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跟风 作者:恋冰轩【完结】(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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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无比羡慕我,也有一部分人怀着酸葡萄的心理展开言论,若不是流氓兔的画,我的文就是一般的水平而已。
管他是一般水平还是高水平,反正有人看,我没有采用邪门歪道,这就算是我的成功,
更多的人花钱请我家兔子画人设封面,他一概拒绝。
我挪揄他:“你傻呀,有钱都不赚。”
他从背后抱住我:“能赚多少钱,还费时间,你老公我养得活我们两个,最重要的是,不能给你增加威胁。”
“你少得意,就算是没有你的插图,你帮别人画,我的文照样有人喜欢。”嘴上这么,心头涌出丝丝甜意,顺势靠在他的身上,吸取他的味道。
流氓兔顺着我的话:“哎呀,知道就好,也不要拆穿我啊。其实是我想帮你画,你是大神,你的文受欢迎,我的图在你的文中露露面,也可以增加我的知名度啊。”
我向后勾住他的脖子,“看在你是我男人的份上,我原谅你抱我大腿的行为。”
若不是我抱着他,他大概要跪下来,“谢主隆恩。”
“爱卿免礼。”
我不敢确定这篇文能否获得青睐,因为,它不是严格上的兽人文。
可是,兽人之所以是这个套路,不是因为有人将这个套路写红了?那么,如果我将这个套路写红了的话,还不是照样有人跟风。
果然,不久之后榜单上有兽人两个字的不少。
流氓兔恭维,“呀,亲爱的,你成了开山鼻祖了。”
是啊,我终于完成了多年前我一直不敢想象的愿望:出书、成为大神、让别的作者跟风,让父母高兴、和刘尹读同一所大学,更为重要的是,有一个爱我的流氓兔。
可是,我为什么没有有预料中的兴奋。哎,果然是没有得到的东西才更加珍贵,目标都达成以后,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然,我没落寞多久,因为,接下来我将面临着毕业找工作,也是一件麻烦事,找到一个安稳的工作,才算真正的万事大吉,可以安安心心的和流氓兔过日子了。
不过,我没有以前那么焦虑,一来我教师资格证已经在手,现在一直在学校里代课,校长甚至对我说,等学校有名额的时候,就将我纳入编制,这算对我的肯定,我相信不会等太久;二来,我现在每月网上码字的收入,即使不上班,也足够养活我自己。
这样看起来,未来真的是一片光明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回来了,坐火车好累,结婚好累,哎。
然后,本文,大概快要完结了,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噗,完结有什么好准备的?囧

第六十一章 夫夫合璧 ...
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果然不假,一段时间以后,王小乐竟然自学成材,开口说半山族的语言。
第一个发现的兽人是单烈,当时他正用抱小狗的姿势将王小乐抱在怀里,抚摸他露在空气中的肌肤,并且自我感觉良好的感叹:“好滑啊,就像是剥了皮的野鸡蛋。”
王小乐瞪了他一眼,第一万零一遍的骂:“臭流氓,天天吃本帅哥的豆腐。”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抱怨之后,扭动身体,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王小乐越来越有身为宠物的自觉。
可是,单烈变成了一块石头,两眼发直的看着他,似乎要把他给吞下去。
王小乐打了一个寒颤。
过了很久,石头人单烈回魂,将王小乐放下来站立,居高临下的问:“你刚刚说什么?”
王小乐左看右看,确定十步以内没有其他兽人,不十分确定的问:“你在对我说话?”
单烈没有回答他,而是欣喜若狂的再次将他抱起来:“你会说话?你会说话,你真是一个神奇的小东西。”
王小乐再给他一个白眼,不会说话的那是哑巴。
见识到王小乐惊人的本领,单烈就像是捡到一个绝世珍宝,四处炫耀他家的宠物有多聪明,多可爱。
丽莎不服气了,喂,明明是我的宠物好不好。
可是我们的单大族长根本就没有理会,自顾将王小乐带回自己的住处。
王小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当地的语言。
从此以后,单烈把王小乐当成珍宝,去那里都带着他,甚至睡觉也一起。
王小乐不若单烈那样有毛发蔽体,故而晚上怕冻,单烈将他抱在怀里给他取暖,天气冷的时候给他裹上厚厚的动物皮毛,比对待情人还要要好。
习惯成自然,王小乐看单烈越发顺眼起来。
王小乐米虫的生活好不惬意,可是,生活质量太差,如果运气差没有达到猎物,整个族人都要饿肚子,而且猎物越来越少,就要涉及要迁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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