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微连日在西市闲逛,乐此不疲。他还记得自己的目的,是要找份正经工作。奈何一旦从这个角度观察,所有的乐趣便荡然无存。此时社会安定,市场繁荣,西都旧京崇商的气氛又很浓,养家糊口不是难事。问题在于,没有符合宋小郎理想的工作。
什么,你说他懒?其实这一点宋微自己从来没有承认过。他不过是讨厌枯燥,不喜欢拘在一个地方做同一件事。也许说到底,他讨厌的是那种被逼迫的感觉,不论是被他人、被环境、还是被自己逼迫,全部讨厌。过去无论活几辈子,无论境遇如何,宋微始终处于被逼迫的状态,且一世比一世来得猛烈。他反抗过,顺从过,甚至迎合过,厌恶的感情却从未消失,反而累积在心底,终于成为近乎本能的反应。
如今的宋微,也许说不出自己想要什么,却明明白白知道不想要什么。
他逛了一圈店铺,跟游客们一起,站在集市当中看突厥人演杂耍,吐火吞剑,手舞足蹈,好不热闹。
两个卷发赤足,黑面虬髯的昆仑奴牵着南蛮大象经过,也不知是哪家有钱人新买的。大群人尾随围观,他也跟着瞧了一气,煞是有趣。
路过禽鸟铺子,店堂里挂着的鹦哥正嚷得欢快:“俊阿郎,俏小娘。有人来,屋里藏。”逗得顾客忍俊不禁。这只据说会讲三种语言的五色进口鹦哥,标价两万。
宋微逗了一会儿小鸟,店主在门口支起斗鸡围栏,顿时涌过来不少人。走马斗鸡,即打马球、斗公鸡,乃是咸锡朝自上而下都喜欢的两大游戏。前者对场地装备要求高,主要是有钱人在玩,后者则普及得多,从宫廷到奴婢,几乎无人不好。
禽鸟铺子为招揽生意,时不时便来一场斗鸡赛。角斗开始,众人注目顿足、吆喝呐喊,比那场下互斗的公鸡还要激动。宋微摸出铜板,跟着下注。他运气不错,几局下来,竟然小赢了一二十文。掂掂分量,正好够租匹骏马骑个把时辰过瘾,转身便舍了斗鸡摊子,买两个肉馍,边走边吃,往马市行去。
宋微会骑马,因为喜欢,骑术还颇不错。这一世身为胡人,天赋更好,头一次到马市,便挪不动腿。买是买不起的,最便宜的老马幼驹,动辄几千,至于良骏骐骥,百万千万甚或于无价。好在马贩子们充分考虑到了普通人的需求,提供租赁服务,只是须有足够的担保或抵押。宋微蕃坊中人,又有麦老板做后台,自是不成问题。他还有幸在此间重遇了高家的女婿,姓李名旷,朴实忠厚,总觉得自己横刀夺爱,对不住宋小郎,见是他来租马,主动打了个对折。宋微深觉此人上道,一来二去,倒成了朋友。
宋微边吃边走,边走边看,一不留神,胳膊狠狠挨了一下子,一捆毛毡砸下来,撞得他一个趔趄。勉强刚要站稳,那毛毡子却散做一堆,愣是把他绊倒在地。疼倒是不疼,就是太狼狈。
“谁这么不长眼……”宋微抬头便要骂几句,不料竟是两张惊慌的女人脸。
“对、对不住,实在对不住,这位小哥,伤到没有?”
到嘴边的粗话咽下去,宋微动动肩膀扭扭腰,从地上爬起来:“没事。你们这也太不小心了,虽然是块软毡子,分量可不轻。”
两个女人手忙脚乱收拾,年长的那个再次道歉:“没事就好,太对不住了。”
宋微看两人卷得费劲,伸手帮忙:“买这么沉的东西,怎么也没个男人跟着?”
咸锡朝风气开放,单身女子在外行走也常见,至于三五成群来西市蕃坊游逛的,更多。
对方好似这才看清他模样,那年纪小些的女孩脸上一红:“本没打算买这个,嫂嫂跟我实在喜欢这花色,店家偏只剩了这一块,下次多半就没有了……”
宋微帮两人将毡子重新打捆绑好,往肩上一扛:“你们要去哪,我送一段。”
年长的女人道:“这可怎么好意思!”
小姑娘已经轻声开口:“嫂嫂跟我打算去马市边上雇个脚夫。”
宋微抬腿:“正好我也去马市,走吧。”
一块毛毡体积不算太大,然而沉甸甸地足有几十斤。走不多远,肩膀就有些打颤。只是两名女子陪在身边轻言笑语,这英雄是无论如何也要充到底的。
小姑娘起先略有些羞涩,后面便显出活泼健谈本性来。一路讲买了什么东西,花了多少铜钱,回去做何用途,此行有何遗憾。宋微听着听着,心头忽然一动,灵光闪过,想起个行当来。
转头道:“其实再往蕃坊里头走走,价钱还能低不少。西市主街铺面,难免贵几分。”
年长的女子微笑点头:“话虽如此,时辰有限,却是来不及了。何况蕃坊不比西市,店铺门类清楚。即便知道有更划算的,也没个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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