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是很了解我。” 巴菲坐在了李韶成的对面,他舒适地叠着腿。
以金色的炉火为最主要光源的房间,墙壁都反射着淡淡的金色,坐在这样的空间里,整个人都有回到中世纪的诡异感觉。
“知道我的财富的源头吗?” 巴菲似乎信口一问,李韶成也知道他故意布置这样的空间,一则用于彼此防备,二来也有制造压力的意思。但这个问题,李韶成不觉得应该拒绝回答。
“当然知道,你偷窃了犹太人的财物。”
“果然,李夫人把她知道的都告诉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恶?”巴菲舒心一笑,“但是金钱总是和偷窃离不开。没有偷窃,怎么可能富裕?你不应该指责我,你也是我偷来的。”
“是的,你偷窃了感情,然后我就不得不诞生了。” 李韶成无奈地呻吟着,从很多意义上讲,巴菲都是个天生的盗贼,他的一切都是偷窃得到的,包括子女,包括财富。
“但人对于偷来的东西,只能有两种感情,或是爱不释手,或是——不屑一顾。你属于前者,我的财富却是后者。照理说我应该爱我的财富胜过一切,可事实上我却爱忤逆的你胜过我的财富。” 巴菲略带无奈地将杯中酒一饮 而尽,而后蹲下身。他的手抓住了李韶成的脚踝。“让我看一下你的刺青。” 他低喃着,因为他抓住脚踝这个动作,记忆也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那时的自己因为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妹妹,被父亲惩罚,他也是这样低下身抓住脚踝,而后命令刺青师在脚踝处刺青。一朵深色的鸢尾花,巴菲家的家徽,象征着不论他逃到何处,他都是巴菲的所有物。每一针都刺在骨头上,痛入骨髓。现在,脚踝处已经没有肉眼能看见的刺青了 ,但是烙印依旧存在,比肉眼可见的刺青更加的不可拔除。
他本能地想要将脚收回,但他身受重伤体力缺乏,而巴菲却身强体健。他一只手抓紧脚踝,如铁箍般,另一只手按在李韶成的膝盖上,整条腿都被制住了,不能动弹 。
“我爱你,我如诅咒般爱你!” 他哭泣着,低下头,用儿子的身体亲吻着儿子的脚趾。
李韶成的心顿时涌起呕吐的冲动,想到此刻亲吻自己的脚趾的正是自己的身体,他便止不住的反胃。但他什么都吐不出来,在死亡屋发生的事情已经耗尽他全部的气力,从进入地下水道至到现在都没有进食,胃壁贴着胃壁,肠壁贴着肠壁。
唯一能够入口的是手中的红酒,可他也知道,此刻饥肠辘辘,若是再喝下一杯酒,恐怕——整个胃都会燃烧, 虽然这不过是杯调情的甜酒。
可惜他已经没有选择的权利了。仿佛是为了发泄长久以来都被遗弃的愤恨,巴菲的舌尖在他的脚趾缝里滑动,湿漉漉的感觉如一条蛇正在趾缝间蜿蜒,他恶心,却不能摆脱,他的手下意识地想要抓紧些东西,似乎那能让他好受些。
但是没有,除了披在沙发上的薄毯,他什么也抓不到。反倒是巴菲,因为使用的是正值壮年的,在亲吻脚趾之后,轻易地将李韶成圈禁在双臂之间。他看着他。
“不要再试图离开我,你看,你讨厌我的脸,我就把我的脸换成你的脸,我的身体换成你的身体。所以——” 他的舌头舔过李韶成的脸颊,潮湿而寒冷。
“我都不知道我接下来会做什么,我太爱你了,爱得连自己的身体都可以抛弃。你也是爱我的,对吗?否则就不会杀了苏菲亚。”
“我杀苏菲亚因为我恨你,我要你痛苦!” 李韶成怒吼着,但在被无望的情感困住的人耳中,这是最甜蜜的告白。 他抓紧了李韶成肩膀,前些日子才接好的骨头再次发出将要脱臼的声响。
“看着我,说,你爱我!说!说你杀了苏菲亚是因为嫉妒!因为你嫉妒她,嫉妒她占有了我的爱!快说!” 李韶成移开了头,他不想看自己的脸露出巴菲的扭曲。
这一行为惹怒了巴菲,他似乎神经处于某个将要崩溃的边缘,因为李韶成的拒绝,他一个耳光打上去,打得李韶成眼冒金星,而后野蛮地扯下他的上衣,将双手反绞绑在背后。而后他高举酒杯,伺候在侧的仆人将浓稠的液体倒入杯中,而他却反手将整杯液体都泼在了李韶成的脚踝上。
仿佛魔法般,脚踝的皮肤吸收了远比红酒更粘稠的红色而后泛出一丝血色!
“这是——”
“血,新鲜的人血,我特别为你制作的花纹。”
整杯血都倒了上去,脚踝处的皮肤贪婪地吸收着鲜血,以脚踝为中心,一朵红色的鸢尾花缓慢绽放,但如果见过李韶成从巫师处得到的刀的花纹的人便会发现,鸢尾花的花瓣和刀柄的花纹完全一样,都是用古老而邪恶的字符构成。此刻血红的花完全展开,包裹了整个脚踝,甚至还有进一步蔓延扩大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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