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金大侠教导了十余年的尚希囧囧有神的脑补了尚瑾原来的身世,然后又莫名其妙的想起了林平之……打住!尚希甩了甩头,赶紧把尚瑾洗干净,用布巾把他身上的水珠擦干,之后就直接把尚瑾放进了被窝。
尚希也用热水洗了洗,然后拿出自己和尚瑾的衣服在盆子里搓了搓,然后晾了起来。都是麻衣,一个晚上还是能干的。而自己和尚瑾,咳,某国科学家可是说过裸睡有利于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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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忙碌极了,陈伯找了五个壮劳力帮着尚希收田里的东西,除了没长好的白菜,其他的作物都收了回来。由于小麦和小米都是需要加工的,陈伯征求了尚希的同意直接叫人把这些东西放进了村里的加工坊,请那里的人直接把小麦加工成面,小米脱壳。
而院子里,则是有一大半都被萝卜和黄豆占满了。萝卜堆成堆,黄豆是铺在地上的。尚希打算让黄豆在太阳下晒两天,然后用棍子敲打,让黄豆自己蹦出来。到时候,只需要把那些黄豆秆收起来当作冬日的柴火备用,然后地下留下的黄豆就可以直接收起来。
至于饭豆,则是在地里就摘了豆荚,然后把秆子也拉回来,直接放进了柴房。
尚希发现自己的想象力被开发的极好,就像现在,他看见萝卜的绿缨就忽然想起来这萝卜缨如果处理得好的话,也是可以做成冬日的储备菜的。
尚希对萝卜缨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在奶奶家生活时看到的那样。那时候的他不过五六岁,每天最爱干的事就是跟在大人后面,家里人下地的时候他也会跟着去,光着脚丫子在地里乱跑。他那时最喜欢干的活就是拔萝卜,而且乐此不疲。只是,萝卜上的萝卜缨却让他有些头疼,上面的小刺如果不小心碰到,感觉绝对说不上好。后来上学以后就跟在父母身边,这种经历倒是再也没有了。
不过,尚希看了看自己的手,早就起了不少的茧子。现在就算用手直接抓萝卜缨,也没什么大的感觉了。
尚希坐在院子里,手右边是一堆刚从地里弄出来的萝卜。一手拽着萝卜缨,一手拿着菜刀,手起刀落,萝卜和缨便被分开。把萝卜放在左手边,缨子挑嫩的放进盆子里,老的嘛,先扔一边,留着喂兔子。
尚瑾这几天正剥饭豆剥的起劲。一个豆荚,轻轻的一捏,就分开了,露出里面红白花的饭豆。再用手一拨,豆子就都掉进了下面准备好的盆里。如果剥累了的话,就去尚希那里拿点萝卜缨去喂兔子,和兔子玩一会儿,然后再去剥饭豆。
猪圈垒的有些高,至少对于尚瑾如此。尚希为了尚瑾能方便喂兔子,白天的时候把兔子放进篱笆里,晚上再放回猪圈。反正,根据这两天的观察,这兔子,白天的时候还是很安分的。
尚希抬眼看了看装饭豆的盆子,一个上午而已,居然已经装满了半盆。
以后尚小瑾一定是个能静下心来做事的人,至少,现在看是有这个苗头的。尚希笑呵呵的想着,随即又皱了皱眉头,虽然这也算是个优点,但是,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变成缺点呢?根据自己五年的职场经验,安心做事的人如果运气好的话会得人青眼。但更多的却是不懂经营,最后出力的是自己,功劳却变成别人的。虽然总说努力就有回报,但现实中,又岂会这么简单?自己当初的一腔热血最后还不是变成了得过且过?
而且,就算自己历史考试总是低空划过,也是知道在现在的这个时代想出息的话还是要入仕的,商人虽然有钱但地位却是低下。自己就算了,一看文言文就头疼,虽然拜那些从香港来的热血漫画书所赐大部分的繁体字都认得,但要是说写,却十之八九是写不出的。这样,就算自己读了研究生成了硕士,但在这里也是个半文盲啊。
不过,以前之所以拼命的赚钱还不是为了买车买房以求一个安身之地吗?现在房也有地也有,自己就算称不上地主但也算个富农,这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尚瑾却不一样。虽然只相处了几天,却也发现那孩子虽然偶尔顽皮,但性子其实还是沉静乖巧的,看起来也聪明。这样一个孩子,不应该因为自己而窝在一个小地方。
等尚瑾再大一些,也该送他去私塾了。到时候眼界开阔——眼界开了,心也就大了,瑾儿这么小就能专心于一件事,性子沉稳,那么,他专心读书得个功名岂不轻而易举?到时候进了官场,除非有人欣赏把他收到羽下,否则少不了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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