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以华的妈妈老打趣他,说这儿子估计还没学会说话时就敢在心中诽谤“一群愚蠢的人类”了。由此可见,幼年的程以华是多么不可爱。不过,儿子太聪明虽说让父母少了很多乐趣,但程爸程妈对着孩子的关爱也不是假的。正是因为家庭和睦其乐融融,程以华才养成了如今这样的性子,看似高冷,其实是个心软的孩子呢。
当然,因为智商颇高的缘故,大概程以华这辈子都脱离不了中二期了,也很难有什么知心朋友成为朋友的前提是有共同语言吧。
要不是沈旭辰忽然出现,大概在程以华的人际关系列表中,依然没有点亮“知己”这一栏吧。
而现在,身为灵魂之友的万能的知己,竟然说他不会法语……程以华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说句实话,法语又不难学,果然还是该督促一下知己,让他多学一门技能吧?
但,要是知己反过来督促自己写作文怎么办?
天才的程以华永远都弄不明白,他的语文作文为什么从来都是42分不会再高了啊,明明写得有理有据不能更严谨了啊!求改卷老师你们好好看一看啊!
关于程以华心中的想法,沈旭辰其实并没有琢磨得那么透,他哪知道自己竟然会有这个荣幸让程以华觉得棋逢对手啊,毕竟沈旭辰脱离中二期很久了,身为成年人的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很接地气的凡人呢。
所以,沈旭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带着对天才的怨念,说:“据说法语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你这么说,我觉得压力好大啊!”
程以华诧异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说:“你中文学得那么好,文言文都不在话下,难道还怕法语?”
“这是两码事!我从小生活在中文环境里,母语学起来当然简单了!”
“对我而言是一样的。”程以华说。
“像你这样才不正常吧。”沈旭辰无奈地叹气。
程以华抱着笔记本倒在了沙发上,一边查找着资料,一边说:“不管怎么说,学校里的功课,你完全应付得来。剩下那么多时间,你不会觉得无聊吗?所以,你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再学一门语言。说不定等你高中毕业时,就又会有一门精通语言了……嗯,这已经是比较保守的估计了。两年才学一门新语言,啧。”
“您真高看我啊,谢谢您嘿!”沈旭辰把洗干净的碗碟放回柜子里。
沈旭辰走回客厅,见程以华那张脸都快黏在屏幕上了,赶紧说:“喂,你注意些用眼卫生吧,坐直了看!”
程以华孩子气地撇了撇嘴,果然坐直了。
沈旭辰把垃圾都装进垃圾袋里,朝大门走去。
站在鞋架处,沈旭辰回身看着程以华,说:“谢谢你的招待,我得先回学校了。”
“哦。”程以华的目光都没有从他的电脑屏幕上移开。沈旭辰先回学校也没关系,反正他们很快又会在学校里见面的。程以华才不觉得自己其实有一点点喜欢粘着沈旭辰呢。
沈旭辰拎着垃圾袋下了楼,他把垃圾丢进大垃圾桶里,就朝小区大门走去。他之所以要提前回学校,是因为寝室阳台上正晒着被子,得趁着下午四点钟气温回落之前把被子收进来,不然被子就白晒了。
南方就是有这点不好,气候比较潮湿,如果不时常晒晒被子,再厚的被子也不暖和。湿气渗进被子里,还容易让人得皮肤病,比如说疥疮。沈旭辰虽然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但他上辈子在北方生活了很久,都变得不怎么习惯南方湿冷而又没有暖气的生活了。
第33章 升级了
钱湖镇其实真不大。从钱湖高中到程以华的家,虽然要坐好几站公交,但如果选择走路的话,也不过是大半个小时的路程而已。沈旭辰决定走着回学校。这当然不是为了省钱。其实这会儿坐公交车非常便宜,沈旭辰的衣服上别着胸卡,作为学生,他还能享受半价,坐一次公交车只需要五毛钱。五毛钱还是花得起的。
沈旭辰只是想要一个人静静地走走而已。
其实,沈旭辰是个非常习惯享受孤独的人,大概是因为他曾有一个漫长的孤独的青春期吧。沈旭辰很喜欢拥有独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时光。
就好比说现在,沈旭辰一个人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不会觉得无所适从,只会觉得从身到心都放松下来了。
“也许以后该找份清闲一点的工作,每年最好都能有一段时间让我到处走走停停……嗯,也许教师就不错,有寒暑假呢。”沈旭辰自言自语。他虽然重生了,还拥有一个系统,但坦白地说,他似乎没多大野心呢。
或者说,沈旭辰也不是没有野心,但作为一个良民,他又不想推翻政府,也不想成神成圣,那他还可以干什么呢?无非就是赚够花的钱,然后让沈秉忠老有所依,让顾望舒安有所乐,除此之外他还需要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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