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人手上接过饮料的时候,庄别天还在保持着自己惯有的笑容,可是他笑着笑着,却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剧烈的疼痛从他的胃部传出,口中也有了鲜血的味道。
“看,我让你解脱了不好么?”女人笑眯眯的,就像是踩死了一只臭虫:“庄别天,你感谢我么?”
“……”庄别天说不出话来,他想要破口大骂,最后到嘴边的却是一声痛苦的叹息。
“我看你活的那么累,就帮你一把,不要太感谢我哦。”女人是被从小宠爱到大的娇小姐,就算是末世也没受过多少苦,如今更是被人当成掌上宝捧在手心里:“放心,不会疼很久的,另外,你的戒指我很喜欢,你拿来也没有用了,就送给我吧。”
听到这句话,庄别天第一个反应是握紧拳头朝她挥舞过去,可是当他真的这么做了,庄别天才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力气了。
“安心的去死吧。”女人拿到戒指后十分的开心,她笑着将戒指戴上了自己的无名指:“我要是你,早就自杀了。免得让别人看着碍眼。”
原来他的一生在别人的眼里仅仅是场毫无价值的悲剧么?庄别天想笑又想哭,他虚弱的倒在地上,颤抖着空无一物的左手,看着那个女人笑着离开。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连他最后拥有的东西也要夺去??庄别天呜咽着一口口咽下自己的血液,第一次声嘶力竭的哭了起来。
末世初期丧尸潮爆发的时候他没有哭,被人当做玩物玩弄侮辱的时候他没有哭,到了即将身无一物的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庄别天终于哭了。
他做错了什么?庄别天到死的时候才彻底明白,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轻轻松松就能获得最好的,而有的人,却注定了一生坎坷,不得善终。
死亡并不是件轻松的事,那毒药让庄别天疼的肝胆欲碎,眼前渐渐被黑暗所掩盖。可是耳边却还在重复着那冰冷又带着戏谑的话语:“庄别天,你感谢我么?这枚戒指,我就拿走了。”
感谢你?为什么要感谢你——你夺走了我最后的希望,如果可以,我也要你尝尝这绝望的味道,看你是否又能保持住这让人恶心的笑容。
身体开始发凉,庄别天睁着眼睛,看着这黑色的天空,最终停止了呼吸。
死后的世界时怎么样呢?每个人或许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当庄别天再次醒来的时候,他甚至怀疑那些可怖的经历是不是只是他做的一场噩梦。
“这是什么?”突然发现自己的无名指上多出了一个看起来十分精致的戒指,庄别天愣了愣,却是出了一身的冷汗。
不是梦……他所遭遇的都不是梦……那些可怕的怪物,那些恶毒的表情,那些让他不愿再回想起的经历——全都不是梦。
“我重生了?”作为一个宅男,庄别天看过的小说数量并不算少,他看着自己周围熟悉的景色,不由自主的喃喃出声:“我重生了?”
是的,他不但重生了,还开了金手指。
那个他就算是死也握在手里不愿松开的戒指,又重新的出现在了自己的手上。
戒指的来历并不怎么让人舒服,只是庄别天的一个恩客留下的纪念罢了。只不过那个恩客最后的话却让庄别天在最艰难的时候都没有产生过用戒指换些什么的想法,他对着庄别天说:“这个戒指我本来是想给我的未婚妻的,但是她死了,也就没用了。如果我早点找到她,把戒指戴上她的手指,她或许就不会那么早走了。”
是么?只要戴上戒指就过的很好么?当时已经神志不清的庄别天只是死死的记住了这么一句话。
于是,这枚戒指成了庄别天最后的念想。死亡之前,他以为自己再也没有机会握住自己的幸福了,已经破烂不堪的他拿什么去幸福呢?
可是上天却给了不甘心的他重来一次的机会,庄别天笑的像是在哭——是的,他愿意,愿意为这个机会,付出一切代价!!
死亡之前,庄别天所在的那个世界已经即将被彻底颠覆。以沈默年为首的高级丧尸,已经占领了那个星球的大部分。
和人类所到之处均为一片狼藉不同,沈默年的丧尸军团所到的地方,都是一片望不到头的树海。
这样的明显对比更是激起了人类之中亲近自然一派的自我怀疑。人类和丧尸之间的矛盾,也完全摆上了台面。
作为那时最低层的人,庄别天是没有资格去议论实事的,他只能从别人的嘴里了解到事情的进展,从生物物资上感觉出人类的窘迫。
而事实上也正如此,在庄别天死去不久,人类同丧尸打响了最后一战,而结果是,并没有奇迹发生,人类意料之中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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