的圣湖,湖水清澈通透、平静无波,宛如害羞的处子。依莎站在火湖前的高台上,俯视着她的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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