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微暗暗叹气。自身难保,处境堪忧,熟人对面相逢难相认。
装出腿脚不便的样子,慢慢爬下马。走到一个正在药房对面街边玩耍的小孩跟前,和颜悦色道:“娃娃,能不能劳烦帮叔叔一个忙?”
他一身脏乎乎,脸上更是糊得看不出本来面貌,然而眼睛里透出的神情却极为和善,小孩倒没叫他吓住。眨巴眨巴眼睛,问:“你要干什么呀?”
宋微指指自己的腿,又指指蕃药房高高的门槛,用充满了为难和恳求的语气道:“我的腿不方便进去,劳烦你帮我买点药出来。叔叔送你一个铜板买糖吃。”
小孩看看他:“你有钱么?”
宋微笑着掏出独孤萦给的钱袋子,整个递给他:“叫伙计留一文给你,剩下的全部买散沫花粉。能买多少买多少。”
小孩见他当真有钱,接过去高高兴兴奔进药房。
宋微坐在地上,安心等待。这时代民风淳朴,他完全不担心小孩会讹自己。穆家的伙计也绝不会因为买货的是个孩子,就欺瞒于他。
不大工夫,药房伙计提着个大纸包和小孩一块儿迈出店门。宋微才想起,这年头做生意的服务同样周到,人家看是个孩子,便给送了出来。忙低头迎上,鞠躬表示感谢。
散沫花粉固然是一味好药,但在原产地西域还有一项更普遍的用途:染发和染指甲。也有一些民族用它纹身。
那伙计暗中吃惊,不知道一个流浪汉买这么多散沫花粉干什么。也亏得穆家是大店,才有足够的存货。然而此物并非毒药,哪怕人买去洗澡,也是人自家的事。作为一名老字号训练有素的服务人员,伙计什么也没问,将东西交给他便转身。小孩得了一文钱意外之财,连蹦带跳买吃食去了。
独孤萦给的钱袋子里共有三百文。若只谈温饱,够宋微支撑个把月。从独孤大小姐的角度说,这已经够意思了。买药当然比吃饭贵得多,蕃药尤甚。宋微掂着手里的纸包,这些染料,也不知够马儿刷几次。京城物价到底比西都高多了。
长安米贵,居大不易啊。
他牵着马,一瘸一拐慢悠悠往蕃坊深处走,专挑僻静狭窄巷道穿行。果不出所料,在一条小夹巷中某户人家后门外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个刷得十分干净的马桶,以及一把旧鬃刷。宋微咧嘴笑笑,老实不客气伸手拿过,据为己有。
越拖越危险,四顾无人,不如马上行动。宋微目测一下环境,拍拍得哒,把缰绳绑在路边树上,自己走出一段,在几条巷子交汇处找到了水井。打了小半桶水返回,估摸着分量倒入散沫花粉,化开成为金红色的液体。
“得哒,你喜欢挑染呢还是局部染?做个多层次造型怎么样?”宋微嘴里胡咧咧,安抚着马儿情绪,眼睛不停两头梭,生怕有人突然冒出来抓现行。手下动得飞快,一刷子接一刷子,连尾巴、四蹄和肚皮下方都没放过。一刻钟过去,原本灰扑扑的得哒呈现出高贵内敛的深棕色。虽然湿漉漉有些狼狈,却因为整体色泽变化而形象大变。
宋微退开一步,啧啧赞叹:“真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得哒,你这模样,我把你当汗血宝马标价,没准都有人买,哈哈……”
得哒本来以为他要给自己洗澡,结果弄得干不干湿不湿,很是不痛快,打个响鼻撇过脑袋,懒得搭理。
宋微笑嘻嘻地将剩下的染料又给马儿刷了一遍,最后一点底子,尽数抹在自己脸、脖子、胳膊、手掌部位。后知后觉想起用的是人家马桶,别扭片刻,置之脑后。散沫花纹身效果极佳,对于光滑皮肤的附着力并不强。但只要持之以恒,比泥灰当然好太多。
夏人信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染发纹身之类,即使耳闻,亦无人尝试。散沫花此物仅用于入药,染色用途,熟谙者寥寥。
宋微牵着新鲜出炉的汗血宝马,继续往蕃坊深处走。马鞍一侧挂着马桶和鬃刷——如此实用工具,自当随身携带。毕竟,散沫花给毛发染色的时效,不过半个月,须不时反复补充。
走走停停,不知不觉来到西南角上。这里离右卫门近,大批卖苦力的跑江湖的聚集在此,算是蕃坊贫民窟。
宋微寻得一家看起来最拥挤最破旧的旅舍,走进去。这一路都是瘸过来的,居然渐渐瘸出了惯性。
伙计瞅他一眼,没动弹。目光移到马身上,才有了精神,嚷道:“通铺五钱单间十钱,伙食薪炭自理!”
宋微问:“单间月租多少?”
“月租二百文。客人没来过小店罢?小店最重信誉,专做回头客长住客生意。生客首次入住,抱歉请先结账。”
宋微皱着眉在怀里掏摸半天,掏出自己的钱袋子。独孤大小姐赏的钱袋早随同那一文钱送给了路边小孩。将袋子里的铜板叮叮当当全倒在柜台上,数出二百枚。瞅瞅剩下的,叹口气,又排出五文:“给我弄点吃的,好歹无所谓。劳烦给我的马备点好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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