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微凉,萧煌夜穿着一身银白轻甲,连头发丝都一丝不苟的,显然,这一夜,他尚未休息过,就只为了等候这几个不安分的家伙归来。
吱嘎——
房门随之打开,凌雪披着件猩红大麾,趿着软布棉鞋一路奔到萧煌夜身侧。
“回去休息。”
“哥,你也一起睡嘛……”
凌雪白天睡过了,晚上格外精神,大半夜,突然房外灯火通明,还倒是天亮了,翻身一瞧,萧煌夜不见了,便连忙起身追了出来,却不料正好睹上这一幕。
再一细看,少年震惊了。
不是去给第一佣兵团下绊子么?
怎么弄得这般狼狈?
难道被打劫了?
但,整个自由之城应该还没有谁会这么不长眼,打劫到女霸王头上吧?
数人之中,确实绯鱼的情况最凄惨,像是被人群殴了一般。
凌雪惊疑不定地扫了眼呲牙咧嘴的女霸王,不由得更加好奇。
而那九人,终于在凌雪现身之后,清醒了过来,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最后一致默契地将视线转向如冰。
毕竟这特殊时刻,唯有老板娘的强大气场才能撑的了场面啊!
可问题是,此时此刻的老板娘,俨然一副被人凌虐的小媳妇样,右眼角还顶着一块小小的乌青,实在有失御姐气场。
“怎么回事?”
不等这心怀鬼胎的众人商讨完毕,团长大人发话了。
萧煌夜不是个锱铢必较的主,事实上,很多事情,无论大事小事,他都不会投以太多的关注,除非这些事直接跟凌雪扯上了关系。
但如今……
十三佣兵团的实力,他相当地自信,即便是第一佣兵团全员到齐,老板娘他们也不该会弄得这般狼狈。
除非是遇到了什么意外。
众人原想隐瞒,因为真相实在不怎么光彩。
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他们原想着,在报名之前,再给司空如血一次难忘的“美好体验”,却不料——
“那只据说活了十年的将军王,根本就没有溜进雾色森林!”
“司空如血那鸟蛋自然是没找到蟋蟀,就想法子滥竽充数……”
“其实他妹的滥竽充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他大爷的偏偏找了个不得了的玩意……”
“那东西,跟将军王长得很像!”
“我当时拿到手里,乖乖,那玩意就自己跳出来了!”
“奶奶个熊,本来手指头那么大点的东西,跳出盒子以后居然变成了……老姐,那叫啥?”
“哥斯拉。”朱雀星君科普的结果。
老板娘尽量淡定地答道,三个字落地,原本你一言我一语分外激动的众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是的,他们原来的计划很简单,就是抢走第一佣兵团的任务品,将其偷偷地交给李老先生,只是为了打击司空如血。
没想到,司空如血竟会招惹到这么一个可怕的东西,说那是蟋蟀?他妈的谁见过长得比一棵百年古树还高大,又凶残无比,见人就攻击地蟋蟀么?
那“蟋蟀”是从拭酒的手中掉到地上的,木盒子刚一打开,就突然变形了,原先打是热火朝天的两路人马也只好暂时休战,一致对付这只怪物……
先前在地下场见识过变种烂泥兽,对十三佣兵团的众人来说,如今再见这大蟋蟀,好歹有点心理准备。
近战、远攻、防御、治疗、毒攻、音攻,九个人配合得相当默契,那大蟋蟀也渐渐地被制伏了,只差最后一口气。
却没想到,杀千刀的司空如血竟然在这个时候倒打一耙,暗中偷袭!
绯鱼右脚那一鞭,就是司空如血的杰作,全无防备之下,对方又用尽了十分力道,当场脚踝处肿了个大包……
结果又是一场混战。
小伤进化为大伤,大伤进化为重伤。
最后变异的大蟋蟀虽然是解决了,可是两个佣兵团的人,也差不多都残了。
相较之下,第一佣兵团的损失更为惨重,但——
就形势而言,却是十三佣兵团更为不利,原计划第二天前往赏金猎人协会报名,如今十一个成员伤了大半。
“那将军王呢?”
听完众人的诉说之后,凌雪飞快地针收集到的线索整理了一遍,最后兴致勃勃地问道。
众人:“……”这个似乎不是重点吧?
“我怎么觉得,你们都被人诓了呢。”
凌雪困惑不已地皱着眉头,又摇摇头,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就被萧煌夜一把抱起,走向了房门。
望着团长大人分外笔挺又冷傲的背影,众人顿时一头雾水,他们担心了半天的质问呢?训斥呢?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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