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山羊的年纪足有五十多了,左眼玻璃体混浊,总爱穿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兜里常揣几块大白兔,碰到乖巧可爱的小孩就给一块,哄着人家叫爷爷。这只老山羊其实是从外地流窜过来的佛爷,不知怎么跟火柴对了脾气,就留在云边不走了,帮着火柴组织起了云边最大的盗窃团伙。
团伙中除了原本就是惯偷的一些人,大部分成员都是老山羊拐来的未成年人。他就像《雾都孤儿》中的老犹太费金一样,教小孩子们扒窃的本领,并灌输种种罪恶的观念,然后驱使他们为自己谋利。不学的,打到学为止;想跑的,打到再也不敢跑为止;想报警的,打残了扔去别的城市当乞丐。老山羊的手段简单粗暴而有效,在孩子们眼里,他就是永远也无法摆脱的恶魔。
不过墨北倒没有多害怕老山羊,一来,是因为老山羊偏爱墨北这样长得好看气质又干净的小孩,因为人们往往会对这样的小孩降低警戒心,而且墨北又聪明,学什么上手都特别快。老山羊在墨北身上挺有成就感的,犯不着打他。二来,当年的墨北也是自甘堕落三观不正,老山羊教他偷,他就学,学完了上街找个看不顺眼的人擦边儿撞一下,钱包就到手了,回去被老山羊一忽悠,就觉得自己特厉害特是个人物。
团伙里的小孩,不管比墨北年纪大还是小,都会看在老山羊面子上称他一声小北哥。十四岁的墨北飘飘然,觉得自己大概就和小马哥是一个级别的了,满腔热血就等着有个豪哥来让他舍生忘死一回。
可惜火柴不是豪哥,墨北也当不成小马。
大概是墨北当了小佛爷有两三个月之后,老山羊突然把墨北叫过去,说火柴老大要见你。墨北很激动,以为自己终于有机会为大哥效力了,事实上也的确如他所想,火柴是有事交给他去办。领了任务出来时,墨北张狂得很欠揍,团伙里的小孩都奉承他,都和他一样觉得等这事办成了,他就是火柴老大面前的红人了。
任务很简单,是墨北做惯了的行当,偷东西。
那天老山羊把他领到一个菜市场附近,指着一个夹着黑色公文包的中年人让他记住。那个中年人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戴着近视眼镜,墨北观察了一会儿他买菜、跟熟人打招呼的样子,猜测他是个老师,没准儿还是教语文的。对付这种老实人,墨北觉得自己都用不了十秒钟。
趁着中年人认真挑选鸡蛋的时候,墨北划开了他的公文包,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都卷进了怀里。
老山羊很高兴,把里面的钱都给了墨北,自己只拿走了几张纸。
墨北也很高兴,老山羊一向小气,每次交上去的钱能分给他十分之一就是恩典了,这次给他的钱足有三百多块呢。墨北当即就召了几个小兄弟去大吃大喝了一顿,当他享受着美味佳肴的时候根本就没想到外面找他已经找翻了天。
被偷的那个中年人是云边市市长夏承瀚,老山羊拿走的那几页纸里有正在筹建的商贸城招标的标底。虽然老山羊在记下标底后,就将所有文件撕成两半扔进了菜市场外的垃圾箱,做出小偷对此不感兴趣的假相,再加上钱都被拿走了,让人以为小偷真的只是冲着钱来的,但夏承瀚还是起了疑心,让警察到处抓捕这个胆大的小偷,想找出幕后的主使者。
市长的东西被偷,警察们哪敢不全力以赴地抓贼,火柴手下的盗窃团伙当然也是第一个被盯上的。
火柴一直眼馋那些正经生意,云边市要建商贸城的消息一传出来他就动了脑筋,如果能拿下招标,那他还不是日进斗金?别的想参与竞标的人,他不放在心上,反正恐吓这种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干,关键在于他不知道标底,万一自己出的价太离谱,那就算事先打点好政府方面的关系,他也不一定能中标。于是火柴动脑筋的结果就是偷标底。
只能说火柴的脑子还是拙了点儿,他手底下也没有个真正好用的军师,就一个老山羊还是偷窃起家,眼界小得可怜。他们根本没想到自己的障眼法在夏承瀚那里根本就不好使,一得知警察在到处抓小偷,火柴和老山羊就慌了。
这时候两个人的脑子又活泛起来,一商量就打算把墨北推出去当替死鬼,反正小孩才十四岁,只要他一口咬定就是奔着偷钱去的,没有什么指使者,那谁也没办法。事后给他几个钱补偿一下也就行了。
不过,这次竞标看来是不能参加了,这才是让火柴觉得最可惜的。
墨北打着饱嗝从饭店出来的时候,等着他的就是“眼睛瞪得像铜铃,射出闪电般的精明”的警察叔叔。
事情如火柴所料,墨北很讲义气地什么都没说,他年纪又小,以前又没失过手没留下案底,非说这是第一次行窃,结果也就是在拘留所里被教育了半个月就给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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