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给他打了个最低折扣。宋微泡在浴池里,吃着烤肉喝着奶茶,度过了南下以来最自在舒坦的几天好日子。他出来这么久,除去花一千文买了嗯昂,一路上打秋风的时候多,真正自己花钱的时候少。但架不住挣多少花多少,在庾城还弄了条价值不菲的司南鱼。因此到这时节,兜里也就剩下几百文生活费。照目前的生活水平,最多撑上十天半个月。心想等到了南顺镇,跟穆七爷借点本钱,带几样当地特色小东西,回程路上卖掉,估计差不多能混到家。
宋微把所有没必要留下的零碎都清理出来,找到大胡子,并不要钱,只麻烦他换件夹衣,再换双鞋,旧的也没关系。
他五月里从西都出来,身上的胡装早在第一次驿站出逃时,跟山中猎户换了夏装。后来被独孤铣逮到,牟平细心,发现他衣着不合身,临时买了两套。好当然好,可也是偏薄的纱绢料子。纱绢娇弱,被他雨里来泥里去的,看上去已然颇显陈旧,而且更加不保暖。如今已是十月初冬,南疆再暖和,那几件衣裳也有点顶不住了。
至于鞋子,从家里穿出来的羊皮靴质量好得很,他真正走路的时候又不多,再穿回去肯定没问题。但是……宋微惊异地发现,鞋子变小了!穿上去居然挤脚趾,多走几步,就磨得趾尖发疼。他转了两个圈才反应过来,应该是自己长个子了。没想到快二十了还能再往上蹿一蹿,莫非这大半年营养好,运动足,所以促进生长?宋微觉得喜出望外,继而窘窘有神。
顺城比庾城更偏远,自然规模更小更冷清,三五天后,也就看无可看了。宋微怕冤家路窄,不仅换了新置的衣服鞋子,还弄了个本地蛮族男子的超大型黑色包头裹在脑袋上。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不过此地蛮夏杂居,内外交融,衣着不伦不类的挺多,宋微不认为自己很扎眼。如此一来,哪怕熟人眼神再好,也不可能马上认出他。若是他发现了对方,自然有多远躲多远。
在旅舍打听好路线,问清沿途注意事项,宋微动身出城去南顺镇。
前方一队人马,行走拖沓。小地方城门本来就不宽,几乎被他们全堵上。通常这样的队伍,都是官僚大户出行,普通路人谁也不会往前抢,于是导致后面的人跟着放慢速度,终于造成一场小型交通堵塞。
宋微把包头压低,这才仰起脖子张望,看前面到底是什么人——只要不是巡方使大人的队伍就好。
一大群奴仆,好几匹骏马,但是没有马车。一堆灰褐黑中间,几抹亮丽的水蓝色时隐时现,格外耀眼。再往上看,两顶灿烂的黄锦道冠高高耸立,有如鹤立鸡群。
宋微傻眼了。
这可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他第一个想到的,是玄青跟独孤铣很熟,熟到独孤小侯爷会特地向玄青上人打招呼。扯了扯嗯昂耳朵,默默后退三丈。他并不想因此打回道,谁知道换个时候会不会更倒霉。
磨蹭一阵,慢悠悠出了城门,向南而行。走出好几里,拐了两个弯,宋微惊悚地发现,玄青上人的队伍,霍然出现在前方视野中,和自己走的完全是同一条路。
他定定神,认为这肯定是巧合。玄青说不定跟自己一样,打算去南顺镇玩玩,没准还打算出国逛逛。独孤铣等人的终点是顺城,不可能继续南下。毕竟皇差公干,而且要赶在年前回京城复命,没法再耽搁。所以,在这条路上遇见的可能性等于零。即使玄青和小侯爷再次碰过面,也没什么大不了。
最重要的是,宋微闭闭眼,看见饭票在空中飘啊飘。
真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他这厢正在心中纠结,忽听有人吆喝:“哎!你这人,怎么不看路!看好你的毛驴!冲撞了我家主人,罪过可不小!”
赶紧睁眼,当场吓一大跳。嗯昂这家伙竟然趁自己走神的空当,径直冲到人家队伍里来了。他哪里知道,这小毛驴曾经与玄青等人同行个多月,跟那匹受过他照顾的马儿,也就是长宁的坐骑,混得很熟,关系不错,私交甚笃。突然发现老熟人在前头,主人又没发出明确指示,立刻自作主张,撒欢儿冲上去想跟人打招呼。
宋微认出吆喝之人正是玄青的保镖之一,已经握起拳头准备教训这莽撞的畜生,赶紧扬声:“张二哥!手下留情!是我,宋小隐!”一面拉住缰绳,制止嗯昂人来疯的举动。
顿时所有人都看向他。
一阵沉默过后:
“哈!哈哈!哈哈哈……”玄青师徒笑得前仰后合,差点从马背上跌下来,优雅气质荡然无存。同行无不认得宋微,个个忍俊不禁。
宋微从驴背上爬下来,走到玄青面前,行了个礼:“小隐见过仙子,仙子别来无恙。”
52书库推荐浏览: 阿堵
平步青云
天作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