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名其曰:绿色生活,从我做起。
当回到淮之恒家后,沈凌坐在餐桌前,看着对方将一盘盘清炒萝卜丝,青椒炒肉丝,清炒苦瓜和清炒西蓝花放到面前时,终于忍不住咆哮了:“你当我是兔子不成!你不是说厨艺很好嘛,就做这些清炒的?”
“这不是有肉嘛!”淮之恒大咧咧地将为数不多的肉丝塞到嘴里,“你看多么健康啊!荤素搭配。”
吃完这一顿后,沈凌觉得自己的脸色都要范青了。
“老子发誓,以后再也不吃清炒的东西!尤其是蔬菜!”沈凌狠狠地说。
淮之恒打开冰箱,丢了一罐啤酒过去:“谢谢你的厨房了,你这厨房可真干净。该不会总吃外卖什么的吧?吃我做的才就当做解毒了。”
“去你的。”沈凌嘟囔了一句,打开啤酒咕嘟咕嘟往嘴里灌,三两下一罐啤酒便被他喝完了。
随后,他转身,看着身材高大结实的男人穿着一条粉色围裙洗碗的画面,脑袋里蹦出一个词:反差萌。
这么宽阔的肩膀,这么结实的肌肉,还会做饭收拾家务……以后不知道会便宜什么样的姑娘。
一想到这件事,沈凌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像被猫爪子抓着挠似的。
——自己竟然像个孩子一样,因为朋友和别人一起就吃醋?
沈凌自嘲地笑了。
“我来帮忙吗?”除了电视的声音和洗碗声外,太安静了,让沈凌坐不住。
淮之恒没有回头,手上的动作不停:“就快好了,待会儿我来看看你写的小说啊,大作家。”
沈凌自然是透露出自己正在写小说的事情,淮之恒自然知道沈凌只是在抄抄抄而已。不过说真的,沈凌也是厉害了,能够将那么长篇的作品记下来,写出来貌似还挺原汁原味的,也是佩服。
如果他能将自己这份天赋放在创作上,而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上,他早就能获得不少成就了。
“没有啦,离大作家还算不上。”沈凌心虚地说,他写的都不是自己原创……不过在这个世界,也可以说是自己原创。
“很谦虚嘛。”
淮之恒将碗筷放好后,就坐在了沈凌身侧,自然地递过去一支烟:“抽不?”
“牌子是好牌子,不过,薄荷烟?你就抽这个?”沈凌诧异,他一向喜欢味道较重的。
“我们是演员,也是明星,薄荷烟不会对皮肤和声音造成太大伤害。偶尔想要放松的时候,抽抽是不错的选择。”
淮之恒熟练地掏出打火机将香烟点燃,薄荷烟清淡柔和的烟气飘散出来,朦胧的烟雾柔化了他的五官,让他多出了缥缈慵懒的气质。
第8章
平心而论,沈凌原来是不喜欢薄荷烟的,在他看来,薄荷烟这种纤细的香烟只适合女性,男人就应该大口大口地吸更烈的烟。
但是,看着淮之恒纤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纤细淡绿的烟,慵懒地半张着眸子,闲适地吞云吐雾,这画面十分赏心悦目。
薄荷烟的气味也很清新,凑近还能感受到男人张扬的硬朗之气包裹在轻柔的薄荷味中,两种完全相反的气息竟融洽地包容着。
沈凌吸了一口,以往瞧不上的味道,现在竟然觉得很是不错。
“对吧,很不错吧?”淮之恒注意到沈凌在吸了一口烟后舒展的眉目。
沈凌在想,他喜欢,以后自己倒是可以多买些这样的烟,口中夸赞道:“是很不错。”
“哎,能不能把你的小说给我看看?听说你喜欢的是武侠,好巧,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武侠,十年前那部《天剑传奇》我看了不下十遍,主角的话我倒现在还记得‘这把剑,不单单是杀人的剑,更是守护的剑’当时我就觉得主角帅呆了。”
英气勃发的男人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是十分可爱的,尤其是他本来就有一种少年气,露出这种神态只会让人会心一笑,而不是装孩子气的做作。
沈凌自然也是喜欢武侠的,不然他怎么会将古龙金庸的作品都记住,还能够抄下来。
“你看看,我最喜欢《楚留香》里的这句台词,‘山若不肯到你面前来,你就走到山前面去’。这句话是不是很有哲理?哦对了,你就是作者来着,这不就是你写的嘛,咳。想不到你的文笔都这么老练了,你真是个武侠小说的天才!”
淮之恒看着沈凌笔记本上的《楚留香》,双眼发亮,话也多了很多,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看向沈凌也多了憧憬:“要是让你那些读者们知道,他们心心念念想要见到的作者就在我面前,该是多么惹人嫉妒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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