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嘛……”
“接下来的事情,如果你觉得很难受,可以拒绝,或是叫出来。”
丹尼尔是个单纯的男人,他幸福地享受着即将得到的初夜,他忘情地舔着李韶成的下体,每一个角落都需要印上自己的痕迹。李韶成在那一瞬间想起了和第一个女人做爱时的陶醉,但这瞬间的温柔回忆不能让他忘记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他讨厌被上,即使这个身体不是他的。
他抓起了台灯,用力砸向丹尼尔的后颈。
他的动作干脆而毫不犹豫,他是天生的杀戮者——第一下砸完,他立刻抓起玻璃碎片扎进男人的脊髓。
丹尼尔反抗了,他必定会反抗,但在一个娴熟的杀人者面前,已经受伤的他,反抗是无力的。李韶成将他压倒在床上,骑在他的身上,一只手捂住他的嘴,另一只手则再一次将玻璃扎进他的动脉,并拔出。这样的动作重复多次以后,血喷涌而出,汩汩的血流过脚踝,带给他属于死亡的温暖,李韶成终于能放下捏在手中的玻璃了。
这是个血腥的过程,整个过程几乎没有发出大的声响,也没有人进入打扰。也许住在丹尼尔隔壁的人已经发现了这里的异常,但没人敲门也没有人经过,想必是丹尼尔事前已经和他们打过招呼,他让他们不管这屋子里有什么声响都不要来。
结果葬送了自己的性命,李韶成毫无愧意地想着。
总之,不管他做了什么安排,结果是成全了自己,在不受干扰的完美环境里,我轻松地杀了丹尼尔,找回了昔日最喜欢的对生死的掌控的快感。
开灯的时候,只看见翻滚在地上的尸体徒劳的睁着大大的眼睛,带着另一个世界的平静。
房间里安静极了,带着杀人的喜悦,李韶成呆坐在床上,回味着快感。
几秒后,他醒过来,发现整个手臂和腿都被血染红了,于是下床,从衣柜里翻出丹尼尔的外套,并把自己的衣服套在已经血肉模糊的肉体上。
李韶成熟练地从丹尼尔的房间里搜寻,钱、手枪、子弹,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被他装进口袋里。而后他用床单把鲜血淋漓的丹尼尔裹好,套上丹尼尔的假发,摇晃着他的钥匙,将已经死去的人架在肩上,装出要换个地方继续亲热的样子堂而皇之的出门,开车,离开。
黎明前的安宁带给李韶成如鱼得水的快感,他借助导航仪将车子开到一个荒凉的地方,而后将尸体拖到荒地里。
毁尸灭迹要做的彻底一点,本着这个原则,李韶成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首先把丹尼尔的指纹烧掉,再用铁锤将面部骨骼敲碎,这样就算警察发现了他的尸骸,也需要一些功夫才能确定他的身份。
当然,向来谨慎的李韶成不会如此肤浅的弃尸荒野,在毁灭体貌特征的工作结束后,他拿出两桶汽油,浇满全身,再连同车子、打火机一起焚毁。
现在背包里有一小笔钱,有枪和子弹,衣服不合身一点也不要紧,到了镇上我会给自己买新衣服,这真是个美好的世界。
李韶成想着,在冲天的火光的映衬下,走到下一个路口。
那里有一群酗酒的青年正一边开车一边唱歌,他们的音响开得震耳欲聋,李韶成于是单手抓着背包,挥着手追上去:“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到下一个小镇去见我的姑妈,但是我的车子出了点事情。”
“上车吧!”
醉醺醺的青年们欢快的接受了这个美貌的陌生人。虽然以貌取人是错误的,但大部分时候,相貌比一般人更端正的优势确实让李韶成容易获取他人的好感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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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李韶成的时候,查理斯正在擦杯子,他长相臃肿,擦杯子的动作更是说不上优美,但在这个小地方,一个人当两个人用的乡村酒吧,镇民们从来都要求不高。
他低着头,满手泡沫地擦酒杯,柜台里躺着猎枪——这里的治安不好——虽然没有西部暴力片那么夸张。这时他看见一个年轻的男孩推开简陋的门走进。
他大喊一声。
“还没开始营业,要喝酒——”
后半截话咽了下去,他看着这个突如其来的少年,竟惊讶于他的俊美。
这是个会让人想起巴黎时装展的男模们的标致男孩,微长的金色短发有些凌乱,淡淡的阳光照在他几乎完美无缺的脸上,俊美、性感,介于少年和青年,即将成熟,却又蕴含淡淡的清纯。甚至,即使他的衣服是简单地T恤和牛仔裤,穿在身上也合适得好似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查理斯看着他,宛如被命运左右着一般,不能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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