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看了他一眼,爱理不理地说:“素的一文,肉的两文。”
文?沈擎觉得这老板娘的口音挺奇怪的,居然会把“元”念成“文”。从口袋里掏出四个硬币,沈擎一只手递过去,说:“给我两个肉包。”
老板娘瞟了一眼沈擎的手,随后用看疯子的眼光把沈擎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随后嘴里吐出轻飘飘的三个字:“神经病。”
喂喂喂,你才神经病呢!有生意不做,还无缘无故骂人!沈擎刚想撩开嗓子和她吵一架,只见老板娘微微转过身子,去接待别人了。
各种粗话脏话难听话憋在喉咙口,沈擎带着一肚子火气等老板娘做完这笔生意,看着看着,却发现了不对劲之处——别人用的钱和自己那几枚硬币完全不一样,是棕兮兮的颜色,中间还有个方形的孔,倒有点像是……以前在夜市地摊上卖的古钱币。
砰砰砰砰,不断有火花在沈擎的脑子里爆炸,他终于明白到底哪里不对劲了,自己面前这一切,活脱脱就是一番古装电视剧里才有的景象嘛!
沈擎厚着脸皮,缠着老板娘问了好久,总算问出一些信息。原来他这一跌,不仅跌到了陌生的地方,连时代都不对了。他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叫大华的国家,还处在皇帝的封建统治下。
穿越?!沈擎嘴里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脑子里乱哄哄的,全都是妹妹书架上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小说。按照妹妹经常嘀咕的,那些个主角,一觉睡醒了、或者被雷劈了、跳楼了……总之就是以各种奇奇怪怪的方式到了另一个时代,还总能凭着自己独特的技能和超乎常人的智商,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可是……沈擎摸摸叫得愈发欢畅的肚子,长叹一口气,别说大事业了,连肚子问题都没解决,自己怎么就没跌到谁家的后厨去呢?
虽然饿得慌,沈擎还是一位极有羞耻心的男青年,道德和理智束缚着他想要伸往包子的双手,不让他做出名曰“偷窃”的行为。脚下似生风一般离开满是食物诱惑的大街,沈擎一路走到城外的小林子里,想找几颗野果先充充饥。
也算他运气好,野果没找到,这林子里倒有不少活蹦乱跳的野兔。沈擎手里抓了一把石子,口念阿弥陀佛,三两下打死一只兔子。有着十几年的厨房经验,沈擎提着兔子找到一条小河,手脚麻利地退了兔子的皮毛,掏干净内脏后,用尖细的石头在兔肉上戳了几个洞,随后抹了一把酱油和味精在兔子身上,找了一片大叶子在水里淘了几下,把抹好料的兔子放在上面。
等他四处捡来一大把柴火,兔子也腌得差不多了。沈擎摸出口袋里的打火机,生起一堆火来。把兔子串在一根在水里漂过的细长树枝上,沈擎开始翻烤起兔肉来。为了让肉烤得均匀,烤一会儿就得给兔子翻个身,来来回回翻上几次,兔肉的表面就渐渐变成了金红色,还滋滋地冒着油,肉香味也随之飘出来了。
嗅着这馋人的香味,沈擎的口水都快泛滥了。心急如焚地再等了几分钟,沈擎把烤好的兔子举到面前,也不管烫手了,一把就撕下一个兔腿往嘴里送。外皮是酥酥脆脆的,咬起来还微微地渗着兔油,里面的肉非常鲜嫩,还挺有弹性的。可惜略带一些腥气,沈擎一边嚼一边感叹:若是腌制时能再加一些酒,那就完美无缺了。
啃着香喷喷的兔子肉,渴了就用叶子舀一点河水往嘴里送,沈擎这顿饭吃得也算满意。吃饱喝足之后,他习惯性地往后草地上一躺,看着天上雪白的云朵,眯着眼睛开始发呆。
突然,他坐起身来,看看自己的衣服,再看看四周,想起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这之后的日子,到底该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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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圆蹄诱应征 ...
一手拽着三只兔子耳朵,沈擎转悠了一圈,最后还是回到城里。用兔子换了几个钱,他去布庄买了件最便宜的长衫套在身上,总算是摆脱了那股让人掩鼻的味道。
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逛着,沈擎想找份工,最好是能包吃包住的那种,可这里的店铺大都是小本经营的夫妻老婆店,根本没钱请人,而少有的几家大店也都不缺人。沈擎从街头走到街尾,愣是没能找到一家招人的店。
这里的就业形势太差了!沈擎精疲力尽地站在街尾,愤愤地抱怨着。
埋怨归埋怨,日子还得继续。沈擎歇了一会儿,便继续向前走,低着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突然,前方不远处传来一阵热闹的敲锣打鼓声,随后有一大群年轻人从沈擎身边跑过,径直向前而去,里头还有不少人兴奋地大嚷着:“总算开始了,我等得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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