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妻 作者:公子歌【完结】(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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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尽忠却没有再说话,似乎已经有些吃力了,只是怔怔看着他。阿秀的视线很快就模糊了,他伸手抹了一把眼睛,说:“李尽忠,你再坚持坚持,大夫人就在前头的一个酒馆那儿等着呢,到了那儿之后,我去给你找大夫。”
“咱们……咱们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地……”李尽忠苦笑了出来,看着他说:“只是……那次你救得了我,这一回恐怕你救不了了。”
阿秀不说话,咬着牙把他从地上扛了起来。李尽忠皱着眉头,捂着胸口站了起来。可是他们体格相差的太多,阿秀几乎支撑不住,他又哭,两条腿都在打颤。李尽忠抓住他的胳膊,嘴唇微微抖动:“还是放弃吧,这一回……这一回……”
阿秀噙着眼泪,却不敢哭出来,反而很硬气地吼道:“我不放弃!不管是谁,任何人都不会叫我放弃,我决不放弃!”
李尽忠轻声笑了出来,强撑着站直了身体,说:“我自己来。”
他说着便拽着缰绳爬上了马,阿秀紧紧扶着他,随后也爬了上来,然后脱掉自己的袍子,捞着李尽忠的胳膊圈住自己的腰,说:“你抱住我。”
李尽忠就从他背后抱住了他,他用袍子将两个人紧紧绑在了一块,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才发现自己的手都是颤抖的。李尽忠靠在他的肩膀上,好像已经不行了。
阿秀忽然觉得自己的胸口很难受,好像喘不过气赤。李尽忠竟然也会受伤,李尽忠竟然也会死,这世上竟然有这种事,他却从来没有想过。李尽忠给他的印象,一直那么强势,好像没有什么可以伤害他,叫他忘记了他也是凡夫俗子,也会死。
他猛地一拽缰绳,拍了一下身下的马:“驾!”
那匹马猛地一冲,两个人就因为惯性倾斜了一下,李尽忠的头就靠到了他的耳朵旁边,忽然耳语一般,说:“我想陪你,陪你走过很多地方,看不同的城市,帮一帮那些遇上困难的人,一起走,一起看……我很想……做你说过的那样一个人……”
他胸口的鲜血沾湿了阿秀的背,阿秀握紧了手里的缰绳,呆呆地叫道:“李尽忠?李尽忠?”
却没有人回答他。
“我爱你,李尽忠。”他喃喃地说:“你听见了么?”
他伸出一只手来,摸到了李尽忠的脸,还有一些温热的眼泪。
他终于还是错过去了,一个爱而不得,一个等到幡然醒悟已然太迟。
你爱一个人,付出了很多,可是到头来,你爱的那个人却依然不爱你。这有多悲伤,这有多无奈。

亦或者你身边有一个人,一直爱着你,伴随着你,可是你偏偏不喜欢,等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你才发现其实你也是爱的。
这有多无奈,这有多悲伤。
……
雨后的天色依然晦暗不见光明,他们两个绑在一起,骑马奔驰在茫茫荒野上。路边有人哭泣,有人回头望,风吹过野草起伏摇摆,阿秀在那一刻才看清楚了自己的心。
他又想起了李尽忠曾对他说过的话……“’你说过人都是这样,握在手里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发现原来自己在意‘……
……
你有没有想过……可能你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阿秀终于忍不住放声哭了出来,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只是一个劲地往前头赶,他甚至连目的也没有,只是往前走,因为他除了往前走,再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他只有一个念头,往前走,他就还有希望。可是他的眼泪却止不住,很绝望。他原来这么喜欢他。他的视线有些模糊,只好伸手抹了又擦。
他背后的那个男人忽然动了动,耳朵旁边有个声音断断续续地说:“别……别揉了,眼……都揉红了……”
仿佛恍然又回到他们初次相遇的那个夜晚,他在桂花树底下迷了眼,他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一句。
天地辽阔,阿秀喜极而泣。
……大结局,完……

第109章 关于作者,关于本文,关于其他
公子歌的下一篇文,决定写一本穿越架空题材的小说。
之所以会有这个想法,除了穿越题材很流行以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歌浏览了几篇穿越文,发现连城的穿越文都是很轻松的,搞笑的,主人公在另一个时代都活得非常得意,而且为了不纠结于穿越这个很容易让读者失去代入感的问题,基本上第一章就让主角适应了新的生活环境。这样的文可能很好看,却显得很不真实。当然穿越文本就是不真实的,我所说的真实,是那一种氛围和感觉。
穿越文其实很不好写,一不小心就会沦入狗血和小白里头,尺度很难把握。说一句可能会得罪很多作者和读者的话,连城的整体文风,其实是偏于小白的,搞笑和咋呼的小受饱受欢迎,有时候逛其他的论坛或贴吧,稍微资深一点的读者都绕着连城文走,说雷人,狗血,没内涵,千篇一律,只适合给年纪小的读者看。我不认同这一点,其实连城有很多不受欢迎,可是文笔故事俱佳的作品,只是它们因为诸多原因被埋没了,没有被更多的读者看到。质量好的小说能受到更多的关注,是所有连城作者应该努力的事情,因此我虽然也曾几次向连城靠拢,但最后还是觉得自己既然是连城的一份子,就应该坚守住一方天地,努力为提高连城做出自己的努力。所以尽管可能不大符合连城大多数读者的口味,我还是坚持了一贯的风格,并且值得高兴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读者喜欢。公子歌未必能成为连城最好的一个作者,但一定是与众不同,有自己风格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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