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去搞基 作者:风中蝴蝶【完结】(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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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思中穿着天蓝色的棉袄,下身是条黑色棉裤,脚上拖着一双大棉鞋,正紧盯住木头,就怕木头一闪眼从院门下钻出去。霍思华眯着眼坐在小木凳上,上身是件呢绒外套,里面是一身羽绒衣裤,脚上是双毛绒绒的兔鞋。兄妹俩所穿的衣物,除了天蓝色棉袄是郑钰铭老堂哥小孙子在别墅玩耍落下,其他都是郑钰铭外甥女留下来的,郑钰铭的外甥女才七岁,可块头比霍思中大了好多,郑钰铭外甥女的黑色棉裤穿在霍思中身上,还长了一个裤脚边,而霍思华穿在身上的衣服,短衣变长衣,裤管卷了三道,一双兔子鞋大了三分之一。
衣服是如此不合身,霍家兄妹却有幸福得快死去的感觉,霍思华过一段时间就要看一下哥哥,用小手在大腿上狠掐自己一下,好确定自己没有在做梦。
回别墅的第二天,在厨房发现的红薯、土豆(马铃薯)、南瓜和超市带来的玉米被两人种到了温室里。
红薯也叫番薯,相传番薯最早由印第安人培育,后来传入菲律宾,被当地统治者视为珍品,严禁外传,违者要处以死刑。16世纪时,有两个在菲律宾经商的中国人,设法将一些番薯藤编进竹篮和缆绳内,瞒天过海,运回了福建老家,遂种植遏及中华大地。红薯投入少,产出多。今年的种植只为了留种,到明年,十几个红薯收获的根种,最起码可以种上十几二十几亩地。
至于土豆,名称虽然叫土豆,其实并不是本土作物,而是地地道道的洋货,它的另一个名称叫马铃薯。是身处饥饿窘境的印第安人发现的救命食物,然而,野生马铃薯的块茎中含有大量的龙葵碱,对人和动物都有毒,早期食用马铃薯的许多印第安人,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印第安人走了数千年的岁月,经过漫长而艰辛的驯化,从食用到栽培,才培育出如今毒素少的马铃薯,在17世纪时,马铃薯传播到了天朝。这个作物也是高产量的粮食作物,比红薯年产量都高,因为它可以一年两产。
红薯和马铃薯都是根块种植,而南瓜是种籽育苗。南瓜看名字就知道是泊来品,原产亚洲南部,它很早就传入了中原,不少地方称之为“饭瓜”。
至于超市硬塞的玉米就更牛了,它是一年生禾本科草本植物,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和饲料来源,也是全世界总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这玉米是1492年哥伦布在古巴发现玉米,1494年把玉米带回西班牙后,逐渐传至世界各地。到了明朝末年,玉米在我国的种植已达十余省份。
这四种在前时空高产量的作物,以后将成为山谷主要粮食。这四种原产美洲的作物,提前一千多年来到了大秦帝国。两千多年以后,这个蓝色星球的知名学者专家对这四种农作物的原产地争论不休,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推论,争论到后来,谁也没法证明自己的绝对正确,无奈之下,这四种农作物被标明,可能出产美洲或者亚洲。
第15章
转眼到了第三天,这天早上四点左右,整个别墅里的人都已经起床,郑钰铭忙着做早饭和备干粮,楚朝辉则收拾出一副箩筐,一个箩筐里放满狩猎到的野味,这是准备送给吴大家的礼物。另一个箩筐准备放霍氏兄妹和木头。两个大人不知道要离开别墅几天,所以小孩和木头不能丢在别墅,准备带到南埠委托吴大的妻子帮忙照顾。
霍家兄妹到了别墅丰衣足食后,手脚上的冻疮开始发痒,痒得两个孩子晚上睡觉都睡不好,郑钰铭拿冻疮药膏帮他们抹过后,就不准两个孩子多走动,防止结疤的冻疮伤口开裂。楚朝晖用箩筐装送给吴大的野味,就是方便把两孩子和木头一起挑着带走。
冬末的清晨气温在零度以下,一路上的草地都结了白霜,霍氏姐弟一人手里抱着个两大苹果坐在一块石头上,中间夹着木头,把个箩筐挤得满满。霍家兄妹体重太轻,加起来只有野味筐的一半重量,只得在箩筐放块石头平衡扁担两头重量。
从别墅到出谷外已经走出一条小路,现在从别墅走到缝隙出口的山坡下,只要一个半小时,刚从山坡下去,就在小路上看到了吴大的骡车,原来吴大一大早就驾着骡车来接他们了。
三人见面一阵寒暄,箩筐和人都上了车子,吴大看到两个变得面目全新的光头孩子,惊异得打量了半天,才转过身驾驶着骡车往村子里赶,一边赶一边心里暗叹霍家兄妹是老鼠跳进粮仓,要使劲享福了。
南埠村的村人都已经开始在忙碌一天生计,码头上新停泊了两条木船,木船老板正指挥着苦力往岸上搬运货物,这些货物要运到达城去销售。南埠村除了余奎的酒坊和一个铁匠铺子,再没有其他店铺,人们的日常需要都是跟走南闯北的货郎交易,这些货郎也不是天天来南埠,而是一个月来个一两次,每次到来,货但旁边都会围满交易的村民,今天的南埠码头,就有两个货郎已经到达。木船忙碌的下货,货郎周围嘈杂的交易声,将南埠码头点缀得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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