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明朝当县令 作者:偷吃锦鲤【完结】(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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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瑜苦笑摇头:“二哥做这个生意,自然是看蓖麻千百般好,不过你仔细想,倘若平时这蓖麻放在你眼前,你可会去穿?”
“这……”王以溪一时语塞,他自幼绫罗绸缎享用不尽,蓖麻丝这种粗糙的东西他怕是看不上。
“就是这个道理。”温瑜缓缓道:“这蓖麻丝,其实严格来讲根本不叫丝绸,因为必须要跟绢等物混合纺织才可,光泽和柔韧度都比不上蚕丝。好在产量高不少,而且蓖麻蚕好养活,比普通粗布强了不少。”
看王以溪陷入沉思,温瑜接着说:“之所以叫清风丝,是取自‘两袖清风’之意,大明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不是人人都穿得起丝绸,但你若让他们和目不识丁的百姓一样,想来他们自然也是不乐意的,如今有这蓖麻丝,不正好将他们区别开来。”
不错,打从一开始,温瑜就将消费用户锁定在清贫的学子和一心附庸风雅的小商户上,打的广告也大部分都是面向这群人,至于王公贵族,只要他们提起蓖麻不是用鄙夷的语气就够了。如此一来,他也不算是动了那些丝绸大户的蛋糕,说不定还可以跟他们联合一下,抬高传统丝绸的地位,实现双赢。
他将想法给王以溪一说,对方顿时敬佩的五体投地:“我总算知道我那老爹为何非要让我们往仕途上发展了,你们读书人的脑子果然不一般,今天我算是彻底服你了。”
温瑜没有言语,虽说预想的是很好,但具体如何还是要等结果。
成都府,一间绸缎在内,孙止昀是一个三次落第的年轻秀才,自诩才华横溢平时也颇为趾高气扬,好在他家里条件还不错,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好歹是个小地主,供他念书还是没问题。
今日闲来无事,他陪母亲嫂嫂沈氏来此处置购些衣物,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一番几人,心中已有成算,便将他们往新料区那边带“客官里边请,这是我们从蒙阳进的新料子,最适合您这样的书香门第。”
“哦?又是蒙阳?那个伤风败俗的温瑜?”孙止昀神情有些不屑,他早听闻蒙阳县令沉迷奇淫技巧,还搞什么女学出来,让一帮女子抛头露面,简直不知廉耻,现在听到蒙阳这两个字就觉得不舒服。
沈氏在一旁看不过眼:“我看温大人不错,最起码我娘家大哥去蒙阳回来后都赞不绝口,听闻那边地价快赶上成都府了。听说那位大人也是久试不中,人家直接去选了官,现在不也是一方父母官。”
孙止昀还不服气:“一个小小的知县,能有多大本事,他是举人选的官,这辈子撑死也就一个六品到头了,想官至宰辅还是要正正经经的两榜进士。”
沈氏冷笑:“那不知二弟何时能考个进士出来?”
“无知妇人!你这个……”
“够了!”孙母看不下去了,出声制止:“这是在外面,你们是想让人家看笑话吗!昀儿,这是你大嫂,长嫂如母你平时要尊重她,还有你,哪有跟自己弟弟那么说话的!昀儿不过几次不中,他可是我们家几代唯一的读书人,早晚要出人头地的,到时候我们孙家还不是要靠他!”

沈氏不好违抗长辈,面上低头不语,暗自腹诽道:靠他什么,撞大运考了个秀才,平时书也不读,成天跟一帮狐朋狗友鬼混,还美其名曰参加诗会。让他教自己侄子识字一天天推三阻四的,说要进城买衣服倒是第一个跳出来,爹娘就是偏心。
店小二始终在一旁微笑不语,等看几人讨论完了才适当的跳出来:“客官请看,这是本店新到的‘清风丝’,这丝可是我们四川的按察使毛大人命名的,据说毛大人悯桑农贫苦,这清风丝没有蚕丝那么奢华,希望能在蜀地形成良好的风气。”
三人定睛一看,只见那一匹匹清风丝陈列在那里,看样子的确没有以前的丝绸有光泽,但质地也十分细腻,上手厚实,染色均匀。这已是他们平时摸不到的好料子了。
孙止昀一看就移不开目光了,他这人好奢华享受,目前为止全家也就只有他穿过丝绸,不过是里衣,还是用比较大块的碎料拼接的,这样的新布穿出去好看又有面子,他自然是想要。
沈氏也眼馋,她家大宝年纪小皮肤嫩,就适合穿这种好料子养养。不过转头看小叔那眼巴巴的神情就知道轮不到她了,不由讥笑道:“这新料子估计不便宜,二弟不是还要去朋友家走访,你那些月钱怕是不够吧?”
孙止昀渴望的看着孙母,孙母也在犹豫,小儿子这几年钱越花越多,现在大儿子没有上交家用都有些不情不愿,如此一来她这个做长辈的也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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