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华啰哩啰嗦地说着,看到丈夫的神情还是很平静温和,就把最关键的意思说了出来:“咱们一家人总是这么分开也不好,我想,要不然你和小北也搬到北京去?”
墨向阳叹了口气:“我也希望咱们一家人能都在一起,可是我刚调进市医院,再想往北京的医院调动工作,那可不容易啊。”
孙丽华柔声说:“我来想办法,在北京我也认识不少人了,也有医药系统的,我看看能不能托上关系,不行就多花点钱送送礼。”
墨向阳取笑她:“以前王进军想当主任,给院长送礼,你还说人家是搞腐败,说咱们可不能干这种丢人的事。现在你的观念可变啦。”
孙丽华嗔道:“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可是社会上都这样,不送礼给回扣就办不成事,我能有什么办法。”
墨向阳思索了一会儿,说:“要是能办成,当然是好事,可要是办不成怎么办?”
孙丽华说:“其实也不见得非要待在医院吧?你看,当初我停职留薪的时候,心里还不是七上八下的,可结果比我想像的好得多。你就是不当这个医生,我看也没什么。”
墨向阳愣了一下,在他的意识中从来就没有不当医生这个选项。
“要不干脆就辞职,还省了咱们走人情了呢,省下来的钱正好可以自己开个药店,或者做别的买卖,都行。当然开药店我看就不错,这行咱们都熟悉,运作起来也方便。开始的时候店面也不用大,有个十几平米就够,雇一个人帮忙就行,等以后做起来了再扩大店面。地点嘛就选在居民小区附近,房子可以直接买下来,以后就算换地方,还能租给别人,咱们收租金也不亏……”
墨向阳听着听着就皱起了眉头,打断孙丽华的话,“丽华,你是不是已经计划很久了?”
孙丽华被问得呆了一下,“什么?呃,也不是,不过,是想了挺长时间了。以前一直觉得钻进了死胡同,总觉得让你辞职不太好,可是后来想想,其实放弃一个并不适合的工作也……”
“等等,丽华,当医生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不适合的工作’。我喜欢这个职业,这让我很有成就感,你明白吗?你记不记得,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我就跟你说过,我一直以来的理想就是当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傻,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我喜欢、不,我热爱这份工作。”
“呃,对,你是这么说过,可我以为……而且……理想什么的……”孙丽华语无伦次,脑子里好像乱成了一团浆糊,感觉谈话的走向好像不对了。
墨向阳看到妻子茫然纠结的表情,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么美好的晚上,如果让这个话题给破坏了,那可真是太糟糕了。他一边给妻子舀了碗冬瓜排骨汤,一边故作轻松地说:“这件事也不是说办就能办成的,慢慢来,咱们都再好好想想。对了,我看电视里播的广告,就是太阳神那个,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用,要不给咱妈买点试试?”
孙丽华摇摇头:“咱妈的身体好着呢,用不着什么保健品的,再说那种东西我总觉得不靠谱。我刚认识一个老中医,那都是给中南海里边的人提供服务的,老厉害了,等着我请他给咱妈开几个养生的方子。”
“给中南海服务的?这可了不起。怎么认识的?”
“罗教授介绍的。”
“不是跟你说过别跟罗驿走太近吗?”
“那碰上了还能不说话啊?好歹人还帮过咱家的忙,我要不理不睬的,让人知道了得怎么说我?唉,你放心吧,也就是平平常常的交际来往,又不跟他做生意,还能上当受骗?再说我有什么可值得他骗的呀,咱有的人家都有,还比咱们更好。”
“可小北说……”
“小北说得也太悬乎了,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不可能。也就是你吧,把孩子话当真。”
“小北又不是普通孩子。再说那个叫郑东的杀人狂多吓人哪,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罗驿真跟杀人狂有关系,你再跟他来往,那也太危险了。”
“郑东是有精神病,罗教授看着可是挺正常的,他还是治精神病的呢。我觉得这杀人的人吧,看着肯定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的,比如说眼神。你记不记得,原来就住咱妈家前边的那个大老王,那眼神瞅你一眼就跟往后脖子里塞了一把冰溜子似的,浑身直打激灵。后来不就是让警察给枪毙了嘛,说他跟卖猪肉的吵吵起来了,抢了人家剁大骨头的斧子把人给劈了。他那眼神我记一辈子。”
“这杀人犯有的从表面上能看出来,可有的不一定。”
“那你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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