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良至却像没看到他们的态度改变似的,一路上都与刚才的交涉人攀谈。他语气平和亲切,问的又只是些山野风貌、庄稼野味的事,不多时就让那位绷着脸的村人口风松动了不少。待走过半路,只有脚步声的队伍热闹起来,走在他周围的几个人也参与进了交谈里。
他们走了一阵,前方出现了一个村子,一片茅屋在灯火中露出不太清晰的轮廓。有几个人在村口翘首以盼,为回来的队伍露出了吃惊的神情。队伍里有人快步跑过去,凑到一名老者耳边低语了些什么。老者脸色数变,惊疑不定地看了公良至和魏昭几眼,小步迎了上来。
“老朽王家村村长王得贵,”他向公良至拱了拱手,“今日劳烦道长走了这一遭,实在是惭愧,惭愧啊!”
“贫道才应当抱歉。”公良至回道,“我这徒儿不懂事,不慎坏了贵村石碑。敢问贫道该如何补偿?”
村长捻着胡子摇头,露出副为难的神情。他叹了口气,说:“唉,这就说来话长了。我村依靠镇村石碑,在此安居乐业数百年,其中的隐情实在不能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道长愿意帮忙那是再好不过……”
说到这里,村长看向公良至,恍然大悟般拍了拍脑袋。“看老朽这眼力!”他惭愧道,“两位想必已经十分疲惫,天色已晚,今天就先安顿下来,明日再说吧。”
他向人群中唤了声“三郎”,一个半大的孩子脆生生应了一声,钻出来站到他们面前。村长吩咐他带两位客人去客房,他重重点了点头,走到前面带起路来。
这天天气不佳,白天云密密层层地挡着太阳,如今也没有月亮和星星能照着路。乡野之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屋子里没点着灯,招待客人的客房在村子深处,越走越暗,光源只剩下三郎手中那个火把。魏昭回头一看,那片送他们进村子的火把还停在村口,拿火把的人聚在那里,依稀能望见他们朝向这里的脸。
再拐过两间房子就到了客房,三郎走进屋中,点起了桌上一盏油灯。昏暗的光照亮了房间里的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屋子出人意料地还算不错,没有那种常年空置的霉味儿。
“这样偏僻的地方竟有专门的客房,”公良至环顾房间,“往日时常有客人会来你们村中吗?”
“王家村最好客。”三郎答道,“阿爷说就算三年五载没有客人,客房也要打扫得干干净净才行,不能怠慢了稀客。”
“有心了。”公良至赞道。
三郎收拾了一阵,擎着火把离开了。离开前他还说他就住在隔壁屋子里,让他们尽可以找他,不必客气。
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二人。
“你一路上一言不发,是在想什么?”公良至开口道。
魏昭“啊”了一声,像是刚被惊醒。他不好意思地说:“今日才知道道长如此擅长聊天,在下自愧不如啊。”
公良至无言地看了他一眼,大概对他抓重点的能力甘拜下风。魏昭干笑一声,东看西看,大惊小怪道:“啊呀,床竟只有一张!看来今天道长得和我挤一挤啦。”
“贫道打坐即可。”公良至说,“你先泡了今日的锻体汤。”
于是魏昭再次拾掇出一份锻体汤,泡了进去。
他刚才答的也不是谎话,魏昭认识公良至那么多年,今日才知道公良至居然能如此健谈,还是跟一群凡人。这事儿比这村子有意思多了,魏昭往日一直知道,公良至其实和他一样,骨子里有几分傲气。
人们说起乾天谷的天之骄子,第一便会提到魏昭。魏昭凡事都要做到最好,性格十分张扬。有他这个惹眼的家伙对照着,人们时常忘了,比他低调许多的公良至也是十九岁筑基的天纵之才。
人中龙凤,哪会全无傲气呢。
年轻时的公良至也傲得很,骄傲得相当隐秘,只显出一副一心向道的冷淡模样。绝大多数人都入不了他的眼,他不会把一点时间精力浪费在他们身上,大部分交涉的事都是魏昭来做的——魏昭此人精力旺盛,随心所欲,倒是很乐意随便与猫猫狗狗聊上几句。
魏昭在浴桶里睁开眼睛,看着不远处闭目静坐的公良至。十年不见,公良至的轮廓成熟了几分(鉴于修真者的外貌本该在筑基后再无变化,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眉目柔和,笑容和煦,端得是君子如玉。时光如刀,也不知这些年里发生了什么,竟把一柄锋芒毕露的宝剑磨成了这样。
奇哉怪哉,魏昭还以为未来将切他如切瓜的公良至会变得更不近人情呢,怎么反而变软和了?不过话说回来,十年就能让冰刀变温水,几百年自然也可能让温水变冰川,光阴无情不外如此。
52书库推荐浏览: 黑糖煮酸梅
仙侠修真
情有独钟
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